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最关键的一点,他们可以在大唐学到铁器打造以及开采技术,如此就能让吐蕃王国的军力暴涨。 更不用提他们在大唐拿到许多高产农作物的种子来改良吐蕃那贫瘠的粮食产量。 事实也确实如此,原历史上吐蕃正是在文成公主和亲之后。 得到了许多原本高原上没有的农作物并且加以培植,以及各种工艺打造方法,最终成为了大唐挥之不去的心腹大患。 可偏偏吐蕃又仗着地理优势,让唐军始终无法威胁到其国土。 他原本想直接开口劝说李二放弃和亲。 可转念一想,如今松赞干布国王都亲自表示愿意俯首称臣,连一大堆丧权辱国的条件都接受。 大唐若是直接拒绝并且变本加厉的上嘴脸,很容易给周边诸国做出一个坏榜样。 让他们误以为大唐从来瞧不起他们这些附属国,在这多事之秋也因此多了几分边境动荡的危机。 “庆国公?” 李二连叫了几声后者才有反应,“看你刚才有些出神,是在想什么事情?” “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庆修随意应付了一句,“陛下是已经决定允许他们再派遣使者迎娶公主了?” “是啊,吐蕃国王一心朝向我大唐,如何不允许呢?” 李二满脸笑意,“只是庆国公以为此事如何?” “宜解不宜结,能不动刀兵平息边陲自然是好事。”庆修笑道。 他不急于反对,先让这些人进了长安城再说。 就算非得黄了这件事儿,错也必须得在吐蕃人的身上。 事情说定,当场下令允许吐蕃使者入朝,商讨和亲之事。 同时还派遣了一些礼部使者在河湟地区等待使者入境,为他们准备一些礼物并且迎接他们入朝。 这件事也看似到此为止,只有庆修知道这才刚刚开始。 下了早朝,庆修本打算直接打道回府,却没成想老程忽然拦住了自己。 “小子,看你这副悠闲的样子,一会儿回家应该没有什么事情可忙?不如去我府邸坐坐如何!” 他看上去像是在征求庆修意见,一把大手却拉着庆修的胳膊直接往他的马车上拽。 “程伯伯,若是有什么事情找我帮忙只管开口,你我之间还用扯这个?” 程咬金听着却哈哈一笑,“你还不了解我?要真有事找你早就开口了,跟我走,今天只是想喝酒!” “对了,别忘了一会儿让你家的下人送一些啤酒来啊,最近天气炎热,喝这个正好!” 请别人喝酒还让别人自带酒水,这事也就老程能干得出来。 到程府,二人刚酒过三巡,老程却忽然话锋一转,神秘兮兮的问: “最近你家的妻妾们相处的可还好?对崔羽苒没有多少排斥吧?” “这一点程伯伯放心,既然成为了我的妻妾,就绝不会受任何委屈。而且她们亲如姐妹。” 程咬金却摇头,“我的意思是,他们反对你纳妾这件事不?” 庆修隐约察觉到了什么,疑惑的看向程咬金。 这家伙该不会是…… “我带你见个熟人!” 程咬金打着酒嗝,对下人吩咐一声,片刻之后他们便带着一名女子来到大堂。 “林菲菲?” 庆修见了这名女子顿时脱口而出,这不是老熟人! “见过庆先生…” 林菲菲此刻竟然完全不像以前那样自然,反而是满脸的拘谨和紧张。 庆修笑道:“原来你是为了见我,直接上门去找我不就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府邸在哪。” “小女子找庆国公确实是有事相求,但是小女子身份低微,恐怕不配和先生提及此事……” 林菲菲涨红了脸,支支吾吾的不敢说。 “前几日这小妮子主动找到我,请求我帮你说一个媒!”还是程咬金快人快语。 “哦,说媒直接找我就行了。” “等会,说媒?!” 庆修一时没反应过来,差点没当场站起来。 难怪程咬金刚才问自己还能不能纳妾,原来是为这事做铺垫啊。 不过看到眼前的林菲菲,说媒的对象是谁已经呼之欲出。 “嗨,前些日子你不是救了她的妹子嘛,人家想以身相许嫁给你,就这么简单。” “我看过她家妹子,长相完全不比你的那些妻妾差,虽然出身青楼但是只卖艺不卖身,清清白白的女孩!” 庆修听的一头雾水,“程伯伯,你什么时候开始兼职红娘了?” “那没办法,谁让老程我在这长安城里威望高,人人都识得!”程咬金一脸的得意洋洋。 “你就说娶不娶吧,人家姐姐还等着你回信呢!” 庆修看向林菲菲一眼,后者顿时羞涩的低下头。 尽管是给妹妹说媒,但是林菲菲仍然是满心的紧张。 生怕庆修当场一口回绝了。 其实不必等林菲菲主动上门,庆修都在考虑什么时候将领林雅儿娶过门了。 毕竟那一夜的温存让庆修对这个美貌的女子着实喜爱。 他并不会放过此女。 “可…我府邸中的妻妾甚多,若是娶上门的话,不知会不会麻烦……” 庆修甚至都想好取过门后给林雅儿安排侍寝的日期了,但表面仍然装作一副为难的样子。 总得做一做人设吧,要是一口答应下来也显得太心急了。 程咬金大嘴一撇,“怕啥!刚才问你不是说他们都相处的如同姐妹吗?再说男人三妻四妾的也正常。” “原来你问这件事是为了这个啊!而且我这哪是三妻四妾,都七个了!” 二人聊着聊着便又哈哈大笑起来,反而是让一旁的林菲菲听得极其紧张。 她怎么听着二人的谈话,隐约觉得庆修似乎不再言语娶林雅儿过门呢? “庆先生大可放心,我妹妹十分乖巧,而且早就倾心于你,必然是会约束自己不给你添麻烦的,与妻妾们争风吃醋更是不会。” “要是庆先生看上了,小女子必定花费家产置办一份极其隆重的嫁妆,让其风光嫁到庆国公府!” 话说完林菲菲才猛然发觉自己失言。 这么说似乎显得庆国公多么看重那点嫁妆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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