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进山剿匪,唐庸更愿意在战场上与敌军正面厮杀! 悍匪一旦借助复杂的地形地势跟你打游击战,那可不是一般的头疼啊! 何况西南悍匪保守估计都有一万人,装备不明,远不是京南悍匪可比。 万一有两万呢?!三万呢?! 应该不至于吧,好歹只是土匪…… 一万人已经极其可怕,要是有两三万人,那还不反了天了? 他只剩十天的时间,在出征前要把侯府和火器工厂的事情处理好。 第二日一早,林澄谢玉等弟兄前后脚赶到了侯府,京营左军指挥使纪明伦也来了。 这令唐庸大为感动,这正是他需要帮助的时候。 天色阴沉,秋风萧瑟,几人在大堂喝着热茶,已感受到了秋的凉意。 “二爷,我的意思是让敢死队的兄弟和您一起去,您用起人来也顺手些!” 谢玉剿过匪,深知悍匪的残酷狡诈,当初若不是二爷出谋划策,他自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二爷虽然神机妙算,但如果手下没有熟悉得力的人,指挥起军队来难免会吃力! 胡大莽,黄凯等人也都是这个意思。 “这我考虑到了,你们替我从敢死队抽调两百名机灵的兄弟,我带他们去历练一下!” 这个时候唐庸不需要特别聪明的,但是要足够忠诚和听话,能将他的命令不打折扣地执行下去! 而且他希望敢死队的兄弟都能冒头,挣一份前程。 历练…… 听到这话,众弟兄心情都放松了不少,看来二爷并未将西南悍匪太过放在心上。 谢玉问:“二爷可是有了剿匪的良策?” 他们对唐庸信心十足是一回事,而川南悍匪为祸多年,曾将明侯打得全军覆没也是事实。 “倒也没什么好法子,我现在对川南情况还不太了解,但想来问题不大!” 唐庸连悍匪的底细都没摸清楚,自然不敢说有十全之策,但总归水来土掩,兵来将来。 何况火器工厂进展虽不大,但门槛较低的手榴弹和地雷已经造了不少,将在剿匪战场上发挥巨大的作用。 听到唐庸说问题不大,林澄等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事实上,不管遇到什么难题,只要二爷一出面,他们总觉得心安。 这个男人实在太妖孽了,不仅智计百出,更是有万夫不当之勇! 别人只是听说,但他们是曾与其并肩作战,亲眼见识过的。 “不过我还是有几件事要拜托你们!” 唐庸对前方战场并没有太过担心,但唐杰逼得赵婵儿插簪自尽的往事给他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以他如今的权势地位,正常来说不会有人敢上门找麻烦。 但比如静王,比如那神秘的谪仙城,他们未必不会趁唐庸不在,在他的家眷身上做文章! 万事还是要小心点! 林澄等人神色肃然,都道:“二爷请讲!” 唐庸道:“我离开神京后,你们给我派点人手驻守在侯府周围,我不希望在我离京这段时间出什么意外!” “二爷放心!” 胡大莽接话道:“我已与纪大人和罗大人商量过了,京营前军、左军、后军各派两百人,共计六百人日夜在侯府周围巡视,不会出什么差错!” 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与两位大人已经商议过,无论什么人,只要敢强闯侯府,一律格杀!” 一般人肯定不敢招惹侯府,胡大莽所说的无论什么人,准确来说指的是静王的人,这也是他们给唐庸的定心丸! 纪明伦连连点头,表示他们确实就此事沟通过。 “那多谢了,也替我谢过后军指挥使罗人勇大大!” 唐庸心中涌起一股暖意,他没料到胡大莽和纪明伦想得如此周到。 “二爷说有几件事要交代,剩下的呢?” 林澄不领官职,对调兵这种事情帮不上忙,但是希望能尽一份力的。 “我在京郊有一处庄子,现在已改造成了一个火器工厂,你们明天陪我去转转!” 火器工厂对唐庸也至关重要,庄子不断扩建,目前庄中已有近三千人在运作,当然也需要关照! 林澄等人还好,但纪明伦虽然久闻火器工厂的大名,却不能亲见,一直引为憾事。 如今唐庸邀请众人同去,自然也是把他当成自己人了,纪明伦心里隐隐有些激动! 他笑道:“我早就听老胡提起,工厂里在研制一些了不起的火器,一直想去开开眼界!” 唐庸微微一笑,纪明伦为人仗义,心性豁达,早在当日围困国公府就与敢死队称兄道弟了。 “二爷……” 谢玉犹豫了一下,忽然道:“二爷,我可以把晓柔带过去吗,她也想去看看!” 众人都看向谢玉,眼含笑意,谢玉和德庆侯之女成亲后恩爱异常,当真是神仙眷侣一般! 关晓柔不仅生得貌美,而且知书达理,温柔聪慧,大家都对这位弟媳十分喜爱。 唐庸笑道:“你带她来便是!” 又道:“还有一件事,我那几间酒楼,你们多帮衬着点,平时跟你们的狐朋狗友吃饭喝酒,都带到我的酒楼去,让我多挣点银子!” 火器工厂的开销大得可怕,不仅工人薪俸,还要不断地添置各种材料设备,户部拨的五千两银子远远不够! 唐庸家底不够厚实,所以火器工厂开办后,立刻又办了五家酒楼,目前都是谢玲珑在打理,已经开始盈利了。 遗憾的是酒楼还没能用上他自己的菜谱和厨艺,主要是太忙,没时间去开班授课! “这个我帮得上忙!” 林澄哈哈一笑,又道:“可惜京城没几人知道那几家酒楼是二爷开的,不然说是日进斗金都是轻的!” 谢玉等人深以为然,但二爷曾说过,他不想用百姓给他的赞誉来牟利。 几人又聊了一阵,相约第二日在京郊火器工厂碰面。 送走他们后,唐庸径直回到后堂,果然几位美娇娘都聚在赵婵儿房里等她,包括谢玲珑。 见四女神色都有些凝重,唐庸笑道:“怎么了?不开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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