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的脸上,闪过一丝难以言说的隐痛。 【程灵】——他已故的养女,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在遇到肯医生之前,阿莫斯一度非常惧怕黑夜的到来,因为他只要一睡着,程灵就会来找他,折磨他,而且他还醒不过来。 阿莫斯这一辈子,手上沾满了无辜人的鲜血。 他从来没有做过噩梦。 更没有怕过。 程灵,是第一个。 约翰见阿莫斯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变黑了,偷偷松了一口气。 看来,他已经暂时摆脱了嫌疑。 不过,不能放松警惕。最近一定找机会跟玛琳泰勒好好说说,一定要保持距离,千万不能让阿莫斯怀疑到自己身上。 欢快的圆舞曲,还在继续。 可阿莫斯却始终保持沉默。 约翰轻咳一声,打破了沉默:“……您也知道的,我一向不太喜欢黑眼睛的女人,有人说黑眼睛的女人,上一世是地狱的使者……” “闭嘴!” 阿莫斯忽然吼了一声,他额头上的青筋,根根暴起。 他的这一声怒吼,立刻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 舞池内外的人们,纷纷朝他们俩站立的角落,投来好奇的目光。 阿莫斯抬手,略有些烦躁的整了整自己的领口,可越整越烦躁,最后,索性解开了最上面的纽扣,这样能让呼吸更通畅一些。 约翰赶紧道歉:“对不起……叔叔,我不是有意提到她的……” 只有阿莫斯最亲近的人才知道阿莫斯梦魇的事。 包括小娇妻玛琳泰勒,管家,肯医生,以及约翰。 但所有人都对此事三缄其口。 毕竟,被一个死了的人吓得夜夜做噩梦,说出去不是,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也怕人们反复在阿莫斯面前提及,让他更难以放下心结。 等人们收回了好奇的视线,约翰才再次开口提醒: “阿莫斯叔叔,您是不是别让方先生他们等太久?我……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错,希望不要影响您的心情。” 对了,还要去跟合济会的家伙见面,还要见证那个黑眼睛男人入会宣誓—— 程灵,程灵,程灵。 阿莫斯越是让自己不要想这两个字,可这两个字就像是被什么附魔了一般,不停地在自己耳畔回响。 程灵,程灵,程灵。 身边不远处一个女孩笑出声来。 阿莫斯浑身一个激灵,随后朝笑声传来的方向,投去惧怕的目光。 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女郎,不是程灵。 可看清那女人的样子,阿莫斯并没有放松下来。 心里有个声音告诉自己:程灵那阴魂不散的幽灵,就在自己附近,窥视着,等待着,伺机动手复仇。 阿莫斯的额头,见了汗。 “叔叔,您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身体不适?”约翰关切的问。 约翰的声音,唤回了他的理智。 阿莫斯握着拳头靠在嘴边,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我没事。我该去找他们了。你自己去跳舞吧……” “好的,叔叔!”约翰毕恭毕敬的回答,接着压低声音,“您身上带着肯医生开的药了吧?若您不舒服,可以吃一颗,缓解一下……” “我没事,行了,我走了。完事了,我会来找你,不要走太远。”阿莫斯说。 阿莫斯勉强自己恢复了正常的神态,略不自然的整了整自己的外套,随后抬手拍了拍约翰的肩膀,这才转身离开。 看阿莫斯离开的身影,约翰勾唇露出一个鄙夷的笑容。 ——不过是一个死了女人,就把他吓成这个样子。 看来,阿莫斯真的在走下坡路了。 自己取他而代之,成为乔艾斯家族领头人的日子,屈指可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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