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马歇尔的话,阿莫斯脸上的愠怒之色,淡去了。 马歇尔真的很像自己。 他有的时候很遗憾,若马歇尔真的是自己的儿子的话,自己一定会让他成为自己的继承人的。 可惜,他只是个养子罢了。 马歇尔继续说:“这些日子,肯医生说,您的病情恢复得非常乐观,我这才敢在您面前说这句话——过去的人和事,就让它们过去吧。您应该将注意力放在现在和未来,美利坚的希望,就在您的肩膀上——” 阿莫斯微笑着点点头,“乖孩子,有心了。” 马歇尔右手抚着心脏部分,鞠躬:“个人愚见,我的心,一心是为您的。” “我知道了。”阿莫斯叹了口气,“我病着这些日子,还好有你帮我应付着。我最近睡眠情况大为改善……只有一天晚上没睡好……” 说到这里,阿莫斯轻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马歇尔知道那个夜晚。 他也住在阿莫斯的房子里。 凌晨两三点左右,整个世界都在沉睡。 忽然,阿莫斯的卧室传出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声——那声音几乎让人以为阿莫斯被人拿刀捅了肚子似的—— 伴随着阿莫斯的惨叫,府邸里养着的狗,全部跟着吠叫起来。 最后,整个郊外的狗,都跟着沸腾了,非常震撼。 人们惊慌失措的跑到阿莫斯的卧室,发现阿莫斯用自己的两只手,捂着自己的喉咙,两只眼睛飞快转动着,露出大片眼白,嘴里嗬嗬出声,样子非常可怕。 而他的小娇妻——玛琳泰勒,吓得花容失色,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泣—— 还是肯医生连夜赶来,问清原委后,连连扇了阿莫斯好几个耳光,才把他从梦魇中唤醒。 第二天,阿莫斯就把马歇尔叫到了身前,叮嘱他去方文谏的庄园送请帖,并让他想办法说服方文谏携带那位跟程灵队长同名的华国小明星一起赴宴。 ——阿莫斯究竟做了什么噩梦? 马歇尔是相当的好奇。 也许,他脸上的好奇神情流露了出来,让阿莫斯注意到了。 阿莫斯恼羞成怒的对着马歇尔说:“你的关心,我已经收到了,现在你该离开了。” “那么,告辞了,我的先生。”马歇尔低头行礼,垂下了探究的眼神。 马歇尔离开了。 关上了门。 可阿莫斯,却无法抑制的想起了那个噩梦。 梦的开始,是自己养女垂死那一幕: 因为刚经历了几场恶战,她浑身上下都挂了彩: 肩膀中了子弹,伤口并未处理,血水顺着垂下的手指尖,滴答滴答,在地上形成一小滩血潭; 她的头皮,带着一簇头发一起消失了,那里露出狰狞的伤口,染红了半边脸…… 阿莫斯听到自己说:“……若是他再厉害一点,我就不用亲自动手除掉你了。” 然后牧羊犬的领头犬,在远处扣动了狙击枪的扳机。 砰—— 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重拳,狠狠地击打在程灵的后胸。 巨大的冲击力,令程灵身体剧烈地晃了晃,然而,在被击中的那一瞬间,她警惕的望向子弹袭来的方向,身体条件反射的做出保护阿莫斯的姿势—— 随后,她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几乎撞碎了膝盖。 子弹旋转着击穿了她的胸口,带走了一部分心脏和肺——剧烈的疼痛瞬间击穿了她,她捂着胸口,扑倒在了地上。 她这样半跪着趴在地上,身体微微抽动着。 这个时候,她却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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