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汐抬脚在程风腿上踢了一脚:“让你小心眼,这开矿我跟你商量你懂吗,你能把矿开采出来吗,你能把煤运出去吗,咱们哪件事不指望着人家钱老板,你这唧唧歪歪的也不让人省心呀。” 说完又是一脚,不过没用什么力气。 尚汐脑袋一转,说:“你不是愿意操心吗,我这回就给你安排活,你找人抓紧开荒,在最佳的时节把地种上,弄不好我找你算账。” 这就是庄稼活,难不倒程风。 “这些活我都能干,但是你得告诉我这地种什么,我好买种子。” “玉米和烟草。” 程风眼睛眯,“这钱老板懂种过地吗,他懂吗?他说种烟草就种烟草呀,这烟草当饭吃吗?” 尚汐眼睛一瞪:“你是和钱老板有仇还是和钱有仇,让你种什么,你就种什么,哪那么多的废话。” 程风尽管不开心还是按照尚汐说的话去做了,每天早出晚归,请了很多人上山开荒种地,生怕错过了节气,这地他一定要种好给尚汐看看,他程风也是干什么什么行的。 尚汐也没闲着,按照钱老板的要求在家做豆腐乳,钱老板的意思是,这个比咸菜强,同样可以放很长时间,这工人每天出那么多的汗,不吃盐哪有力气干活呀,另外还能给他们增加一份收入。 豆腐坊的老板十分的好奇,这人接连几天买这么多的豆腐做什么用。 十多天以后这豆腐乳就一坛子一坛子的拉到了矿山脚下,同时从钱老板那里换来一定的报酬。 因此尚汐多次赞扬这个钱老板人不错,处处为他们着想。 钱老板这人胸襟大,山上的煤炭每天拉出去上百车,但是一分钱都没有见到,目前为止,开矿投资的所有的钱都是钱老板出的,尚汐和程风没有花一分钱。 程风最近和尚汐置气呢,他非要做给尚汐看,证明一下自己,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种子都种在了地里面,此时正领着尚汐参观呢。 尚汐看着漫山遍野都是她的地,满意地点了点头。 “行呀,你够能干呀。” 得到了尚汐的肯定,多少天没笑过的脸也笑了,尚汐看着还有点孩子气的程风觉得好笑,不过她也反省了,可能自己表现的有点太能干了,打击了程风的自信心了,以后还真得什么事情都和他商量,不然再好看的人一天天一点笑模样都没有,她也不爱看呀。 村子里面的地是陈婶子的命根子,即使她儿子来信说种上了,她还是不放心,总惦记回家看看,那么大的院扔一个多月,她多少不放心。 他见程风小两口闲了下来就说:“程风,你送婶子回去一趟呀。” 程风一口就答应了:“明天送您回去。” 得知要回去的几个人,妞妞说:“我不回,我要跟着我娘和二婶子在这里。” 陈婶子说:“美凤,你不回去吗?” 美凤已经在这里领了一个月的工钱了,她笑着说:“娘,再有半个月又要发钱了,这活我还是不耽误了。” 陈婶子说:“你们这一个个的都是见钱眼开,跟你那个爹一个样子。” 陈婶子说陈叔说不动,劝儿媳也劝不动,就连自己的孙女都不跟着回去了,样子明显有几分失落。 尚汐说:“玉华,你收拾收拾东西,跟着婶子回去吧。” 玉华说:“天呀,这么多的活,我走了谁干呀。” 尚汐说:“这么多人,你完全可以歇上几天。” 玉华说:“那攸攸谁看呀?” 尚汐说:“新月,吴姐,美凤,谁都能看。” 玉华说:“攸攸离不开我的。” 尚汐心想,她是孩子的亲娘,孩子离开她都好好的,离开玉华几天应该问题也不大。 尚汐说:“孩子哭几声问题不大,赶快收拾东西,陈大哥这么久没见你,肯定也想你了。” 玉华脸一红说:“有什么好想的呀。” 吴姐笑着说:“你这岁数也不小了,赶快给你相公怀个孩子。” 这时玉华的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地也说不出来什么,然后自己偷偷回房间收拾东西去了。 玉华能跟着回去特别和陈婶子心意,她还是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分开的太久,特别是这半路走到一起的小两口,分久了怕离了心。 妞妞见状也跟着收拾东西去了,她也想自己的爹了。 尚汐见都安排妥了,回房间给程风收拾东西。 程风看着尚汐给自己收拾的几件衣服说:“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吗?” 尚汐根本没这个打算,“我不回了,我在这边陪着孩子。” 程风晃着自己的儿子半天才说话:“你跟我一起回去吧,你不跟我回去,我就感觉缺点什么东西。” 尚汐没搭理他这茬,心里想的是,你重要还是孩子重要呀,你咋拎不清呢。 程风见尚汐没搭理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和孩子玩,留给尚汐一个落寞的背影。 尚汐心想,我就不惯着你,喜欢生气我就让你生个够,反正明天程风就走了,她也不用看他的那张驴脸了。 尚汐是怎么想的,也是怎么做的,第二天一早,她成功把这几个人送出家门口,在程风目光灼灼下和他挥挥手告别,“路上小心呀。” 程风负气地赶着马车走了,尚汐则是乐呵呵地回了屋。 乘坐马车赶路的几个人,一上午就回到了村子里面,陈婶子的家里显然三兄弟很少回去,屋子里面落满了灰,玉华这人勤快,打了一盆水就开始打扫卫生。 陈婶子着急去大地里面看看自己家的地,程风只好赶着马车送她过去,一看就是种好了的地,程风也去看了看自己的那四亩半的地,也被陈大哥给种上了,挖几下土就能看见小麦的种子,已经萌发白色的小芽了。 这下陈婶子踏实了。 程风按照陈婶子的要求去了一趟金府给陈庆辽捎信,在金府的后门他把陈婶子的话转达给了陈庆辽,得知自己的家人回来了,陈大哥也表现的很高兴,不过这俩人的话还没说几句陈庆辽就被人喊走了,看来这工期真的是很紧,这里也离不开陈大哥,他只好百无聊赖地回了面馆看看五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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