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氏小产,国公府外室有孕的消息,都一并送到了陆知许手里。 姜氏也是本事,这个年纪了,居然又怀了孕。 只可惜,没留住。 那罗谨忆也是够渣的,即便不知道她怀孕的事情,也不能往妇人肚子上踹啊,这是要人命的事。 她摇了摇头,将关于那外室的条子拿起来看了。 “这珍珠来历不明,她的身份只怕并没有这么简单。” 新梅不懂,“不是写明了是南边来的瘦马吗?” “南边来的这几个字,就足够让我怀疑了。你让人去查查这个珍珠,不要打草惊蛇。” “是!”新梅退了下去。 陆知许又拿起魏府的消息,上面没写什么,只写了风平浪静四个字。 魏锦华没作妖? 不应该啊,这可不像是魏大姑娘的风格。 这姑娘既没有她爹的聪明睿智,也没有她娘的审时度势的本事,脑子不好使不说,脑回路还十分清奇。 她被魏家人从严府带回来,居然一声不吭,不吵不闹,这可不像她的风格。 正想着呢,新梅又回来了。 “夫人,您吩咐的事情已经交代下去了,另外,严家的那个严松,又出来了,有人跟着他,让我来和您说一声。” 陆知许点头,“严家上次闹得那么难看,风头还没过去呢,严松又迫不及待地跑出来,可见是大事,万不能打草惊蛇啊。” “夫人放心,规矩他们都懂,谁也不会冒进的。” “好!”陆知许又道:“换身衣裳,咱们出去一趟。” 新梅微愣,“去哪儿?” 不一会儿,陆知许换了男装,新梅陪着她坐上马车,往福寿堂去了。 店里生意不错,街坊邻居知道福寿堂的东家是陆神医,都照顾生意。 两位大夫忙得脚不沾地,好在几个徒弟都成长起来了,能帮他们分担不少。 陆知许一去,大伙都高兴,但是病人多,谁也顾不上招待她。 陆知许干脆挽起袖子,帮忙抓药。 她穿着男装,也没有人怀疑她的身份,转眼到了晌午,看病抓药的人终于少了起来。 又忙活了小半个时辰,将店里最后两名顾客送走,众人终于迎来了片刻的喘息时间。 “娘唉,累死个人。”biqubao.com 瓜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将茶碗里的茶水一饮而尽。 “当着夫人的面,像什么样子。” “无妨。”陆知许道:“生意一直这样好吗?” 李大夫早有准备,赶紧把账本拿过来给陆知许看,“好得离谱。以前在镇上,咱们每日也就几两银子的进账。” 镇上收入低,百姓们舍不得花钱,有点小病小痛,一般都不会请大夫,挺一挺也就过去了。 那时候陆知许也没想着靠这家医馆挣什么大钱,她也想为老百姓做点事儿,所以药价和诊费都定得很低。 事实证明,好人有好报,她正是在福寿堂遇见凌飞羽的! 福寿堂在京中开业,费用多,摊子铺得大,自然不能像在镇上一样只做慈善了。 药价略有上涨,但是也在合理范围之内。 京城的底层老百姓,依旧是不轻易花钱看病的,但是京城人多,基数大,舍得银子的人还是有的。 加上她陆神医大名已经传遍了京畿,所以慕名而来的人很多。 “我们都是按照你说的,药材都是用好的,只用上乘和中等的,品相不好的药材绝对不用。” 陆知许点头,“这么做是对的。” “另外,出诊费定得比在镇上略微高了一些。” 这个他们早就商量过,陆知许没有意见。 “还有人想请您出手呢!”胡大夫接了一句,“估计是到府上见不着夫人,所以把主意打到医馆里来了。很郑重地下了帖子,还让我们给您传话,不过我们都拒绝了。” 陆知许点了点头,目前为止,除了宫里,她还没有去别家出诊的打算。 “推的好。” 陆知许放下账本,“这账上的钱不必动,留着采买药材。如果人手不足,就请人,或者招学徒。不过人一定要查清楚才能用,万不能把别有用心的人招进来。” 胡大夫和李大夫都是知道厉害的,连忙应承下来。 “姐。” 陆知许说完了正事,枣花才敢上前来。 “怎么样,学得累不累。” “不累。”枣花眼里亮晶晶的,“我现在每天都过得可好了,两位大夫教了我不少知识,现在我都能自己看方子抓药了,所有药我都认识。” 枣花比以前在村里的时候白净了一些,身量长高了,人也开朗了不少。 这小妮子以前在家的时候,只知道闷声干活,一天到晚也不说几句话。 难怪那时候二婶担心她,说怕她到了婆家受气。 现在好了,人也变得有些能说会道了,还学着本事呢,将来不管怎么样,也不用担心被欺负了。 “那你可得好好学,别坠了我的名头,将来出师也做个救死扶伤的好医者。” 陆知许的期望,让枣花更有动力了。 “姐,你就放心吧,我肯定好好学的。” 说话的工夫,新梅回来了。 她去酒楼叫了席面,几个小伙计拎着食盒跟在她身后送饭来了。 “今儿犒劳大伙,大家好好吃顿饭。” 小伙计们都高兴坏了,酒楼的饭菜香啊,样式还新鲜,可比家里做的饭好吃多了。 “东家,留下一起吃吧。” “是啊。” “我就不留了,我还有事儿,改天得了空再来。” 众人又谢过她。 陆知许嘱咐了几句,带着新梅走了。 两位大夫一直把人送到店外,瞧见马车走远了,才回去。 “夫人,咱们现在去哪儿?” “去严家。” 新梅吓了一跳,“夫人,严松不在家,您这个时候去严家也见不到他。” 陆知许只道:“我不是去见他的,我找严涛。” “那,那更不行了。严家就是个危险的地方,说是虎狼窝也不为过,您不是说不要打草惊蛇吗,这个时候过去……要不咱们多带几个人再去?” 陆知许嘿嘿一笑,“不用多带人,多带人反而坏事。靠边停车把我放下,你们回去吧!” 新梅眼睛瞪得老大,“您一个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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