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听发完消息,在公寓门口的便利店里买了两盒牛奶,一包烟。 他站在楼下将口罩摘下一半,点了支烟,问037:【他在哪?】 【海星街道派出所里,门房大爷桌子下的纸箱里。】037道。 此时已是深夜,但山城的夜晚依旧繁华。 林立的高楼之中无数灯火星星点点的亮着,不远处地标建筑上的led灯让人在数公里外都能看见不停变换的图案。 街道之上虽不似白天拥堵,却也随处可见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群。 不远处的路灯下,还有一对儿小情侣在旁若无人的接吻。 陆承听看着那对儿小情侣,问037:【睡着了吗?】 037知道他肯定不是在问自己,嗯了一声:【睡着了。】 陆承听闻言,掐灭手里的烟头,转身往公寓里走去。 既然已经睡了,那就明早再去接他回家。 陆承听眼下所在的公司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娱乐公司,旗下不知出过多少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演员,每三年内,必会捧出一支海报满天飞的大热男团或女团。 财力雄厚,艺人的待遇也相对优渥,就算是练习生,也会安排环境相对不错的宿舍。 陆承听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做练习生的时间满打满算有两年,原本按他仅凭一张脸,0基础的底子,至少也得三年才能有出道的机会。 但他实在是天赋好,人也勤奋,经常深更半夜都还在舞室或琴房里练习,很快就将同一批进公司的练习生甩出一大截去。 而他自己也会抓机会,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在自己流露出去几个视频,开始小有名气时,就认证了社交媒体平台的视频号。 偶尔传个小视频上去,要么弹唱,要么跳舞,也不说别的,短短一年就累积了几百万粉,都是等着他出道的。 一般来讲,练习生出道都要成团,后续看个人情况,再由公司安排是否可以单飞的问题。 但陆承听很特殊。 公司试过几次让他和其他练习生成团,却发现,他不仅无法平衡队内其他人,给团队整体带来效益,反而会直接将其余人衬托出去,直接成了他个人的绿叶。 简而言之,无论几人成团,只要陆承听在,观众的眼里,就只会有陆承听一个人。 这对其他练习生来说,没有半分好处。 公司无奈,负责新人的部门开了几次会,最终还是决定,让陆承听自己出道,并为其单独安排了公寓和经纪人。 但陆承听如今毕竟还没给公司带来效益,所以公寓虽然位置好,却不算宽敞,两居室的小房间,装修有些老旧,但打扫得倒还算是干净。 出道的专辑陆承听洗澡的时候顺便听了听,不怎么满意,很多地方有瑕疵。 如果是新人出道,这个水平倒也不错了,而且有陆承听那张脸加持,火是必然能火的,就是肯定还会遭不少喷子诟病。 他既然要以原创歌手的身份出道,就必然不能马虎。 毕竟顾思砚可是双料影帝,他差得太多,如果未来有一天他们的关系被公之于众,舆论必然又要开始胡言乱语。 陆承听洗完澡,赤裸着上身,只穿了条宽松的睡裤,湿着头发,热了杯牛奶,抱起放在地上的吉他,开始修改之前已经定好的曲谱。 公寓里有录音的基础设备,是原身自己准备的,这让陆承听省了不少事,赶在天亮之前,将demo发给了自己的经纪人。 他做完这些,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睡了两个小时,便被经纪人刘姐一通电话吵了起来。 “你找高人指点了?” 电话刚一接通,刘姐便开门见山道。 陆承听刚睡醒,喉咙有些干涩,哑着嗓音道:“没有,昨晚突发灵感,连夜改的。” 刘姐沉默了几秒:“好小子,果然还是天赋占上风。” 她说完,想了想:“但你之前的版本已经做了一半,要是全部推翻,得重新录制,这两天得抓紧。” 陆承听嗯了一声:“我知道了,但我今天上午得请假,昨晚熬太晚了,状态不好。” 刘姐知道陆承听有多努力,是那种天赋比别人高出一大截不说,努力也要比别人高出一大截的人。 过去两年陆承听请假的次数屈指可数。 就连年节时,其他人都放假回了家,陆承听还会在公司留到大年三十的晚上,才会离开。 她知道,陆承听如果说状态不好,那应该是真的状态不好。 劳逸得结合,张驰也得有度,她大手一挥:“行,休息一天吧,明天再赶进度。” 陆承听得了刘姐批准,看了看时间,八点整,街道派出所九点钟上班,时间刚刚好。 他翻身从床上下来,又迅速冲了个澡,将头发吹干打理整齐,换了身简单干净的白色t恤,灰色运动裤,一双限量版球鞋。 身高腿长,肩宽腰窄。 就算是戴了帽子口罩和墨镜,走在大街上,也是能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的存在。 他空着手出门,在楼下的宠物店买了一袋小鱼干,打了辆车,来到了海星街道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的大铁门,便看见了一只正蹲在院子里树底下晒太阳的灰色小猫。 又瘦又小,揣着前爪,眼睛眯成一条缝。 大概是因为顾思砚第一次做猫,觉得舔毛梳理毛发这事儿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儿奇怪,它身上的毛有几处都粘在了一起,全身上下灰突突的,不怎么好看。 顾思砚从陆承听进来时,就注意到了他。 虽然看不见脸,但身材比例很完美,个子很高,少说得有个187上下,比他自己应该还多出个脑瓜尖。 而且按头肩比,腰肩比,腰臀比和上下身比例来看,这小子不当模特,属实有些可惜了。 顾思砚从地上起来,顺着树干爬上了树梢,蹲在树梢顶,换了个角度继续观察陆承听,试图占据高位,看清他口罩下的脸。 只可惜陆承听鸭舌帽的帽檐太长,遮了个严严实实,顾思砚什么都没看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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