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思砚恨不得二十四小时挂在陆承听身上。 但陆承听并没因此表现出任何不满。 反而是秦思砚偶尔不黏他的时候,他又像是被主人忽略了的猫一样,要故意制造出各种奇奇怪怪的动静,来吸引秦思砚的注意力。 于是秦思砚坚决反驳了037:【不可能。】 037提议:【那不如你跟出去看看呢?】 秦思砚没同意:【他不带我肯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他说的对,我该给他一点私人空间,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 037觉得秦思砚话说得多少有些自我安慰的成份在里面,但以它对陆承听的了解,它也觉得陆承听不会出去胡作非为,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半小时后,秦思砚鬼鬼祟祟地站在路边电线杆后,探出头,盯着对面一家手作店玻璃窗里陆承听低着头的身影,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你猜他在做什么?】秦思砚美滋滋地问037。 037面对秦思砚的明知故问,一脸冷漠道:【戒指。】 秦思砚啧了一声:【他做戒指干嘛啊?】 037依旧冷漠:【送给江乔当新婚礼物。】 秦思砚敛了笑意:【没趣。】 他说完,又盯着陆承听看了一会儿,这才转身,悠哉悠哉往家里走去。 当天晚上,陆承听在回家以后,就发现秦思砚一直在笑。 一般来说,秦思砚在家会做早餐和午餐,晚餐就交给陆承听。 但今天不一样,秦思砚在陆承听进门时,就守在门口给了他一个吻,然后从鞋架里拿出拖鞋,蹲在地上,帮陆承听换拖鞋。 陆承听低头看着秦思砚,熟悉感再次油然而生。 他弯腰,将秦思砚拉起来,把他抱进怀里,把脸埋在秦思砚颈间,呼吸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轻声道:“我爱你。” 秦思砚愣了愣,然后紧紧回抱住他:“我没问你。” 之前,爱与不爱这种话题,永远都是秦思砚先说。 他常常问陆承听,爱不爱自己。 陆承听从一开始并不如何走心的敷衍,到后来也会认真回应他,说爱。 这是陆承听第一次主动对秦思砚说“我爱你”。 陆承听听着秦思砚的话,觉得他像是有点委屈。 于是他又说了一遍:“我爱你。” 秦思砚闭了闭眼,咬了咬陆承听的耳尖,说:“我知道了,撒什么娇啊,真是的。” 他松开陆承听,牵着陆承听的手,低着头让他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自己刚刚磨好的咖啡,然后一言不发地钻进厨房去做晚饭。 陆承听靠在沙发靠背上,看着秦思砚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的身影。 脑子里空空如也,心里却满满当当。 江乔婚礼当天,陆承听和秦思砚起了个大早,陆承听刚换上那套秦思砚特意为两人准备的同款西装,就接到了当地警局的电话。 原身那个小姨死了。 警方让陆承听去警局认领尸体。 “这种事不好耽误,要不要我陪你去?”秦思砚虽然觉得晦气,但还是好脾气道。 “不用,我送你到时家,然后去警局。” “不如我先送你到警局,然后再去时家。” 陆承听和秦思砚异口同声道。 两人说完都笑了,秦思砚勾着陆承听的脖子在他脸上使劲儿亲了一口,决定道:“那各走各的?” 陆承听回吻他:“行。” 两人一起出门,秦思砚把自己的车让给陆承听开,自己站在路边打车:“早去早回,忙完如果我还在时家,过来接我。” 陆承听应了一声:“注意安全。” 然后摇起车窗,一路往警局方向赶去。 到了警局,陆承听将车停在路边,进了警局大门。 陆承听被谢家认回去的事儿还没来得及开记者招待会,只有上流圈子里的人知道这回事儿,普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 之前谢老爷子原本是想等到陆承听结婚的时候,再向全世界公布这一消息的。 但没想到谢家频频出事,后来谢老爷子干脆中了风,就更无暇顾及这事儿了。 谢寻问过陆承听的意思,陆承听表示不想太高调,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也没有改名换姓的想法。 这件事便自此作罢。 眼下,警局的人依旧以为陆承听还是贫民窟的那个小混混,只公事公办道:“你知道我们是从哪儿找到了温女士的尸体吗?” 陆承听扬了下眉梢:“不知道。” “从你家的冰箱里。”警员说。 陆承听淡淡道:“我很久没回去过了。” “我们知道,所以才通知你来认领尸体,而不是上门去逮捕你。”那警察道。 陆承听许久没回去过,家里欠了电费被停了电,冰箱不再制冷,腐烂的气味便顺着原身家的门缝钻了出来。 一开始邻居只当是什么东西坏了,但渐渐地,那股味道更明显了。 周围几家人联系不上陆承听,贫民窟又没有物业来管这些烂事。 那些邻居便自顾自开了原身家的门锁。 结果就看见顺着冰箱缝隙流淌出来的红不红黄不黄的液体。 他们捂着鼻子打开那扇冰箱门,看见的内容,不言而喻。 贫民窟一片没有监控录像。 早些年警方倒是也试图按过两个,没几天就被人弄坏了,之后便也干脆没人再管。 如今出了这样的恶性事件,再想要调查证据,就费劲了。 陆承听对警员道:“她赌博,欠了很多钱。” 警员点头:“我们已经找到了赌场的人,但他们有不在场证明,赌场流水很大,很难找到雇凶转账的证据。” 陆承听一听这话,就知道这案子怕是要成悬案了。 反正y国的警察原本用途就不是很大。 他对能不能破案也没什么可执着的。 只是,如果原身的小姨真是被仇杀或者因为欠钱被杀,那么,为什么会死在原身家里? 而且在陆承听的记忆中,他并没给过那位小姨原身家的钥匙。 他问警察:“人是什么时候死的?” “十天前。”警察道。 陆承听离开贫民窟很久,他那位小姨必然早就知道,去过几次知道没人,肯定不会再往他家跑。 那么为什么十天前,又会突然出现在他家? 这其中,还有些别的什么阴谋? ————————— 向老婆们求一波免费小礼物,么么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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