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边将_第19章 营中论汉胡差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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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阳别营中,众骑兵伤势逐渐恢复,已是开始操练。曹震令张亮、毛成继续招募士卒补足千人骑兵。此次朝廷封赏过后,或许能让其保存现有的骑兵数量。
  军司马平时只有两个曲、四百人的兵额,战时会有增加、亦不会超出太多。自己是别营别部司马,乃是特殊时期所设,兵额没有正规军司马那么严格。
  只是骑兵所耗甚巨,战马在作战前后要用黑豆与鸡蛋来补充马力。一千骑兵所耗钱粮能够及得上五千大军所耗。整个渔阳养一千骑兵,已是极限。比不得草原异族,遍地是肥美的牧草,可以让战马吃的膘肥体壮。
  交代好营中军务后,曹震拉着程普来分析草原异族骑兵为何比汉人士卒战力强大,并商讨以后用何兵种来针对强大的草原异族骑兵。
  有着两世为人的智慧加成,使得曹震头脑灵活,思维更加敏捷,看待问题非常通透。
  两人来到军营校场的点将台上,看着众骑兵分成几队做着各种骑术训练,再比较起鲜卑骑兵在战马上闪转腾挪的灵活,逐渐陷入沉思当中。片刻之后,曹震缓缓开口:
  “德谋兄,汝可知草原异族骑兵战力因何比我汉人骑兵强大?”
  程普答道:“禀司马,草原异族战马数量众多,人人自小生活在马背之上、骑术精湛,且人人皆可于马上开弓射箭。
  而我大汉战马稀少,骑术精湛之辈更是稀少,所募之兵大都出自农夫,从军后方才学习骑术,难以如异族那般精通,能开弓射箭者更是稀少,自是不敌。”
  程普不愧是历史名将,分析的直击要害,虽有这个时代人的局限性,看的不够精细,却也是难能可贵了。
  曹震赞许的点点头道:
  “德谋兄之言,于某心中所想大致相同,却是不够全面。大汉之所以不敌草原异族,除却因大汉内部叛乱频发而致使的国力日下这条原因之外,还有汉人与异族在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生存环境等方面上的巨大差异造成的。
  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主要是草原异族不懂耕种,靠放牧打猎为生,几乎人人皆是猎人,从小就生活于马背之上,弯弓搭箭、四处游猎,战时几乎人人皆兵。
  而汉人则以耕种为生,马匹本就不多,骑马者就更少了。因此农民自然敌不过猎人,更何况是自小生活在马背上的猎人。
  饮食习惯上的差异是草原异族是吃肉长大的。草原异族征战时带两匹马,一匹公马、一匹母马。公马用来征战,母马驮着肉干,兵器、箭矢等给养,饿了便吃肉干,渴了便挤马奶喝。
  而汉人则是吃粮食长大的,征战时带的也是军粮、喝的是清水。营养上的差距就导致体力不同。食肉者肯定比吃粮者生的健壮力大。
  生存环境上的差异是草原异族拥有广阔的草原,盛产战马,因此其拥有庞大的战马数量,一个稍大些的部落竟有上万匹战马,作战时甚至一人双马,鲜卑单于号称自己有控弦之士二十万,此即是说有四十万的战马数量。
  而大汉并非不产战马,而是无异族那般广阔的草原,所产战马数量稀少,难以形成规模。
  因此,我汉人骑兵委实难以与草原异族骑兵正面争锋,此乃先天差异所致。而我汉人多步卒,更难与借助马力的异族骑兵争锋。
  周武王曾问姜子牙,骑兵与兵卒差距,姜子牙说:“山路之上一骑当四步,平原之上一骑当八步”。”如此大的差距,才使我大汉对于草原异族骑兵不断犯边而无可奈何,只能被动防守。
  程普听完曹震的分析,又陷入了沉默当中,因为曹震分析的确实是不争的事实,片刻后,程普面带不甘的问曹震:
  “司马,事已至此,我大汉该如何缩小与草原异族差距?”
  曹震首先想到的就是马上三宝,马鞍、马镫,马蹄铁。可马鞍,马镫不能用,因其太过明显,容易被草原异族学去。草原异族拥有庞大的战马数量,再得到马鞍、马镫的助力,汉人与草原异族的战力差距将拉的更大,后患无穷。
  现在此马上三宝,能用的只能是马蹄铁,因其不易被发现,且作用同样巨大。
  打定主意后,曹震面色淡定的对程普道:
  “德谋兄,人无爪牙之利,因何能捕杀野兽?”
  程普眼光一亮,答道:
  “只因人比野兽更有智慧,善用工具。”
  曹震欣慰的点点头:
  “德谋兄大才,一点就通。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先天不足,我们就用智慧、用工具来补足差距,变的更强。
  某有一物,唤作马蹄铁,乃是如马蹄印状的铁片,用长钉固定于马蹄角质之上,马儿不会感觉到疼痛,反而更舒适。
  德谋兄不要小看此物,其作用巨大。首先战马长距离快速奔跑,大角度迂回穿插时,马掌很容易被撕裂或被石子硌伤,又或是尖刺扎伤。一场战斗下来,往往会报废许多战马,大汉本就马少,经不起如此损耗。用上马蹄铁,此种情况便不会再发生。
  其次,有了马蹄铁的保护,能使马蹄更坚实的抓牢地面,如此战马会奔跑的更稳,更快,负重能力与冲击力会更强、对骑兵整体战力,会有一个巨大的提升。
  有了马蹄铁,马的负重能力提升了,此时马铠就派上用场了。马匹本就皮糙肉厚,再配上一身皮甲,要害部位镶嵌铁片,马上骑兵穿一层皮甲,外罩铁甲,在冲阵时便不易受伤,且冲击力惊人。
  不过此举所费甚巨,对战马要求也极高,只能少量装配,此为重骑。
  其余轻骑有了马蹄铁,速度更快,更稳,只需在要害部位防护即可。马上骑兵只配皮甲、弓弩,马刀,寻求的是极致的快速。比如,我军一轮骑射后,敌军箭矢还来不及射中,我军已经跑开。
  或是在敌骑没有防备时,我军轻骑如刺客般,从其防守薄弱之处呼啸冲杀而过,快速大量杀伤敌军。在敌军反应过来,要缠住我军时,又快速脱战远遁。
  如此我军便可重骑冲阵,轻骑从旁策应,迂回包抄,趁机分割蚕食敌军。之后有了步卒还可步骑协同作战,灵活多变。”
  程普闻言大喜:
  “如若真能如司马所言,我大汉骑兵再也不惧那草原异族骑兵。只是我大汉战马稀少,仅如此亦不足以对抗整个草原异族,如之奈何!还是要在步卒上做文章。”
  曹震自信的道:
  “草原战马众多,我等慢慢蚕食,逐渐抢来便是。迟早有一天,某要让整个草原尽皆成为我大汉养马之地!”
  程普被曹震的豪情所感染,大声附和:
  “某定要与司马一起,马踏草原,兵锋所指,尽皆成为我大汉疆域!”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被草原异族的强大带来的压抑情绪一扫而空。脸上都露出来自信豪迈之情。
  随后,曹震收敛心情一脸严肃的道:
  “这马蹄铁之事,要秘密进行,不能让除我营之外的其他人知晓,营内互相监督,泄露消息者,无论何人,皆斩!知情不报者,亦斩!以免被草原异族学去,遗祸无穷!”
  程普也是深以为然,称自己深知其中利害,必定会安排妥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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