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替凌家平反,罗炽和陆知许忙得脚不沾地。 夫妻二人分头忙活起来。 罗炽将麒麟护卫中的几名好手都派了出去,查找当年皇后成婚前夕的那些蛛丝马迹。另有人马,直奔皇后娘娘的老家,虽然未必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但是该做的还得做。 陆知许这边,终于和四位掌柜见了面。 起初,他们确实不看好陆知许来当南方商会的掌舵人,和南玉比起来,陆知许太年轻了。 南玉这一生,也只有嫁了铁蒺藜,才过上了几天见到光亮的好日子。她受过苦难,经历过大风大浪,做事沉稳,手段硬,这些都是她能排除万难,撑起南方商会的原因。 还有一点,因为南玉不要脸皮,特别能豁得出去,所以他们都服气。 这四人,沉浮商海多年,张兴善都五十多岁了,做陆知许的祖父都绰绰有余,年纪最小的杨鹤也有二十七岁。 几人都不看好陆知许,见她之前,四人还曾商量,让她挂个名号,莫要对商会里的事情指手画脚,坏了大计。 可等真见了面,陆知许根本没给他们开口的机会,直接把几个古代版计划书扔在四人面前,让他们先看。 几个人捧着她的计划书看了半天,一看一个不吱声。 没法吱声啊! 以前他们做的什么买卖? 粮食、皮货、药材,再和漕运的人打好关系,坐利分账。盐商的生意他们也能沾点边,别的不说,每年除去孝敬的钱,剩下的远没有旁人想的那么多,都是要沾风险的。 可这位姑奶奶上来就扔过来几个方子。 水泥,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可是这玩意又能建筑,又能铺路,坚硬无比,若是用水泥铺路,下雨下雪也不会坑坑洼洼,泥泞不堪,车马可畅通无阻,路修到哪儿,车就能到哪儿。 路可太重要了,四人都是生意精,哪里不懂这个道理。 再有就是这个制冰。 冰这玩意,一年只能卖两个月。 大户人家消暑必备,但是也废钱。 以往这冰,都是建了冰窖,从湖里,河里将冰采出来,放在窖里存着。运输成本高,用人工的地方也多,但依旧是赚钱的。 自家能建起冰窖的人家可不多,费时费钱不说,万一保存不得当,所有的钱都打了水漂。 这生意是好,成本…… 硝石和水,那玩意能叫成本吗? 两个月的生意赚到的钱,足够养活麒麟军一年了。 除了这两样,还有琉璃。 这玩意多贵啊,一个巴掌大的小物件,就得上百两银子。 大户人家用琉璃摆件,这是身份的象征,若是真能做到计划书上写的,通透无暇的琉璃盏,五彩琉璃珠子做的帘子…… 这得赚座金山回来吧? 不说别的,光是宫里的生意,就够他们做的。只水泥,冰和琉璃的生意,就能让他们抢占内务府三成的份额。 三成,只怕都打不住吧? 四人心里全是惊骇之色,真想给自己几个大耳刮子。 哪怕夫人什么都不做,就凭这三个方子,她也稳住商会掌舵人的位置。 “四位,如何?” “老朽张兴善,见过掌舵。” “杜子与,见过掌舵。” “黄有道,见过掌舵。” “杨鹤,见过掌舵。” 四人躬身抱拳,对着陆知许深施一礼,全都服气了。 陆知许只道:“四位掌柜不必多礼,请坐吧!” 四人重新落座,陆知许示意添茶。 新梅和幽兰亲自给四位掌柜添了茶水,然后静静地立在一旁。 “我是妇道人家,抛头露面的事,难免参与的少了些。商会的运作,还是要依靠四位大掌柜多多费神。” “掌舵不必如此,这是我等分属应当之事。说来惭愧,张某人目光短浅,真是白活了这么多年。” “是啊,掌舵,您这生意经,绝了。”杨鹤年纪最小,说话也不像其他人那么沉闷,有些冲劲儿。 陆知许压了压手,才道:“我这个人,不喜欢拖泥带水。四位都是将军最信任,委以重任之人,所以我对你们也不隐瞒。关于生意运营这一块,自是不必提,相信几位掌柜经营丰富,张罗起作坊,铺面等事,都是水到渠成。” “我只说一件重中之重的事,就是方子。几位也看到了,这方子也不是什么天书,不过是层窗户纸,一通就破了。正是难者不会,会都不难,所以保密工作一定要到位。” “掌舵放心,我等定然按照您的要求办事。采、制、运,卖都自成体系,决不会让他们过界插手。” “是啊!您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我们只要照做就行了,这要是还能出差错,您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陆知许只道:“我自然是信得过大家的。” 这个年代,在生意上用人自有一番手段,用的伙计,特别是熟悉制作流程的,多是签了死契的下人。一旦有监守自盗,泄露秘方的行为,那必然是个死。 当然,为了避免有些人花重金买命,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方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将采买原材料、制作流程、运输,贩卖这些环节全部都打散。特别是制作流程这一块,陆知许要求用人必须是签了死契的,将这些人打散,再分成两到三组,确保方子不外传。 “掌舵放心,我们回去就拿个章程出来,若是哪个人负责的方子出了问题,大伙也不必废话,直接提头来见。” 这三人方子太重要了,一旦流传出去,就是一场血雨腥风。 “只不过,南方商会怕是吃不下这么大的盘子。” 这世上,有钱有势的人太多了,以前罗炽好歹是国公府的世子,别人也忌惮他三分。但是王公贵族若是真想插手,事情只怕也难办。 “咱们这生意,根本不可能一家独大。”陆知许早就想到了这一点,“诸位放心,我给咱们商会,找个最厉害的股东。” “股东?” “嗯,你可以理解成是靠山。” “哦,最厉害的靠山。”杨鹤不由得问道:“能有多厉害?您难不成把圣上找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66/74125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