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来奏章,李二仔细查阅,发现确实如庆修所说,这是他们目前应对蝗灾的最好办法了。 奏章中庆修大致将对抗蝗灾的方法分为三步,第一步为防御。 因蝗虫往往是成群结队的流窜,并不会长时间盘踞一地,所以让百姓们在蝗虫逼近时用篝火烟熏把田地围住,迫使蝗虫逃离,尽可能保全庄稼。 其二便是围剿,朝廷火速从江南地带买来大量的大型鸭鹅等投放给广众农户,让他们平日将这些家禽大量释放出去捕食蝗虫。 这些家禽不但喜欢吃蝗虫,而且食量极大,一只成年大肥鸭一天就能吃掉上百只蝗虫,且有家禽在田地游行,也可以威慑蝗虫不敢逼近。 蝗灾结束后,还可以将养肥的家禽售卖宰杀食用,一点也不浪费。 而第三则是人力直接参与捕杀蝗虫,在蝗灾来临时直接张网捕捉,大范围灭杀。 每一条都有可行性,而且执行起来也不算困难,确实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就依庆国公所言!” 李二当场宣布将这三条方案昭告遭灾地区的老百姓,并且让各地马上执行! 他行事也当真是雷厉风行,才不几天过去,一大批的鸡鸭鹅便已经从江南运输来,并且逐个发放到挨家挨户,让他们散养吃蝗虫。 为了防止这些农户吃掉鸡鸭鹅,各地衙门还费尽心力的给每只家禽做好标号,时不时抽查,若是有偷吃家禽者当场重罚。 不过衙役们也是对这些农户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诫,并说灾难过后,这些家禽全部都赠与给农户们。 到那时不论是吃是养,都随他们的意。 一时间,关中各地的农田、河流,鸡鸭肆虐,叫声连天,所过之处的蝗虫都被消灭的干干净净。 直接让那动不动就遮天蔽日的“蝗虫云”大大缩减。 再加上各地的烟熏火燎,让那些漫天乱飞的蝗虫无处落脚,许多农田虽然仍然有蝗虫侵犯,但至少蝗虫过境后收成损失不大。 不必像此前那般,蝗虫横扫而过,土地上连根茎都剩不下。 一时间,关中各地捷报频频,原本在蝗灾中惶恐不安的老百姓们终于发现他们不用被动受灾,而是可以主动抵御了! 尤其是当他们听闻这些对抗蝗虫的手段都是出自于庆修,他们对其敬佩也是更上楼层 “果然还是庆国公有办法!” “以前我们都不敢烧这些蝗虫,结果白白被啃了不少庄稼,现在来看他老人家是真的有大智慧!” “可不是吗,也难怪他说咱们愚昧,要是早听他的不就得了!” “本来还以为今年的收成根本保不住了,现在看至少也能留下三到四场成,至少吃口饭是没问题了” 一时间,关中各地对庆修的赞扬不绝于耳。 越来越多的人效仿庆修的方法,那些蝗虫再也不能像往常那般肆无忌惮! … “确定是这几家吗?” 庆修看着二狗子交给自己的情报,上面仔细标注了几家长安城这大粮铺。 “千真万确,小人调查的很仔细才向您来汇报的,绝对不会有半点错误!”二狗子拍着胸脯保证。 自从前些时日庆修得知市场上已经没有粮食可卖,他第一时间让府邸中的家丁为自己打探好情况。 他这才得知,前几日虽然长安城内居民们掀起了一波抢购粮食的热潮。 可实际上那些市面上被抢购一空的粮食,根本没流入到居民们的手中。 这些粮食七倒八倒,最后全部都流入了这几家大米铺的仓库里封存。 毫无疑问,那些抢购粮食的自然也是他们派出去的下属,商人们发国难财的惯用伎俩让他们玩的飞起。 显然他们是想趁着此时粮价还算是不贵,趁机低价买入粮食。 然后趁着灾害进一步爆发,秋收时节粮食不足价格飞涨时拿出来售卖,大赚一笔。 不少百姓都是因此被收割了家产,尤其封建农业时期这种手段绝对可以在一场大灾中把一个小农家庭的家产收割的干干净净。 “这些人这么做,我倒不意外,只是不解朝廷为何不管制。” “朝廷应该早已规定灾害时期不得对粮食囤积奇货,他们就算这么做,不怕被朝廷查出来?” 二狗子十分疑惑,发这种财按照条律可是灭门的大罪。 百姓没了口粮,无论是被逼揭竿而起,还是开仓赈粮,最后都是朝廷替这些赚了钱的粮商擦屁股。 因此历朝历代这一行径也是让朝廷最深恶痛绝,量刑极重。 “开玩笑,你真以为几家粮库就有这等财力和人脉,办这么宏大的事儿?” 庆修指着这些名单道:“你再仔细看看,这几家米铺有什么关联?” 说起来二狗子确实没有仔细观察过这些名单,在庆修的提醒下他仔细打量起来。 “丰阳粮铺,记礼米店…” 二狗子仔细查看一番,当即恍然大悟,“这不都是郑氏的产业!” 他所说的郑氏,所指的便是五姓七望之一的荥阳郑氏。 郑氏在朝廷中的官爵职位并不多,话语权也并不是十分之高,但是其产业却牢牢把控着关中、关外地带的粮产。 据说在河南一带,有将近三成的地产都是荥阳郑氏所有。 也因此他们大多数时间都掌控着粮食的定价权。 “原来这都是郑氏的手笔,要是按他们的体量来看那还真就不奇怪了……”二狗子恍然大悟! 事已至此,庆修也终于明白这一切的幕后主使。 不过他们毕竟是五姓七望之一,体量不小,在朝中也并非是毫无话语权。 纵然比不上其他家族,欺上瞒下办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还是十分轻易的。biqubao.com 思索片刻,庆修吩咐准备车驾,他要亲自去一趟皇宫! … 中城区,某处繁华街道上。 林雅儿怀中抱着许多这一路下来买的商品,满脸都是喜悦! 倒也并非是因为这些东西,而是一直在身边陪伴着自己的姐姐。 有姐姐在身边,其他的都不重要。 林菲菲趁着今日闲暇直接带林雅儿来长安城,也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林雅儿多看了一眼就马上买下来,竟宠溺至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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