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_第171章 窃玉1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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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思砚自己,其实也这样觉得的。
  他原还想着唱到今年年底,等翻过了年,再跟这碧水茶楼告别。
  可如今陆华川一倒,陆承听很快就要名正言顺地坐上这整个大区的第一把交椅了。
  如果陆承听真要抬他回陆家,就算是为了不遭人口舌,他也不能再在这茶楼里继续唱下去了。
  “今晚大概是我最后一次登台了。”南思砚对杜老板道:“抱歉。”
  杜老板摆摆手:“你有这个命,我这茶楼留不住你,用不着道歉,我已经另外找人了。”
  南思砚顿了顿手里上妆的动作,回头看他:“有眉目了?”
  杜老板点头:“也是个男孩儿,跟你当初来的时候一样大,底子不错,是棵好苗子,花了我整整六块大洋。”
  南思砚闻言,轻笑一声:“当初杜老板买我,只花了两块大洋。”
  杜老板也笑了:“要不怎么说我眼光好呢,两块大洋,换了个第一名角儿,赚得盆满钵满,值啊!”
  这些年南思砚说不上过得好与不好,但杜老板确实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也不曾苛待过他,他心里是有感激的。
  南思砚上完妆,收了笔,站起身,对着杜老板福了福身:“祝您日升月恒,万事亨通。”
  今晚的碧水茶楼分外热闹,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陆承听连续包场几天,等着听南姑娘戏的人几乎都在聚在了今夜。
  倒不是没人听说南思砚已经被陆家看上的事儿,只是这个年代的消息,除了登报,多数还是只能靠口口相传。
  听见消息的,一半信了,一半不信。
  不信的那些,自然而然会继续来捧南思砚的场,幻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这华亭第一名伶的入幕之宾。
  信的那些,更要往这碧水茶楼里跑一跑,想要仔细瞧瞧这陆家看上的人,究竟是何风姿。
  但不同以往的是,今夜在南思砚登台之前,又来了一批贵客。
  “听人说,这十里洋场最值得一看的角儿,就是这碧水茶楼的南姑娘,希望杜老板今晚,可别砸了自己家招牌,让我们公子失望。”
  茶楼二层的雅间里,此时正站着几名穿军装的卫兵。
  其中唯一一个穿长褂的男人,从怀里掏出一根儿大黄鱼,放进了杜老板手里。
  杜老板看了看坐在沙发中央,穿一身白色西装,身材瘦弱,面色苍白,眼下有些青黑的年轻人。
  嘿嘿乐了一声,将那金条又推了回去。
  “先生说笑了,这南姑娘已经赎了身,名花有主了,今晚在我这茶楼里,也是最后一次登台。”
  “公子要是喜欢这漂亮的男孩儿,这揽月河畔倒有几家酒楼,专门儿养了些这样的清倌儿,个个儿干净漂亮,倒不妨去看看。”
  那穿着长褂的男人闻言脸色一变:“杜老板这是看不起我们公子?”
  杜老板赔着笑脸:“先生这是哪里话?这陆三爷前不久确实是已经为南姑娘赎了身,您不信可以去打听打听,小的句句属实,哪敢骗您不是?”
  长褂男人回头看了年轻人一眼:“少爷………”
  那年轻男人摆摆手:“先看看再说吧。”
  南思砚此时并不知道之前陆承听常坐的那间雅间里,发生了什么。
  他穿着陆承听帮他洗干净的彩鞋,戴着陆承听送他的头面,在幕前曲过后,照常登了台。
  杜老板站在楼上,看着南思砚今日比往常还要多了几分贵气的身姿,心中暗道不妙。
  果然,南思砚这厢一曲还未唱罢,那不知道打哪儿来的大少爷便开了口:“唱完让他上来。”
  陆司令他确实得罪不起,但陆三爷如今还只是个少将。
  这南姑娘再如何美艳,也不过就是一介戏子,想来那陆三爷也不会因为个玩物,便跟他堂堂南三省的太子爷过不去。
  他爹可是南三省总督,比起个少将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男孩儿,跟没跟过人不要紧,漂亮就成。
  待他办完了事,离开这华亭,再把人还给那陆三爷便罢了。
  杜老板面上应了声是,退出雅间便找到了刚刚下了台的南思砚,喘着粗气道:“快,联系三爷,找茬儿的来了。”
  南思砚闻言,心里便是一紧:“怎么回事儿?!”
  杜老板言简意赅的说了楼上的情况:“孩子,楼上那人身份不简单,我可保不了你了,只能帮你拖上一拖,你快点儿自己想办法吧。”
  这茶楼可是他毕生心血,那些卫兵都端着枪,显然不是好惹的。
  这年头人命不值钱,老百姓的命更是如草芥。
  那些公子哥军老爷,三两句话不对直接砸了这茶楼事小,万一直接开枪要了他这条老命,他可当真是赔不起。
  南思砚一听杜老板这话,就知道杜老板是不会放自己逃跑了。
  他腿脚有些发软,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对杜老板道:“电话借我一用。”
  杜老板派了个人去给那公子哥传话,只说南姑娘下了台,要先整理了妆容才肯见人,让他稍候片刻。
  然后带着南思砚来到自己房间:“你抓紧时间,我去帮你看看。”
  非亲非故,南思砚只是杜老板花钱买来的赚钱工具,如今也赎了身。
  杜老板肯为南思砚做到这一步,南思砚已经没什么好再埋怨的了。
  陆承听跟南思砚说过陆公馆的电话,和兵营的电话。
  现在打陆公馆的电话显然是无济于事了,南思砚蜷了蜷自己微颤的指尖,直接将电话拨到了兵营。
  “我找三爷。”
  电话接通后,南思砚开门见山。
  对面传来一道陌生的男声:“三爷有事儿,不在营里。”
  南思砚直言:“想办法立刻通知三爷,让他到碧水茶楼来一趟,告诉他,晚了就让他准备好给南思砚收尸。”
  说罢,南思砚挂了电话,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洗掉戏装,刚走到楼梯口,便迎面碰上了两名扛着枪的男人。
  “南姑娘,我们少爷有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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