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舒颜看着周远山这样维护沈溪,脸色有些难看。 她之前是不喜欢沈溪,但其实她没怎么把沈溪心上,毕竟周远山没有和她梦到的一样,真的娶了沈溪,甚至还拒绝了沈溪。 可后来她就发现,周远山对沈溪还是不一样的。 自从那个时候,她就开始更不喜欢沈溪了。 至于现在? 周远山竟然真的和沈溪在一起了。 这让秦舒颜,彻底把沈溪当成了敌人。 秦舒颜张了张嘴,最终说了一句:“我来这,是因为我关心你。” 说到这,秦舒颜顿了顿就继续说:“周伯伯说,让我多照顾你。” 沈溪一听这话,有些疑惑,周伯伯,哪个周伯伯?周二叔?秦舒颜难道不知道周远山和周二叔的关系不好吗? 要是秦舒颜把宝压在周二叔的身上,指望着抬出周二叔,周远山就会高看她一眼的话,那就有点好笑了。 周远山听到这,神色一冷,淡淡地说着:“我不知道你说的人是谁。” 秦舒颜这会儿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周远山,你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应该知道,沈溪和你不合适。” “我刚才说那些话,不是针对沈溪,也不是瞧不起沈溪,其实是为了你们好。”秦舒颜顿了顿就继续说。 “沈溪,你现在回学校读书了,以后也会考大学,你在这村子里面已经是非常优秀的存在了,你如果想找一个工作好家世好的男朋友,也能找到,但周远山……和你真的不会有什么结果。”秦舒颜继续说。 沈溪听不懂秦舒颜说的话。 但她这个人,就是很有逆反心理。 她连自己的命运都能改变,就可见她是个不怕事儿的! 这会儿沈溪就刺头儿起来:“结果?现在周远山已经是我的人了,这就是我要的结果!” 说到这,沈溪拉住了周远山的手,似笑非笑:“秦小姐,喜欢别人对象没什么错,但光明正大的跑到人家跟前来说这些似是而非的话,就有些不光彩了。” “我和远山的事情,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就用不着你这个外人操心了。” “哦,对了,你如果也想和周远山谈恋爱,那就请你稍等一下,先排排队,等我和周远山谈腻了,你再上位。”沈溪冷嗤了一声。 秦舒颜到底面皮薄,哪里比得上沈溪牙尖嘴利。 听了沈溪这样一番话后,就被气的脸色通红!转身就走! 见秦舒颜被气走了,沈溪撇了撇唇:“把人气走了,你不会介意吧?” 周远山无奈地看着沈溪:“好了,别闹小脾气了,我也不知道秦舒颜为什么会特别关照我,但我保证,我不喜欢她。” 沈溪也知道周远山不喜欢秦舒颜。 但就算不喜欢,她也不喜欢秦舒颜这样到她的跟前和周远山表明心迹,这就算了,秦舒颜还要贬低她配不上!真是士可杀不可辱,她今天要是能忍得了就奇怪了! 沈溪是一点都不后悔,自己把秦舒颜气走。 但沈溪的心中还有些疑惑:“她为啥说我配不上你?” 周远山沉默了一下就说:“她不知道你被清北保送了,不知道你有多优秀!” 说到这,周远山顿了顿:“那你以后,上了大学,不会嫌弃我这个粗人吧? 沈溪一听这话,忍不住地笑出声音来:“你也怕被人嫌弃啊?” 周远山开口:“怕的。” 上辈子他就被沈溪嫌弃,这辈子他鼓起勇气往前走一步,当然不希望重蹈覆辙。 沈溪轻咳了一声:“放心,别说我上大学了,我就算是学历更高,我也不会嫌弃你。” 她喜欢周远山,从来就无关身份和地位。 家中还有之前许桂兰带回来的一些干菜,沈溪让钱多去村民那买了一只鸡杀了,晚上沈溪亲自掌勺,做了小鸡炖蘑菇。 钱多等人吃了个满嘴油光:“这有嫂子和没嫂子就是不一样!” “要是没嫂子,我们休假就只能喝西北风了!”梁山深有同感! 这是午饭,吃过午饭后,周远山家的老宅,也生了火,就热乎起来。 周远山看沈溪有些困倦,就开口说:“你先去休息吧,我先回一下老宅。” 沈溪点了点头。 她是舍不得周远山,但是她睡觉的时候也的确不方便留周远山在这。 这辈子她还不是周远山的媳妇呢!做事儿可得讲分寸,不然让人知道了,指不定怎么背后说她呢! 她不介意,但也犯不着惹这种口舌! 沈溪不想惹口舌,但没想到这口舌还是找上门来。 沈溪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沈溪换好衣服,就打算去周远山家看看。 谁知道这才出门,就被骑着自行车的方志书给拦住了。 方志书的自行车,被保养的很新,事实上,这辆自行车方志书早就有了,也不知道方家那么穷,是怎么能买得起自行车的。 方志书把这车保养的很新,因为这车是唯一可以撑起方志书骄傲的东西了。 还没出正月,天寒地冻的,但方志书穿的很单薄,外面就一件青蓝色的中式西服衫,口袋里面别着钢笔,里面还穿了白衬衫,看着和从前一样,人模狗样的。 沈溪有些忍不住地想着,也不知道方志书那钢笔水儿,有没有上冻。 装成这样他不累吗? 方志书开口了:“沈溪,你回村了啊!” 看着方志书,沈溪面无表情:“你眼瞎了吗?我不就在村子里面吗?”biqubao.com 方志书开口:“你现在要去找周远山吗?” 沈溪往周远山家的方向走去,开口说:“好狗不挡道!” 但方志书还是快速骑了两下,然后把自行车横在了沈溪的前面,饶是沈溪不想搭理方志书,这会儿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她长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点,别直接动手打架。 “你干什么?”沈溪不客气地问。 方志书很是无辜:“你别这样冲,我来找你,是为了提醒你,如今你被保送清北了,周远山说不准会改变态度,真的和你在一起。” “但你要知道,这些都不是周远山发自内心的!”方志书继续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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