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沈烈的指示下,掌班王虎叫人连夜赶制了一批旗子,摆在了千户大人面前。 两面镖旗一展开,顿时叫人眼前一亮,引来了番子一片加好声:“好!” “威武!” 先是一面黑色的顺风车行镖旗,黑底鎏金,另有一面杏黄色旗子,上面绣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 东稽事厂! “来人。” 随着沈烈下令将两面旗子挂在三辆四轮大马车上,看上去威风凛凛,顿时又引来一片喝彩。 “真霸气!” 这一左一右两面镖旗插上去。 简直气派十足! 沈烈便抱着胳膊后退了几步,摸着下巴端详了片刻,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轻松的微笑。 “不错!” 抛开生意不谈,至少咱这镖旗够气派。 这个年月。 杏黄色的旗子能随便挂么,这就是皇家专属的颜色,再加上那四个张牙舞爪的大字。 但凡眼睛不瞎,心智正常的人也应该知道这是天子直属。 东厂的队伍! “都回去准备吧。” 此刻。 沈烈向着手下们挥了挥手,又看了看这两面旗子,他觉得此行从通州码头押镖前往山西太原的旅途,一定会十分顺利。 难不成。 还真有人敢劫东厂么? 这个概率极低。 说话时。 沈烈又向着王虎叮嘱道:“本官此番亲自押镖,若能日行百里,快则十天半月可至太原,慢则两月必安然回返,你二人将家中的生意照料好了,有什么事……去神机营找李大公子,或去司礼监找冯公皆可。” 王虎等人赶忙应命:“大人放心!” 镖旗,马车都预备好了,紧接着,沈烈便马不停蹄为自己的标队准备起了武器装备。 傍晚时分。 通州东厂百户所。 随着兵营里尘封的库房打开,灰尘扑簌簌的落下,沈烈便掩着口鼻,带着几个人走了进去。 等到烟尘散去。 沈烈便随手拿起一旁的撬棍,撬开了存放火枪弹药的实木箱子,看着里面摆放整齐的长短火枪挥了挥手。 “拿!” 这批火枪是上一次从李如松手中弄来的,清一色的佛朗机原装鸟铳,存货实在不多。 沈烈也一直没舍得用,于是关键时刻便派出了用场。 虽然是八成新的西洋火绳枪,可这是押镖又不是上阵打仗,沈烈觉得这样的火力应该够用了。 于是乎。 十来个精挑细选的天津左卫子弟便快步上前,将沾满了桐油的火枪兴冲冲的取出,抄在了手中,便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好家伙!” “过瘾!” 领到了火枪和弹药的后生们兴高采烈,兴冲冲的凑在一起嘀咕着,这才是大好男儿该干的事! 但凡是年轻后生都有一腔血勇之气。 尚武的基因在少年心中复苏。 唯独队伍中,那两个五十来岁的浙军老卒却一言不发,只是低头整理着火枪,用黄纸将枪身上的桐油细细擦拭了一番。 长期与倭寇作战的浙兵,对火绳枪自然不陌生,这是他们吃饭的家伙,看上去…… 对这火枪十分熟悉的样子。 看着这两个身经百战的浙兵老卒。 沈烈微微一笑。 也不多言。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都是与倭寇常年厮杀,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锐老卒,年纪虽然大了些,熬不住九边前线的风霜了。 可身子骨还硬朗的很! 这两个浙兵老卒,便是沈烈此行最大的底气。 将十几个标兵留在此地熟悉枪械性能。 沈烈便快步离开了库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从柜子里取出了自己的燧发长枪,擦了擦长枪上落着的灰尘。 他还是用自己最心爱的燧发枪。 三短一长。 将火枪在腿上,腰上绑好。 又拍了拍。 此刻沈烈信心爆棚,便又开始琢磨着,他的火力似乎还是有些不足,要不要将库房里那两门虎蹲炮带上。 虽然那只是京营淘汰下来的二手小炮,只能发射石块之类的霰弹,可关键时刻也能一炮定乾坤。 还是。 “带上吧!” 拍了拍腰间的燧发短枪,又用碎布条将长枪包裹了起来,装在了长条形的口袋里。 沈烈快步从房中走出,抬头看了看西北边的天空。 天色是阳光明媚。 万里无云。 翌日。 天蒙蒙亮。 通州码头上讨生活的人们仍在睡梦之中,以沈烈为首的护镖队携带着几十匹马,赶着三辆马车徐徐离开了。 天不亮便出了码头。 镖队这一路从通州向北,再折向西,绕着皇城转了个圈,马车队出现在了城东十里的驿站外。 而驿站中。 张静修带着芸儿,义妹岳玄儿还有和两个陪嫁丫鬟已等候多时。 夫妻相见。 沈烈在驿站中稍停片刻,看着泪眼婆娑的芸儿,依依不舍的娇妻,沈烈不免安抚了几句。 “别哭!” 在芸儿俏脸上捏了捏,沈烈故作轻松的笑道:“老爷我是去发财……不是去上坟。” 这一声。 便将芸儿逗的噗嗤失笑。 依依不舍中,沈烈翻身上马,向着前来送别的妻妾挥了挥手,正要在安抚几句时,鼻子突然便是一酸。 “罢了。” 沈烈赶忙用手背抹了抹眼睛。 此时才知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收拾了心情。 抖擞起精神。 看了看兵强马壮的护镖队伍,沈烈便发出一声长笑:“莫要学小儿女惺惺作态……沈某去也!” 话音落。 二十余骑赶着四辆大马车,沿着宽敞笔直的官道,向着山西太原的方向徐徐而行。 身后驿站的影子渐渐模糊。 离开了京城。 正前方便是艳阳高照下的繁忙商路,随着天色大亮,可以看到宽敞的道路上人来人往,各种马车,小推车,驴马骡子驮着货物川流不息。 沈烈骑着马,伴着车驾缓缓而行,与往来行商擦肩而过,感受着这繁忙的人流,心中不由得啧啧称赞,连心情都好了起来。 看着那身穿绫罗绸缎的一个个商贾,一张张饱经风霜的脸,气派,华贵又透着莫名的抠门气质。 沈烈口中徐徐溢出了两个字:“晋商。” 这些个晋商呀。 看着这些大明特产的土财主,沈烈脸色变得古怪,这些人……可真是小农经济孕育出来的奇葩。 这些人在家里十分抠门,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瓣花,偏偏出了门又出手阔绰,赚了钱又喜欢在地窖里藏起来。 或许是世界历史上,这些人的抠门程度,大概也就只有威尼斯商人,大名鼎鼎的守财奴葛朗台可以媲美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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