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方文谏应该会独自一人来参加您的生日宴会。”助理马歇尔报告道。 阿莫斯站在玻璃窗前,久久没有回应。 马歇尔等了一会儿,还是没等到阿莫斯开口。 于是,马歇尔轻声唤道:“先生?阿莫斯先生?” 阿莫斯浑身一颤,这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他略一怔忪,这才转过身,对马歇尔说:“我知道了,这里没你的事儿了。你去忙吧。” 马歇尔却并没离开。 “嗯?”阿莫斯挑眉看着马歇尔,“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是你发现了方文谏的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吗?” “那倒不是。只是,我有点不明白……”马歇尔迟疑着,但他心一横,还是说道,“即便她的名字跟……她一样,您也没必要这么关注吧?” 马歇尔,是阿莫斯收养的众多孤儿之一。 收养优质孤儿,悉心培养成为自己所用,且忠心耿耿的下人,是权贵们惯用的伎俩。 越小的孤儿,忠诚度越高。 根据孩子资质不同,会培养成不同的人才:律师、金融管理人才,心狠手辣的可以养做死士——比如牧羊犬,各方面素质都极佳的,可以送到h别动队。 马歇尔从小就认识程灵。 阿莫斯对黑眼睛黑头发的女孩,跟其他孩子不同。 接触过几次之后,所有的困惑都消失了——这个女孩,的确太优秀了。 无论什么样的武器,拆卸一遍,她就能记住步骤和原理,还能进行改装;无论对手是怎么样的狠角色,她总能扬长避短,用各种想象不到的方式,击败对方;刚接触计算机的代码逻辑,她就能快速掌握,并迅速填充自己的知识库,并编出了一个非常完美的小程序…… 上帝一定帮她开了金手指—— 这样惊才绝艳的人,如何能不吸引别人的目光呢? 马歇尔也不例外。 程灵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他的性幻想对象。 但马歇尔有政治家的冷酷冷静,他只幻想过程灵,暗恋过程灵,却从未付诸行动——因为他知道,他们两人不会有结果的。 马歇尔太了解阿莫斯了。 阿莫斯作为优秀的资本家,睿智且心狠手辣的政治家,是绝对不允许身边有强大的威胁存在的。 马歇尔若跟程灵真的成了一对情侣,那阿莫斯一定会想办法处理掉他们两人的。 再后来,他听说程灵要求退休。 他当时第一反应就是,程灵的命,恐怕长久不了了。 换做他是阿莫斯,也一定会想办法除掉程灵的—— 他犹豫再三,甚至违背了自己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人原则,找到程灵,暗示她不要再坚持要退休了。 但程灵却笑着摇头,她说她太累了。 累到难以支撑下去了。 所以,她就死了。 虽然没有证据,但马歇尔就是知道,程灵死于阿莫斯之手。 听到马歇尔这么问,阿莫斯脸颊浮现出薄怒的绯红色,他望着马歇尔浅灰色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并非我关注她,而是她令我想起了我那惨死的养女——我看到她,就可以排解我对养女的思念之情。” 放屁!马歇尔心说。 当然,也只是敢心里说。 “先生,您太善良了,但善良,也就意味着软弱,”马歇尔说,“您的政敌,希望您软弱。所以,我希望您能尽快振作起来……您的目标,唾手可得——但正是这剩下的一点点距离,走起来却非常艰难。” 成为加州州长,只是阿莫斯野心的第一步。 他的梦想是成为美利坚的总统。 当然不能止步于州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82/74003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