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氏的脸色很不好看,只是家丑不可外扬,她也不想多说。 “妹妹可求到药了?” 陆知许摇了摇头,“见过道长了,但是他这里也没有。” “那咱们下山去?” “好。”陆知许不动声色地看了新梅一眼,新梅微微点头,不动声色地退后了两步。 陆知许和杜氏下山的时候,新梅去了一趟月老祠,打听了一下,又跑回来追上她们。 主仆二人相视一眼,新梅点了点头,打听清楚了。 杜氏有心和陆知许套近乎,下山的路就走得特别慢,话里话外打听水泥厂的事情。 “我娘家就是做生意的,不瞒妹妹你说,这水泥的生意,我娘家很感兴趣。” 陆知许早就看出她的意思了。 “夫人,水泥的事,一直都是我舅舅负责的。”陆知许道:“我们家不跟着掺和。” “我明白,我就是……我家老魏就是那么个性子,我娘家也摸不到凌阳侯府的门槛啊。所以我就厚着脸皮,想让妹妹帮忙搭个线。” 杜氏也是将门之后,她祖父当年,也是威名赫赫,名震三军的将领。只是到了她父亲那里,日渐式微,传到她弟弟那里,更不得了,直接连差事都没得做了。 杜氏的弟弟,不善刀马,只挂了一个闲职在兵马司。他的俸禄根本不够支撑一大家子的开支,便慢慢开始做生意。 没想到他还颇有些天赋,生意做得不错,开了好几家铺子。 陆知许笑了笑,“夫人叫我一声妹妹,想来也是真心想与我亲近,那我也与夫人说几句真心话。” 她此话一出,罗家的下人就自动后退了几步。 杜氏挥了挥手,冼妈妈也带着丫鬟往后退了几步,只远远地看着。 “夫人,你弟弟的生意做得好好的,就该稳扎稳打,脚踏实地才是。水泥的生意,他不该碰。” “为什么?” “原因有两点。” 陆知许细细和她分析,“水泥这种东西,利在眼前,只要是生意人,都能看到它的好处。圣上为了充盈国库,可是大力推广水泥,几个老字号的商会为了这件事,争得头破血流,夫人,您觉得,你弟弟有什么优势呢?” 说白了,在一众大咖面前,杜氏的弟弟就像蜉蝣一般,他想来分食这块大蛋糕,就是自不量力。 “夫人,做人和做生意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得量力而行,否则的话,怕是自身难保。” 这道理杜氏也是懂得的。 她之前在家里和魏赢说过这件事,被魏赢劈头盖脸一顿输出,却还是不死心。 这才有了给陆知许递帖子,约她去大相国寺上香的事情。 陆知许倒也能理解,这个年代的女人,总想着娘家是靠山,只有帮扶娘家,自己在夫家的日子才会好过,才能硬气。 这是人之常情,可你也得看看你娘家人值不值得帮啊!不说别的,光是上次遇见的,杜家的那个女孩,就让陆知许败光了对杜氏娘家所有的好感。 杜氏听陆知许这么说,也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是她不帮,实在是人家说的字字有理,确实是他们狂妄了。 “那,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陆知许轻声道:“上次大姑娘及笄礼遇到的那位姑娘……” 她话还没说完,杜氏就明白了。 子女在外的品行,最能反映一个人的家教,可以从子女的行事品行上,窥其长辈的德行和家族风骨。 她那个侄女…… 杜氏蹙眉,不提也罢。 “是我莽撞了,妹妹一语惊醒梦中人。”杜氏道:“改日我做东,给妹妹斟酒赔罪。” 陆知许倒不在意这个,只道:“夫人说得哪里话,我这个人一向太过耿直,您不介意便是我的荣幸了。” 杜氏听了这话,心里那点不满也烟消云散了。看看人家陆氏的行走做派,再想想她那个不争气的女儿,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可笑她起先还敢打罗炽的主意! 她哪里比得上陆氏? 两人止住了话题,朝山下走去。 两家的下人赶紧跟了过来。 “夫人去月老祠,可是替大姑娘求姻缘的?” 提起月老祠,杜氏脸上闪过一抹不自在,但是很快就恢复如常。 “是呀,她年纪也不小了,可是身子骨一直不好,就耽误了。”身子不好的姑娘,难找婆家。 门户相当的人,谁也不愿意娶这样一位主母,以魏家的门庭,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嫡出的女儿去给人家做小。 寒门下嫁,倒是能找到合适的,可又怕委屈了她。 实在两难。 “魏大姑娘是胎里带来的羸弱,是能治好的。”她这话以前也说过,只是魏家人似乎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杜氏听了这话,顿时心中一喜。 当初陆知许和她说这件事的时候,她确实没放在心上,压根不太相信陆知许的医术。可是后来随时陆知许照顾淑贵妃的胎,又替圣上调养身子,杜氏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如今陆知许旧事重提,显然是有弥补之心,因为生意的事情没谈成,就改为替她家大姑娘看诊。 这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正要和妹妹说这个事。我厚着脸皮求妹妹一遭,给我家大姑娘瞧一瞧,调养调养身子。不说让她活蹦乱跳像只猴子似的,至少也让她断了药,妹妹便是我的恩人。” 魏锦华是常年吃药的,一到换季的时候,屋子都出不去。 “那夫人可是要准备好诊金。” 魏家自然不会太小气,这自然也只是一句玩笑话。 “那是自然,能求得妹妹出手,多少金银都是值得的。” 花花轿子人抬人嘛。 二人有说有笑地下山去,不知道的,怕是还要误以为二人是多年的莫逆之交呢。 到了山下,二人坐上自家的马车,往城中去了。 分别时,两人又打帘轿说了两句,便一个往城中,一个往城东去了。 陆知许回家时,张氏还觉得奇怪,“不是说有事要回来晚吗,怎么提前回来了,事儿没办成?” “嗯,我想着要费不少时间,没想到根本没戏。娘,我先换个衣裳,反正你也没事,留下来小住两天吧,宝儿瞧见你不知道多高兴。” 张氏就应了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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