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_第286章 小知青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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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来,哪能随便吃点儿?”
  蒋思砚没听陆承听的。
  刘香为了请陆承听去家里吃饭,都特意杀了鸡。
  陆承听拒绝了刘香邀请,来了自己家,自己总不能亏了他。
  蒋思砚家不大,进门就是一个小院儿,三个屋,蒋母和蒋思砚一人一间,一个小客厅,伙房在另一边,一目了然。
  青砖地,土瓦房,家具很陈旧,茶几掉了漆,麻布沙发也坑坑洼洼很多处凹陷,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蒋思砚扯着陆承听进了屋,让陆承听坐沙发上,自己从箱柜里翻了半天,掏出一小包茶叶。
  捏了一小撮,找了个茶缸放进去,倒上开水,又放了一小勺白糖,端到陆承听面前。
  “我家条件不好,别嫌弃。”蒋思砚说道。
  他说这话时,语气很坦然,没有自卑,只是多少有点儿不好意思。
  家境如何,是掩饰不了的事实。
  蒋思砚觉得,别说他家这样的情况了,就是村长家样的二层小楼,都不见得能入得了陆承听的眼。
  与其扭扭捏捏,不如坦然面对。
  但陆承听看起来却并不如何在意,只道:“比我那里强多了。”
  蒋思砚让陆承听先喝茶,自己去了后院儿,亲手抓了只肥肥大大的老母鸡,去了厨房。
  “你抓它干什么?!”
  蒋母看着蒋思砚手里提着的鸡,问道。
  蒋思砚道:“姓陆的小知青来家里做客。”
  蒋母瞪了蒋思砚一眼,心疼道:
  “姓林的小知青来你杀鸡就算了,姓陆的可是个大小伙子,他来你杀什么鸡?!”
  这鸡蒋母养了好久了,就等着蒋思砚什么时候能给她领个儿媳妇儿回来再杀。
  蒋思砚可倒好,媳妇儿媳妇儿没着落,招待个知青,就要杀了她这鸡。
  蒋思砚没管蒋母乐不乐意,直接烧了开水,烫了鸡毛,只道:“您不懂。”
  “今儿个刘香请小陆去吃饭,说村长家杀了鸡,小陆没去,让我请来了,这鸡不杀,说不过去。”
  蒋思砚说这话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跟刘香较劲,还是就想让陆承听吃顿好的。
  蒋母嘿了一声,想骂他两句,但看着已经被烫掉毛了的鸡,到底还是没再说什么。
  这个家里蒋思砚出力最多,蒋母虽然不舍得,但总归还是会以儿子的意思为主。
  她一把夺过蒋思砚手里已经耷拉了脑袋的鸡:“滚蛋,别碍我事儿。”
  因为鸡杀得突然,等三人吃上午饭时,已经过了下午。
  蒋思砚死命地往陆承听碗里夹肉,让他多吃点儿,别客气。
  蒋母一直是村里八卦大军里的一把好手,觉得男孩子就该跟他家思砚一样,吃苦耐劳,壮实能干。
  原本对陆承听这种好吃懒做,细皮嫩肉,连秧苗都插不明白的小少爷就没什么好印象。
  现在看着陆承听碗里堆得满满的鸡肉,没忍住在桌子下,踩了蒋思砚一脚。
  面上却笑呵呵地对陆承听道:“小陆啊,从城里来的,不习惯吧?”
  陆承听笑了笑:“一开始的确不太习惯,最近好多了。”
  蒋母一直在打量陆承听,虽然先入为主的印象,让她觉得城里人都很矫情。
  但也不得不承认,陆承听的言行举止瞧着就是和他们村里人不一样。
  就是啃鸡骨头这种稍不留意就会变得面目狰狞的事,换陆承听做起来,也是矜贵得让人赏心悦目。
  “小陆家是做什么的?”蒋母有些好奇道。
  陆承听没说太详细,只道:“做些生意。”
  蒋母一辈子没去过两回镇上,家里没电视,她们也不订报。
  她对“做生意”一词的认知,还停留在村口的小卖部或者是路边推着车叫卖的货郎。
  她哦了一声,笑道:“做生意好啊,村口开小卖部的大头家,做了两年生意,现在地都租给别人去种了,哪像我们,还得踏踏实实吃这辛苦饭。”
  蒋母只知道,他们村上的条件,其实相对来说算是不错的。
  村里有些人有其他地方的亲戚,那些地方别说是杀鸡吃肉了,就是一年到头种的地,都不够自己一家人填饱肚子的。m.biqubao.com
  蒋思砚闻言,笑道:“小陆家的生意可比大头他们家大多了,二百个小卖部,怕是也抵不上小陆家的生意。”
  蒋母闻言,嚯了一声:“真的假的?”
  陆承听被蒋思砚自信又光荣的模样逗乐了:“蒋大哥怎么知道的?”
  蒋思砚看了眼陆承听,嘿嘿一乐:“我替你吹吹牛。”
  037也乐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陆承听没搭理037,如今原身家里做什么,都与陆承听无关。
  按政策来讲,知青下乡,是要扎根农村一辈子的。
  但现实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通过各种关系,待个三五年就回城里去。
  原身家里就陆承听一个儿子,陆父届时必然是会想法子让陆承听回城去的。
  现在时代不同,陆父陆母不可能这么轻易接受陆承听搞同性恋这件事,陆承听没有躺平的资本。
  他这回得靠自己,撑起一片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蒋思砚继续吃苦。
  陆承听看着蒋思砚,笑道:“你要喜欢,等过几年,我给你在各村各镇上开上它二百个小卖部。”
  蒋思砚只当他是开玩笑,傻乐着给他夹了个鸡腿儿:“我看行,到时候我就叫蒋二百。”
  蒋母瞪了他一眼:“扯王八犊子一个顶俩。”
  只要有长辈在的饭桌,从古至今,都有一个逃不开的话题。
  三人饭吃了一半儿,蒋母便开始了:“小陆啊,在城里有没有对象啊?”
  陆承听摇头,回答得很干脆:“没有”
  蒋母了然,直言道:“城里姑娘难伺候,不如我们村里丫头好,各个勤快又能干,身体好,屁股大,能生!”
  她看着陆承听:“能瞧上咱村儿的丫头不,姨给你牵牵线。”
  陆承听哑然。
  没等他拒绝的话说出口,蒋思砚先一步不干了。
  “我看您地也甭种了。”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下巴:
  “您在这儿,点个大痦子,跟隔壁村儿林大姨好好学学,干脆去当媒婆儿得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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