林家屋里,锦书有条不紊地说着规矩。 屋里鸦雀无声,昔日让街坊邻居头疼不已的小混混们,犹如听教导主任训话的小学生,一个个噤若寒蝉。 此时的他们,忌惮的并不是立规矩的锦书,而是她身边站着的林毅轩。 但很快,这些人就知道,林毅轩边上站着讲话的这个女人有多厉害。 “白天,你们跟着我,看我怎么销售,闲下来,就去看磁带分类,等晚上,每人领200盘磁带去夜市摆摊。” “那......给我们钱吗?”有人小声问,还谨慎地看了眼林毅轩。 没等锦书回答,问话的男孩先涨红了脸,似乎提钱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 怕同伴们鄙夷,他忙解释:“我妈住院呢,我这差点钱......” 林毅轩正要开口问他差多少,锦书一个眼神过去,他马上看向别处。 屋外,已经来了有一会的周家姐弟默默观察着一切。 周墨嗤笑一声:“他还是个惧内的,呵。” 林毅轩打在他身上的那些伤还没好,周墨看林毅轩被锦书一个眼神压制得不敢说话,心里无比痛快。 周翠白了他一眼,示意弟弟不要说话。 “我不给你们钱,相反,你们还要给我钱,磁带你们卖出去一盘,给我1块2,卖不出去就拿回来,我不收你们钱。” 这笔账,大部分人没明白,可是有那反应快的,马上就想到了。 “嫂子,你的意思是,卖出去一盘,我们能赚2块钱?!” “磁带市场价,3块3,准确地说,你们卖一盘,能赚2块1,卖多少赚多少——你母亲住院,还差多少钱?”锦书指着刚刚那个男孩问。 “还差200块,亲戚都借遍了......”男孩羞愧地低下头。 这个年纪的男孩,面子比天大,如果不是穷得没了路,谁也不会在这么多人面前低这个头。 “200块,你卖100盘磁带,就够了,十块钱3盘,也就是说,你只要拉到33个顾客,你妈住院费就有了,不是求来的,是你自己本事赚到的。” 男孩热血上头,手握成拳,恨不得马上卖磁带。 锦书对他的状态十分满意。 企业家最喜欢的,就是缺钱的员工,最怕的,就是体验生活来的富二代。 没有退路的人,做起事任劳任怨,不差钱的,工作最敷衍。 “还有你们三个,正在读大学,二外学费一年1600元,如果你们能在剩下的一个月假期里,卖761盘磁带,你们的学费就出来了,平均每天卖25盘,也就是一天拉到7个客户。” 被她点到名的三个孩子,齐刷刷地吞口水。 屋外,周墨被惊得骂了句国粹。 “草!她脑子是计算器吗?这都怎么算的?” 屋里,林毅轩单手卡腰,充当媳妇的背景板,满脸骄傲。 媳妇优秀,四舍五入不就是他自己优秀吗? 顺便隔着玻璃鄙视屋外的周墨。 周墨刚来他就看到了,瞅那小子没见识的样子——就他那怂样,也妄想亲他媳妇? 对于周墨夸海口吹牛逼说要亲锦书的事儿,林毅轩能记周墨一辈子仇。 卖磁带,对这些死要面子的小男生来说,并没多大吸引力。 一来是觉得不体面,这些混不吝的孩子一个个以“小太爷”自居,让他们弯下腰赚这个钱,有点不好意思。 二来,心里也是有点自卑,担心卖不出去丢人。 可当锦书把他们的需求用数字表达出来,这些只佩服林毅轩拳头的孩子眼里开始有光了。 想给母亲看病,只要拉到33个顾客就够了。 大学学费,一天要拉7个顾客,一个月就有了。 他们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只要稍微伸伸手,就能得到。 “可是嫂子,我们也不会啊。” 锦书等的就是这句,她用坚定的口气说道: “有我在,一天内就让你们能自行摆摊,就算是笨点的,两天也能出师,如果谁跟了我三天还一点真本事没学到,我贴钱给你们!” 这句给所有人打了鸡血,屋里的大小伙子们斗志昂扬。 林毅轩以自己带兵多年的经验看锦书,她如果生在战时,必然是个强悍的将帅之才,深谙带兵之道。 光看她这几句动员的话术,句句深入人心,最难摆弄的叛逆期孩子到她手里,也如温顺绵羊般乖巧听话。 “你先带着他们开店,我这聊几句再过去。” 锦书招呼周家姐弟进屋,对林毅轩说道: “到店了先让他们熟悉磁带种类,如果没顾客,就教他们认钱。” 锦书从兜里掏出几张面值不同的钱,交给林毅轩。 “先教他们辨别钱币的真假,别让孩子们收了假钞,白忙一场。” 林毅轩接过钱揣兜里,周墨在边上又乐了。 “合着您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啊?兜比脸干净的大老爷们,你那么怕老婆啊,啧啧啧~” 几个小伙子听到自己的偶像被羞辱了,纷纷上前,打架,小伙子们除了怕林毅轩,还没怕过别人。 林毅轩抬手,举手投足尽显王者风范。 仅一个动作,就让毛头小子们不再躁动,他轻扯嘴角,漫不经心地扫了眼周墨。 “至少,我还有老婆可怕。” 言下之意,周墨这个只会在颅内脑补亲人家媳妇的,不过如此。 “你!”周墨被他气到了。 林毅轩身后的几个大小伙子齐刷刷吹口哨,看他的眼神更像是丧家之犬。 比起周墨的不稳重,林毅轩从头到尾都气定神闲。 成熟男人跟毛躁小子,高下立现。 周翠觉得弟弟是个显眼包,给弟弟个眼色示意他快闭嘴。 非得嘴欠招惹是非,拳头没挨够是吧? 周墨不敢说话了,只能愤愤看着林毅轩带着人大摇大摆离开。 锦书目睹林毅轩虐周墨,嘴角含笑。 江湖人称林损人,他可真是名副其实。 “磁带那个价钱给他们,你不赚钱吧?”周翠问。 “对企业家来说,不赚钱就是勾引别人犯罪,我自然是赚的。” “可这个价给他们,你才赚几个钱?你是不是傻啊?”周墨心直口快。 锦书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 她这么做,不懂行的人,只会觉得她赚不了多少,她是傻子,她是圣母,她无私奉献。 只有懂行人的人才知道,锦书这一手阳谋,玩得是多漂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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