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华川病倒一事,陆承听早有准备。 陆家此时乱作一团,一群姨太小姐叽叽喳喳围在一起,哭天抢地,六神无主。 一见陆承听回来,才算是找到了主心骨,连忙把事情推给陆承听,让他去处理。 大宅院儿里的女人,有几个能谈得上真心,要么被迫,要么求财求利。 更何况陆华川自私薄情又善变,对这些个姨太只有在心血来潮时,能好上那么几天,对待儿女更是没花过什么心思。 此时病倒了,再想要人真心伺候他,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了。 但这些姨太却又不希望他早死,毕竟陆华川一死,陆家就轮到陆承听当家做主了。 以陆承听的性子,必然会分家。 妾同买卖,到时候除了抚养陆承听的五姨太,其他人怕是都会被打发出去。 有女儿的,还能分些钱财傍身,没女儿的,好日子就算是彻底到头了。 陆承听面色冷凝,只道这陆华川当真不会挑时候,什么时候中风不好,偏偏要今天中。 他问站在陆华川身边的老大夫:“能治吗?” 老大夫摇了摇头:“恕老夫直言,司令情况并不乐观,一时半会儿肯定是没法子了。” “三爷不妨带司令去西医院走一遭,要是不行,咱再针灸慢慢治。” 说真心话,陆承听是希望陆华川可以早点死的。 但037不让,说他是来替原主重新做人的,要求他不能做对生父做出见死不救这种大逆不道的事。 陆承听无奈,只能装模作样尽一把力。 他揽着南思砚的腰,对他道:“你先回卧室,你走之前我要是赶不回来,就安排人送你去,等你结束,我去接你。” 南思砚知道陆承听和陆华川之间父子感情淡薄,倒也不太担心,只乖巧点头:“三爷忙你的,不必操心我。” 陆承听不放心,又问了句:“我给你的枪呢?” 南思砚带着他的手往自己腰间摸了摸:“三爷放心吧,我随身带着的。” 这个年代西医刚刚引进过来时间不长,各方面条件都不算成熟,说句不好听的,肾肿瘤手术都能将肾脏切错。 带陆华川去这么一趟,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但为了敷衍037和规则,陆承听还是安顿好了南思砚,让人抬着陆华川去了华亭最大的西医院。 他在出发之前,给严晧拨了通电话,让严晧晚些时候到陆家来接南思砚,送他去碧水茶楼。 陆家人人自危,乱成一锅粥,也没人会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在意南思砚是什么人。 南思砚也乐得清净,就乖乖呆在陆承听卧室里,研究他摆在桌面上的那些手表,袖扣什么的小物件儿。 那袖扣上的蓝宝石一看就是真的,跟他头面上那些玻璃打磨的显然不是一个档次。 他对五斗柜上摆放着的留声机很感兴趣,想听听看,却不会操作,只好作罢。 南思砚坐在沙发上,晒着窗外照进来的太阳,没一会儿就开始犯困。 他想了想,起身从陆承听的衣柜里拿出了一套真丝睡袍换上,钻进被窝,将陆承听的枕头抱进怀里,又睡了一觉。 他在半梦半醒之间听见敲门声响起,下意识就以为是陆承听回来了,一骨碌从床上翻下来,光着脚就下地去开门。 却看见了穿着衬衫马甲三件套,梳着背头,戴着眼镜的严晧,上扬的嘴角瞬间拉直,蹙眉道:“你是?” 严晧看着面前赤脚站在地板上,穿着松松垮垮的真丝睡袍,睡得脸颊白里透红,脑袋上还竖着两撮呆毛的南思砚,立刻就乐了。 “戏台上那般妖艳勾人的南姑娘,私下里竟这样娇小可爱吗?怪不得勾得咱三爷魂儿都没了。” 南思砚闻言,白了严晧一眼,“嘭”的一下就将门关了起来,大门险些砸在严晧鼻梁上。 严晧吓了一跳,连忙退后两步嚯了一声:“还是个暴脾气!” 南思砚小声哼了一声,偷偷道:“登徒子,嘴上没个把门儿的,夸人都不会夸。” 什么妖艳勾人,什么娇小可爱。 那是形容他这种大老爷们儿该用的词吗? 南思砚换了衣服,将自己打理整齐,从脖领到脚踝包裹的严严实实,这才重新开门走了出去。 对严晧道:“走吧。” 严晧看着一脸淡漠的南思砚,啧了一声,将手里提着的大盒子递给南思砚:“少奶奶,不是我说,您这开门看着是我,失望的也太明显了吧?” 南思砚听着严晧对自己的称呼,又觉得这人有时候用词其实也不算太不得当。 他伸手接过那个盒子,脸色缓和了两分:“抱歉,这是什么?” 严晧摇头:“不知道,三爷叫我顺路取来给您的,说是您的东西。” 南思砚提着那个足有两尺多长的黑色丝绒盒子走出陆家,跟着严晧上了车,才没忍住好奇,打开盒子看了一眼。 是一套极为精美的花旦头面。 只打眼儿一看,就知道上面的宝石,珍珠,通通都是价值不菲的上等货。 南思砚嘴角忍不住上扬,差点儿乐出声,一抬头看见后视镜里严晧正扬着眉打量着自己,瞬间又板起脸来。 他将那盒子合起来,扣好锁扣,对严晧道:“别盯着我看,不然我告诉三爷。” “好好好好好好好。”严晧妥协地收回目光,专心开车。 他倒没打南思砚主意,陆三爷的人,借他一百个胆他也是不敢碰的,他就是纯粹好奇,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居然能拿下陆三爷那样铁石心肠的汉子。 让他不爱娇娘爱萧郎。 严晧的父亲严副官今晚过寿,要办家宴,严晧将南思砚安全送到碧水茶楼,便向他告了别,回了严家。 南思砚回到自己在茶楼里的房间时,那张床已经被陆承听找来的人清理干净了,眼下正在收拾他那些需要带走的细软。 南思砚便拿着戏服和油彩,去了杜老板偶尔留宿的房间上妆。 杜老板站在门口逗着自己新买来的那只八哥,对南思砚道: “我总觉着,你唱不了多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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