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机未到,陆承听没再与皇帝僵持,直接起身离开了昭华殿。 皇帝这些年早已习惯了事事有沈思砚为他操劳兜底。 未出事时,他还能大放厥词要革了沈思砚的职,真一遇到事儿,他当场便能忘了自己前脚说过的话。 当晚,昭华殿彻夜通明,直到天亮,沈思砚才满脸疲惫的回到司礼监。 “胡老将军年事已高,打不了仗了。”沈思砚一边更衣,一边对陆承听道。 陆承听扬眉:“大庸不是自诩尚武吗?怎么除了胡老将军,连个能带兵出征的人都没了?” 沈思砚叹了口气:“生于安乐,死于忧患。” “这些年皇帝不理朝政,朝廷之上全是蛀虫,除了常年在其他边境驻守的几位,有几个武将是能拿得出手的?” 陆承听嗤笑一声:“如此甚好,直接将五皇兄交出去了事,以免劳民伤财。” 沈思砚白了陆承听一眼:“东岭王既然早有打算,眼下即便是抛开皇室尊严拿五皇子交了差,过不了几年,他们也会再找其他借口,再生事端。” 陆承听没再说话,只看着沈思砚。 沈思砚与他对视,许久后凤眸微眯:“太子为何这般看我?” 陆承听还是没说话。 沈思砚却明白了陆承听的意思,眉头一竖:“你想都别想,谁去都行,你不能去。” 陆承听啧了一声,也不跟他硬犟:“那就让五皇兄先去打头阵,起因在他,让他去将功折罪。” “若他真立了功呢?”沈思砚问。 今天之前,陆承听兴许也会考虑这个问题。 但以现在的状况来看,东岭王室绝非他们之前以为的那般简单。 陆承听随手放下床幔,将沈思砚拉进怀里:“哪有那么容易。” 事关江山社稷,皇帝有时候下不了决心做的了主的事,沈思砚却能。 很快,出征的人选便定了下来。 陆政延为副将,跟随一位打过两次小仗,不功不过的主将,踏上了去边境的路。 东岭气候比皇城更加严寒,地势险峻,易守难攻。 一开始,边境还会传过几次捷报回来。 可还不出一个月,大庸的战士便开始节节败退。 在这期间,陆承听依旧和沈思砚毫不避讳的来往,有时候甚至会明目张胆的接沈思砚去东宫过夜。 皇帝因战乱的事,根本无心理会这两人到底想要怎么样。 这种情况下,无论沈思砚是忠于他还是忠于太子殿下,至少,他都还忠诚于大庸。 眼下战况堪忧,沈思砚虽只是一介阉人,但皇帝清楚,他是有真本事的。 若边境扛不住,他便不得不派沈思砚亲自去走一趟东岭,自然不会不识好歹的在这种时候故意去跟沈思砚找不自在。 又是半月。 陆政延被俘。 皇帝不顾一众朝臣反对,封了沈思砚为主帅,开拔东岭。 “你在皇城好好休养,等我回来。”沈思砚靠在陆承听怀里,轻声道。 分别在即,那种揪心的不舍,沈思砚有生之年还是头一次体会到。 陆承听解开沈思砚的衣服,正想将手伸进去,却被沈思砚拦了下来。 他喉结动了动,吻上陆承听唇角,声音干涩道:“等我回来。” 他不敢,不敢在这种时候和陆承听做那些让人沉沦的事。 此行一去山高路远,他有没有命回来还是两说。 若现在被陆承听拉进温柔乡,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弃大庸百姓而不顾,只为和陆承听双宿双飞而临阵脱逃。biqubao.com 陆承听此时情绪很糟糕。 他觉得沈思砚很好,为了家国,为了大义,不顾朝臣对他的怒骂和反对,也要保家卫国,上阵杀敌。 他现在才意识到,他在第一次问沈思砚,他想要什么的时候。 沈思砚那句:“我想要这大庸朝春秋万代,长盛不衰。” 原来并非是客套,而是真心。 陆承听知道沈思砚没错,所以他不会出言阻拦。 但他觉得不公平。 在他自己尽职尽责的扮演着太子的角色,想要奔赴前线时,他会与沈思砚商量,沈思砚不许,他便不再坚持。 但沈思砚却不曾与他商量,直接一锤定音,毫无反还余地,对他的感受不闻不问。 陆承听只是一把剑,这庸朝能否河清海晏,长盛不衰,百姓是否安居乐业,人寿年丰,他其实并不关心。 就像人类并不会真的去关心旅鼠为什么会集体跳海自杀。 非洲草原的狮子也不会在意冰川变暖企鹅们该何去何从是同样的道理。 陆承听只在意沈思砚,所以他现在很生气。 他站起身,将自己的衣服打理好,看了眼窗外朦胧的夜色,语气平淡道:“那便祝掌印此去旗开得胜,百战不殆。” 沈思砚察觉到陆承听情绪有恙,心里一紧,有些小心翼翼道:“你要回去了?” 陆承听嗯了一声:“掌印天亮便要启程,路上必然奔波劳碌,今夜便好好休息吧。” 他低头吻了吻沈思砚的额头,帮他放下床幔,离开了司礼监。 【他没做错什么。】不懂爱的037这样觉得。 陆承听嗯了一声:【但这并不妨碍我生他的气,他至少该跟我商量商量。】 沈思砚一夜未眠。 阴沉的脸色几乎让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小李子窒息。 “掌印不高兴,是因为太子殿下没来为咱们践行吗?”他出了皇城才实在没憋住问道。 沈思砚一身戎装,骑在马上,回头看了眼高大宏伟的城门。 转过身来,强忍着一阵鼻酸,用力夹了下马肚,咬牙道:“不来也好。” 陆承听戴着斗笠,站在城墙之上,将沈思砚回眸时期盼又害怕的表情尽收眼底。 他看着沈思砚的身影渐行渐远,待彻底消失在他视野之后,才摘了斗笠,转身离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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