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赚大钱。 叶天知道只凭自己一个人肯定是不够的,就算有了本钱也不太可能。 而且他赚钱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生活,如果事事都亲力亲为,那么可能还不等他开始享受,人就要先被累死了。 好在这里是古代,别的虽然不太好找,但人多得是! 仅仅是桃源村,就能满足自己的要求! 毕竟作为一个穿越者,叶天有足够的信心获得村民的支持和信任,确保他们未来会永远效忠自己。 当然同样的,他也会照顾到所有村民,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公子,你让人买这么多酒水做什么?难道你要请大家喝酒么?”白素素疑惑的问道。 因为在她的记忆中,好像并没有关于叶天喝酒的传闻。 再者说了,即便叶天想要请人喝酒,可这买的也太多了,就算把整个村子的人全喊来,恐怕也要喝好久... “当然不是,我准备利用这些酒酿造一些更好的酒出来,然后再卖出去赚钱养家!”叶天解释道。 酿酒的事并不算什么机密,他自然也不会瞒着白素素。 而且白素素今天选择留在这里,就表示她已经认定了自己,相比起之前她不同意退婚,现在已经是彻底摊牌告诉所有人。 她白素素,是自己的女人! 在这个时代,白素素做到这种地步,已经完全获得了他的信任。 甚至要是让他现在列个信任排行榜的话。 白素素绝对后来居上,稳稳的第一名! “公子你真厉害!连酿酒都会!”白素素满是崇拜的说道。 一副小迷妹看到自己偶像的模样,尤其是回想起叶天最后“赚钱养家”四个字,她的俏脸就不受控制的羞红一片。 赚钱养...家! 这个“家”就是未来他们的家! “还行吧,多多少少都会一些。”叶天谦虚的笑笑,继续道:“不过酿酒只是第一步,我还准备写一些话本出来,然后去城里开家书店售卖,收入应该也不会差。” 写话本。 也就是写小说。 虽然写小说听起来没有盐铁糖...赚钱,还容易被人盗版。 但夏朝现在有了造纸术和印刷术,却还没有活字印刷! 只要有这张底牌在。 那么就算别人想盗版和抄袭自己,也只会赔得血本无归。 当然还有一点。 那就是比起别的东西。 写小说他只要将记忆中的小说稍微改动一下写出来就好,别的任何问题都不需要担心。 “不知道公子准备写什么类型的话本?我之前闲暇最喜欢看话本了,若是公子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公子推荐一些!”白素素闻言来了兴趣。 其实不只是她。 古代娱乐条件有限,对于农民来说可能就是吃饭干活睡觉。 但对于那些闲着没事干的读书人来说,看小说绝对是他们最喜欢的事情之一。 这也是叶天选择写小说的原因之一。 “我现在还没有想好,不过你能帮忙也不错,等晚上我把其中几个故事讲给你听一下,看你会不会喜欢。”叶天说道。 他并不缺故事,只是他对大夏的了解还是不够多,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先写哪一个。 不过长篇故事的话,红楼和西游肯定是必不可少的。 红楼梦主要是为了吸引女读者。 因为在他的未来规划中,等酒精成功提炼出来以后,香水这种奢侈品肯定也要提上日程的。 所以他准备在故事中稍微夹带一些私货。 比如林妹妹最爱用芙蓉花香水,用了以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又比如宝姐姐爱用牡丹花香水,用了以后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当然这些都只是他的初步设想,未来肯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 除了长篇之外。 他还准备写几个短篇故事出来。 比如梁祝这种经典,还有别的一些让人难以释怀的故事,都可以写出来。 “公子写的故事,素素肯定喜欢。”白素素期待的点点头。 没过多久。 姜守富回来。 叶天也把白素素介绍给他认识,得知白素素居然要留在叶天家里后,姜守富也对她更加敬佩。 毕竟只要过了今晚,白素素在人们眼中就完完全全是叶天的人了,这样就算白家再想退婚,别人也只会当成是一个笑话。 白素素没来之前。 叶天几乎都没有在自己家里做过饭,每天都在姜守富家里蹭饭吃,就连今天中午也是一样。 对此姜守富一家虽然都不介意,但叶天自己觉得有些不太好,打扰是一方面。 其次就是自己在家吃饭的话。 那么不论是他,还是对方都能吃的更随意一些。 比如姜守富家里现在虽然也有了一些积蓄,可要是自己不在的话,他们平日里依旧和过去吃的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稀饭里的米粒多了一些。 可要是自己在的话,每顿饭起码两个下酒菜。 所以,他晚上谢绝了姜守富的邀请,决定从今以后让白素素跟自己在家吃。 对于叶天的决定。 白素素自然没有任何异议。 因为相比去别人家,她更喜欢跟叶天两人待在一起。 还有就是。 她来这里的目的本就是为了服侍叶天,所以更要给自己找点活干了。 否则那岂不是变成了吃白饭? 就算叶天不说什么,她自己也会尴尬。 不过好在她从小就在家里帮母亲做饭,所以厨艺也还算不错。 对于这点。 叶天也是完全没想到的。 本以为白素素这种富家小姐,又是鼎鼎有名的才女,平日里肯定不会进厨房。 所以他都准备今晚自己亲自下厨,日后再慢慢教白素素做饭。 结果没想到白素素抢在他之前进了厨房,熟练的开始煮饭,丝毫没有大小姐的架子。 而这也让他更喜欢对方! 很快。 白素素做好晚饭。 两菜一汤。 算不上丰盛,但味道还算不错。 而且这里是古代又在村子里,能有菜吃已经很不错了。 反正叶天对此很满意,白素素见状自然也很开心,享受现在和叶天一起的生活。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836/74048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