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冲儿过去了。” 长孙冲又夹了一块田鸡腿,才起身前往程非那桌了。m.biqubao.com 开始,他是不想过来,可长孙无忌一直说以前吃的都是猪食,就勉为其难跟来了,到时候就尝一下,然后说难吃到想吐,好打程非的脸。 然而,等他尝过这些美食以后,就忍不住了。 这还是人吃的吗?天上的美食,也不过如此吧?难怪这些人都厚着脸皮过来蹭吃蹭喝了。 程非帮他倒了一点果酒,笑道:“冲表弟来了?” “什么冲表弟?你脸皮真厚……” 长孙冲撇撇嘴,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打算吐出来打他脸,然而,又收不住了,还一口气把酒喝了个精光,又厚着脸皮说道:“再来一点呗!太好喝了。” “拿去!” 程非没啰嗦,直接递过一小坛。 接来下,各桌又没什么话语,全拼命扫荡桌上的菜,哪怕是程非,这辈子除了昨天做菜和回家吃一点以外,也没吃过这这些,也在埋头狂吃,到最后,一群人边吃边喝边唱歌。 唱到兴起后,李泰还起哄道:“妹夫,要不你唱几首歌来听听吧!” “大哥,唱几首吧!让我们听听” 程处默等人也跟着起哄。 尉迟恭也跟着喊道:“程小子,来一首!” 他们没听过程非唱歌,却听到别人议论过,说程非唱歌如天籁之音,迷的各家小姐都茶饭不思,这回正好见识一下。 “好吧!你们稍等下!” 程非见所有人都望向自己,酒到兴头,也就没拒绝了,等去卧室取琵琶回来朗声道:“一首曾经的你,送给大家” 说完,伴奏高声唱道: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 唱完,一直拼命吃喝的人,都张大嘴巴呆住了。 他们从来没想过,唱歌竟然还有唱的这么好听的?还有那歌词,也是寓意十足,难怪会让各家千金茶饭不思了。 “好!太好听了” 李泰程处默等人,首先跳起来鼓掌,接着,客厅内外饷起如雷掌声。 “好个什么……” 长孙冲撇撇嘴。 哪怕他也觉得是天籁之音,可就是不想跟着鼓掌。 可所有人都在鼓掌,就他不鼓,太过耀眼了,程非嘴一扬,笑道:“冲表弟,你说好不好听。” “这……”长孙冲傻眼了。 他刚说的话只有自己听的到,这要是说不好听,等下回去,十有八九会挨打。 “快说,好不好听,不好听就你来唱!哈哈……”程处默一声大笑,又把气氛推了一把。 “对,要是说不好听,你唱首来听听”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长孙无忌夫妇听的冷汗都冒出来了,长孙冲唱歌,他们最了解不过了,简直说是鬼哭狼嚎也不为过,到时候唱出来,不得丢脸丢到姥姥家啊? 长孙冲听到这些话,也懵圈了,根本不知该如何回答。 “冲表弟害羞就算了。” 程非没抓着他不放,朗声道:“下面,送一首歌给各位兄弟朋友: 在你辉煌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我的好兄弟 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前方大路一起走 哪怕是河也一起过 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 …… 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朋友的情谊呀 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唱完,程非大声道:“我的好兄弟,送给你们。” “大哥,我们敬你。” 程处默等人听后又拼命鼓掌,全举起酒杯大叫,哪怕长孙冲,为了跟上节奏,也不得不起身敬酒。 “黑子,二哥……我敬你们一杯。” 程咬金受到感染,也举起酒杯敬酒。 “好兄弟,今晚不醉不归,” “老妖精,不醉不归,哈哈……” 尉迟恭等,齐齐起身大笑。 “杜相,恭喜!”另一桌,袁天罡也起身对杜如晦敬酒。 “哈哈……同喜” 杜如晦红光满面,起身和袁天罡碰杯。 “杜家姐姐,恭喜,你们家找到前所未有的超级金龟婿。” 夫人那桌,各家夫人也向杜夫人和陈氏敬酒。 她们有的喝果酒,有的喝茶水,每一种,都让她们欲罢不能,简直都舍不得放下杯子了。 “呵呵,运气好而已。” 杜夫人起身喝了一口。 此时,她和小妾陈氏,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之前,她们还担心把杜颜玉嫁过来,会让人看不起呢,现在看来,这些人简直都快羡慕死了。 各命妇确实是羡慕,程非这么年轻就被封了长安伯,才情又无人能及,还各种安国安民之法层出不穷,最主要的是,各种稀世珍宝,随手就可以拿出来。 这杜家简直走了狗屎运,不仅杜如晦被救活了,还顺势捡到这么个超级金龟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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