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果看两人的挎包鼓鼓囊囊的,就知道张燕和张小蔓也给她们送了东西。 “你们路上小心,注意安全,最重要的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还有等开学了,记得写信哈。” 虽然这些话昨天已经说过了,但几个姑娘还是忍不住再说一遍,总归,她们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候。 徐莎莎和吴美玉听着这些叮嘱,又忍不住眼眶微红。 “嗯,我们记住了。” 说话间,刘大爷赶着牛车过来了。 对这几个考上大学的女娃娃,刘大爷的态度比以往去他家买东西时还要热情上几分。 不但没有催徐莎莎她们,在徐莎莎她们搬行李时,还主动搭了一把手。 “张燕姐、小蔓姐、小果,记得给我们写信哈!” 徐莎莎和吴美玉上了牛车,挥手向周小果她们告别。 等看不到牛车的影子了,周小果才问张燕她们:“张燕姐,小蔓姐,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 “我们打算等快开学的时候直接去学校。”张燕答道。 这是她和张小蔓商量后的决定。 在她们下乡后,家里从来没有惦记过她们。 就算偶尔写信过来,也只是问她们要钱要粮食,从来没问过一句她们好不好的话。 有一年张燕写信回去说想回家过年,家里反而来信骂她。 说她不会过日子,与其浪费车费还不如把钱寄回去,刚好她哥想买块手表…… 张小蔓的父母更过分,在给张小蔓写信要过几次东西没有得到后,写信来直接说不认她这个女儿了…… 他们也不想想,张小蔓一个小姑娘在乡下,能养活自己就很不容易了,哪儿来的东西寄回去? 这次虽然说她们考上了中专,回去可能会让家里人高看她们两分,但接下来肯定也会打她们上学名额的主意。 她们辛辛苦苦学习才考上的学校,凭什么要让给别人? 所以她们思来想去,觉得那个家不回也罢,干脆等开学直接去学校好了。 周小果很赞同她们的做法,就她们的那些家人,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不过她和贺晨光这两天办完手续就得走了。 “张燕姐,小蔓姐,那我可能这两天就得走了。”周小果说道:“我和晨哥还要和外公、外婆去一趟京都。” 张燕和张小蔓早就料到她们俩肯定会最后走,所以也没有惊讶。 “嗯,你们早点回去也可以多陪陪家里人。”张燕笑笑:“这两天你们收拾东西,有要帮忙的就叫我们。” “对,有我们能帮忙的你只管开口。”张小蔓也说道。 “放心,我不会和你们客气的。”周小果应了一声,然后交待她们。 “张燕姐,小蔓姐,我现在住的那个房子,等我们走了后李二牛会搬过来。” “李二牛你们也认识,他的人品不错,要是你们需要帮忙可以去找他。” 张燕和张小蔓点头:“好,我们知道了。” 贺晨光的动作非常快,周小果预计要两天时间才能办完的手续,他一天就给办完了。 “晨哥,我们明天就走了,我去和张燕姐她们打个招呼。” 眼看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周小果拿出两套床上四件套,打算送给张燕和张小蔓。 知道她和张燕她们关系好,贺晨光点头:“好。我们一起出去,我去找李二牛,让他明天送我们。” 两人一起出门,贺晨光把周小果送到知青点后,才转身去找李二牛。 张燕和张小蔓看到周小果过来,就猜到她是来告别的。 不过两人都不肯收周小果的东西,最后还是周小果佯装生气,她们才不好意思地收下了。 而且在第二天周小果他们走的时候,张燕和张小蔓也送了吃的东西给她。 加了鸡蛋的葱油饼,蒸好的腊肉香肠,整整装了两大搪瓷缸。 虽然不及周小果送给她们的东西值钱,但已经是她们能拿得出来最好的东西了。 周小果也坦然收下,她知道如果她不收的话,反而是在和她们见外。 在张燕和张小蔓不舍的目光中,周小果对她们挥手。 “张燕姐,小蔓姐,记得写信哈。” 因为有贺晨光陪在身边,周小果不舍的情绪其实并没有那么浓。 不过看着越来越远的村庄,她还是有些感慨。 怎么说她也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多,虽然大队里有几个极品,但总体来说大部分人还是纯朴的。 且张大福这个大队长和赵和平这个支书也不错,处事为人都尽量公正公平,比那些只会偏帮本村人的干部强多了。 至于知青点嘛,估计是她这只小蝴蝶的翅膀威力有点大,书里的男、女主居然没有走到一起。 陈映雪不到一年就去了农场,后来就再没有了消息。 而林立华在去年夏天,也不知道怎么和县里的一个寡妇好上了。 那个寡妇家里有点关系,在秋收之前弄了个临时工名额,把林立华调去了县里工作。 后面也是再没他的消息了。 当然,她在十里坡大队最大的收获,是她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爱她的、她也爱的人。 “小果,你在想什么?” 贺晨光看周小果的目光一直看向十里坡大队的方向,有点好奇她的小脑瓜里在想些什么东西。 周小果回神:“没想什么,就是总结了一下我在这里的生活。” “那你总结出了什么?”贺晨光还是很好奇,就接着追问。 “总结出十里坡大队是个不错的地方,等以后我退休了,说不定会回来看看。” 贺晨光轻笑:“那你还想得挺远的。” 周小果:……其实她也就是随口一说。 李二牛还在前面赶车呢,她总不能说她在回忆和贺晨光相知相识的事吧? 不过被贺晨光这一打岔,周小果什么回忆感慨都没了。 而且她本来也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性子,与其想这些已经过去的事,还不如多想想以后怎么挣钱当包租婆呢。 虽然她选的专业与经商无关,但又不耽误她挣钱,她可以爱好、挣钱一起抓,想想都觉得以后的生活美滋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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