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小静跟曹睿喝了不少酒,也说了不少话。 她问曹睿: “现在整个雍平都说我们好,我们是不是真的好?你是不是会真心的对我好,然后我们能在一起生活?” 曹睿哑然失笑: “柳总,你这几个问题问得好,其实站在我的角度,可能更该有这些问题吧?”biqubao.com 柳小静眯眼盯着曹睿,一双眼睛非常迷离: “你是不是又说我是风云人物,又说我多么有钱,条件多么好?我跟你讲,我的脑子无比清醒! 很多人都觉得我柳小静可以找到很好的男人,我想说,如果要找个男人睡觉,那是可以!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不挺容易吗? 但是撇开了性的因素,我想结婚,想过安稳愉快的日子,我能找到谁? 我离过婚,生过娃,别人冲着我的钱来,冲着我的姿色来,越是这种人,我越不能让他得逞! 男人的德行,得不到的才珍惜,得到了还有什么珍惜的呢?” 柳小静说完,冲着曹睿抛了一个魅惑的眼神: “曹睿,你是不是也是一样?” 曹睿摸了摸鼻子,他心想和柳小静来个各取所需,现在难不成还要发生一点故事不成? 曹睿承认自己处在血气方刚的年龄,面对像柳小静这种魅惑挑逗,他不能做到心如止水。 年轻人嘛,最大的优势就是冲劲儿,就是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 柳小静凑到了曹睿的面前,吐气如兰,她慵懒的神色,醉醺醺的表情,性感的身材,几乎都要倚在曹睿身上了: “曹睿,你放心!你不就想进步吗?我可以帮你,太高的目标我不敢保证,帮你到正科级干个局长啥的,我自信可以做到! 你和我一起生活,只要你不辜负我,我决不辜负你……” 曹睿愣了一下,头脑倏然一下清醒了。 他内心泛起的欲望如潮水一般的迅速退却,他想我的事业,我的前途,要寄托在一个女人的帮助上?那怎么可能?绝无可能…… 这不是大男子主义的自尊问题,而是一个男人的心气。 曹睿现在可以穷,可以混得不好,但是他绝对不能丢掉心气,一个人没有了心气,就没有了灵魂。 人这一辈子如此努力的奋斗为的是什么?人都要死的,这是自然法则谁都逃脱不了,结果是注定的,只是过程不一样而已。 所以人一定要在意过程,曹睿想进步,他除了要到某个高度某个位置之外,他还想有精彩的过程。 当领导干部凭什么得组织认可?关键核心还是为官在任,做了事情,替党和国家,替人民有付出,有成绩。 没有这样的基础,曹睿就靠一个女人用关系,用金钱去跑个官? 曹睿摸了摸柳小静的脸颊: “谢谢柳大美女!男人的事业有时候和男人的娃一样,都不宜让别人代劳!所以你还是省点心思,把智慧放在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上面,这样更有价值,是不是?” 曹睿说完,站起身来: “行了,美女!今天喝得够多了,朵朵还在奶奶家里,离异的中年男人苦逼得很,今天就不做陪了,我先撤!” 曹睿下楼,柳小静喊: “曹睿,你走,你走了就不要再找我了,我们就不是男女朋友了……” 曹睿没有回头,走出了别墅,走到了澧河边上,晚上的秋风袭来,一阵清爽,曹睿的酒醒了一半。 他再回头,柳小静的家里灯火阑珊,在露台上依稀还是能看到女人的倩影。 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并没有回家,想了一下打车去供销新村。 王华处在这种境况中,他准备给点力所能及的帮助,本来白天他就准备给王华解一下燃眉之急,但是考虑到李素娟在现场,他不想让李素娟知道王华的钱是从自己手里拿的。 白天王华一直沉默,并不是他软弱,他可能比一般人更骄傲,更敏感。 曹睿到了供销新村,看到王华家里的灯亮着,他上楼梯走到门口,隐隐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他仔细一听…… “小山,你今年只有十六岁,千万不要走错路了,这是最好的读书年龄,这个时候不读书,长大以后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曹睿听到王华的声音。 “要你管吗?我不要你管,我的人生自己做主!我就是不想读书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一个少年嚷嚷道。 “爸,如果说读书那么有用,你读的书多,现在也不就这样吗?丁叔读的书少,人家现在当大老板,赚那么多钱……” 少年这话一说,王华急了,勃然道: “王小山,你这些歪道理跟谁学的?谁他妈的给你灌输这些东西……” “没有人灌输我,我说的是事实,本来就是这样的!反正我不读书了,你如果真逼我,我就偷跑出去,去广东打工去……” “你敢,你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你凭什么打我?妈的,我不怕你……” 一对父子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眼看场面就要失控。 曹睿立刻把门推开,听到有人进来,屋子里一静,然后客厅里一老一少齐齐回头。 “七叔,小山,还认得我么?” 少年有些疑惑,王华忙道:“小山,还不叫哥,这是你曹伯伯家的睿哥!” 少年瞥了曹睿一眼,不情愿的叫了一声哥,显然对曹睿丁点兴趣没有。 曹睿还是小时候见过王小山,现在孩子大了,叛逆了,个头比王华还高呢! 看到这一幕,曹睿就想到上辈子自己家朵朵的情况,父母离婚,孩子遭孽,曹睿上辈子,朵朵就是问题少女。 王华面临的情况则是儿子成了叛逆的问题少年…… “哎,小山!你坐过来,我跟你讲话!”曹睿道。 王小山不动,王华道: “你睿哥喊你,你什么态度?” “我就这个态度,什么哥不哥的,跟你来往的全都是一帮狐朋狗友……”王小山桀骜的道。 王华一脸尴尬,冲着曹睿道: “小睿,这孩子被她娘给惯坏了,真是丢人……” 曹睿乐了,一把把王华推开,一个健步冲上去,一把就把王小山从沙发上拎了起来,忍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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