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华和王建军他们下工回来,闻到隔壁的肉香味心里也不是滋味,于是林立华就主动提出来,让大家凑钱等过几天大队上杀猪时买肉吃。 来了这么久还没有怎么吃过肉,陈国强当即就表示同意。 王建军也没有意见,虽然他现在还没有搞定周小果,但他自己身上也还有点钱,吃点儿肉还是吃得起的。 陈映雪为了计划暂时还要和他们搭伙,所以也就同意了。 只有黄芳芳一脸为难地看向林立华:“林知青,你能不能先帮我把钱垫上,等我收到汇款了再把钱还你?” 其实黄芳芳手上多少还是有点钱的,她只是想借这个机会拉近和林立华的关系,只要林立华帮她垫钱,她再以报答的名义帮林立华洗个衣服什么的,一来二去的这关系不就近了吗? 听了黄芳芳的请求林立华其实并不愿意,他这个人表面看起来大方其实最小气,只不过黄芳芳都当着其他人的面点他的名了,为了面子他只好答应下来。 陈映雪看到林立华勉强的样子心里鄙夷不已,这个男人就只会嘴上说得好听,真要用他的一分一毫他都会心疼,也就是她上辈子傻,才会看不清这王八蛋的真面目。 倒是黄芳芳像是没看到林立华不情愿的表情,还一个劲儿的给林立华道谢,并且表示为了感谢林立华,在还林立华的钱之前,林立华的衣服她就帮洗了。 听到黄芳芳愿意帮自己干活,林立华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而且他想着反正钱已经借了,也就故作大方地说了几句好听的话,听得黄芳芳眉开眼笑的。 这天晚饭过后黄芳芳就开始帮林立华洗衣服了,她在溪边看到有其他知青洗衣服,还故意把林立华的衣服摆出来,以显示她和林立华的关系不一般。 一个女知青帮男人洗衣服当然容易引起人的好奇心,这不徐莎莎也看到了,就在洗完衣服后跑来找周小果,向周小果打听黄芳芳的八卦新闻。 周小果哪里知道还有这一出啊,她又不关心那几个人的事情,于是摇摇头表示她也不清楚。 徐莎莎也知道周小果和那几个人的关系不太好,看周小果不知道也就不问了,不过想到今天下午在地里听到的闲话,她就向周小果转达了一下。 “对了小果,我下午听人说你给贺知青送水喝,你这是打算公开了?” 周小果点头:“是真的,我们两个正大光明的处对象,当然要让大家都知道了。” 接着周小果又把张婆子来找她的事说了,她拿徐莎莎当朋友,把这件事说给她听是为了让徐莎莎也有防备心,怕村里也有其他人这样算计徐莎莎。 倒是徐莎莎听后让周小果放心,说大队上不容易出现强迫的事情。 她还说其实只要是女知青,都有媒婆上过门,只不过自从张大福当上大队长后,就一再严厉地警告过村民,想找知青说亲可以,但只能悄悄的问一声。 要是被问的知青不愿意,村民不准纠缠人,也不准故意损坏知青的名声,不然就要报到公社去,让搞破坏的人去吃公家饭。 至于张大福管得这么严厉的原因,是因为早些年隔壁大队有人想强娶女知青,结果就闹出了人命。 事情出来后,附近几个大队的知青就联合起来去上告,还把前些年关于对待知青不平等的待遇一并反映上去,为此公社还撸了几个大队长的职位,张大福当上大队长后自然就在这方面管得特别严。biqubao.com 听徐莎莎说完周小果了然地点头,其实书里也有说过大队不准村民强迫知青。 只不过大队管得再严,也堵不上所有人的嘴巴,还有村民们会自发的排挤孤立耍小手段对付知青,大队也是管不过来的。 书里的周小果就是孤立无援又常被人戏弄,实在忍不下去才自己松口嫁人,其实要是她立得起来,也不至于会走到丢命的那一步。 所以由此周小果就得出一个结论,做人就是要自己立得起来,不然就只有被人欺负的份。 至于徐莎莎会那样问周小果,其实也是在为周小果考虑。 因为这个时代对名声还是看得极重的,要是周小果和贺晨光私下处对象,如果以后发现不合适还可以分开,但如果弄到人尽皆知,万一以后分开周小果就会被人议论。 说得再严重些还会招来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因为在那些人的眼里,周小果谈了对象又没有结婚,那就是个二手货,是可以让他们随意欺辱的对象。 这一点倒是周小果没有想到的,不过她也不是什么软柿子,不管和贺晨光会不会结婚,她都不会落到被人欺负的那一步。 徐莎莎也是个识趣的,看周小果并不在意把谈对象的宣扬出去也不再提了,和周小果又闲聊了几句后,她就回前面宿舍去休息。 周小果等徐莎莎走后也抓紧时间睡觉,毕竟她半夜还有事,现在当然要先养足精神。 半夜一点钟,周小果准时在闹钟的震动下清醒过来,拍了拍自己的小脸,她都佩服自己这种为了搞事情不睡觉的精神。 因为怕直接穿上骷髅衣会吓到有半夜起夜的人,所以周小果就全身穿了一身黑出门。 然后等到了王四婶家外面,她才闪进空间去把装备给穿戴上。 边穿装备周小果还边在心里想,她原本以为这套行头就只能在周家用来吓唬周勇他们呢,没想到下乡后还能发挥作用,啧啧啧,这才是真的买得不亏。 穿好装备周小果听外面没有动静就闪出了空间,然后走到王四婶家门口拿出准备好的水果刀,一点一点拔开里面的门闩。 在拔开门闩的时候周小果还感谢了一下这个时代,毕竟要换成现代的防盗门她可没办法进去,而且到处都有摄像头,她也没这么容易搞事情。 然后等周小果进到王四婶家后,她差点儿被里面的味道呛个跟斗,那王四婶住的房间里竟然有一大股尿臊味,要不是看到家具和床上睡着的人,她还以为是进了茅厕呢! 就这那张婆子还夸王家呢,果然是媒婆的嘴,哄人的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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