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农女,逃荒路上养崽开挂了_第341章 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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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晨庄陆宅。
  今儿是陆家搬家的日子,吃过早饭后,三两马车就停在院子外头,随时准备出发了。
  村里人都来送,陆银山带着白氏也过来了。
  “嫂子,你要是没事,可要时常回村里看看啊。”
  张氏点了点头,握着白氏的手道:“我肯定回来。这家里大小物件我都没动,只带了一些衣裳啥的。他二婶,平时我们不回来,你偶尔过来帮我看看家。”
  “嫂子放心,我指定不能让这院子荒废了,多好的房子啊。”
  陆大壮轻声道:“娘,您别惦记,酒坊这边事儿多,我会时常回来的。”
  呆瓜!
  张氏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心说你妹妹早就把你的路想好了,怎么可能让你打理酒坊。
  陆大壮自己感受不到,张氏也懒得和他说,到时候让知知告诉他吧!
  和乡亲们道别以后,张氏就上了马车,王氏小心翼翼地扶着张氏,等张氏坐稳了,她才收了踏凳,坐到前面去了。
  “走了。”
  马车缓缓驶动,身后是相送众人。不少人出来看热闹,都在议论陆家发达了。
  “你瞅瞅,不得了了,来的时候像叫花子似的,如今倒是风光了。”
  “你说什么风凉话,人家陆家可不欠你的,你儿子没在酒坊上工?拿着人家的工钱还说酸话。”
  老头嘿嘿一笑,“那是我儿子有本事。”他是残废,他儿子可不是。
  “不管怎么说,人家陆家发财没忘了大伙,这酒坊可是添了不少进项呢!”
  众人点头,朝着陆家的马车挥手,他们还不知道,陆家有的不止是钱,不久的将来,陆家将实现阶层的跨越,直到那时,才是真正跌破大家的眼镜。
  人群散去,只剩下齐氏还立在那里,她带着一身的伤,朝陆家离开的方向望了过去,眼中满是后悔。
  如果当初不是自己把事情做得太绝,那么现在陆家是否也能拉她一把?看在同是乡亲的份上,至少不能让她一直挨打吧?
  齐氏眼里,突然有了光彩……
  陆家的马车一露头,宅子前的鞭炮便噼里啪啦地响了起来。一地的红纸屑,李井的嘴更是没有闭上过,一直咧着。
  陆大壮停好马车,将装了五谷的坛子捧着进了门。
  每个人手里都拎着象征着吉祥寓意的物件进门。
  五谷坛子代表五谷丰登,张氏拎着一条鱼,代表年年有余。
  陆知许拿着两个苹果,寓意平平安安。
  李氏捧着一件玛瑙雕刻的石榴摆件进门,寓意多子多孙,子嗣延绵。
  就连大雁,宝儿和小九,也都没有空手。
  大雁拿的是针线还有一块花布,宝儿拿的是一条肉,几个拴在一起的粽子,寓意衣食无忧。
  两个孩子被婆子抱在怀里,他们则是用小手护着怀里的东西,生怕半路掉下来。
  连小九进门的时候,襁褓里都塞了一小串铜钱,用红线拴着,红线实则被小九牢牢地握在手里。
  进了门,将东西摆放好,生起灶火,煮上一顿团圆饭,就算是礼成了。
  丙晨庄如今可以说是今非昔比了。以前顺德郡主一年到头都不来庄子上一趟,只要暖棚能出钱,能按时交货就行。庄子上的租子能按时收上来就行,她来不来的有什么用?
  可是陆知许觉得,这庄子可不仅只有暖棚,租子能出钱,好好的一大片青山绿水,只种花,种庄稼怎么够,这不是糟蹋东西吗?
  所以陆知许经过一番考察,画了一个大概的图纸,将她认为能发挥作用的地方,都规划在了图纸上。不仅如此,她还将周围的一些无主荒山,荒地也一并买了下来,打算建造一个以温泉为主的度假山庄。
  华清宫,牛吧?那可是皇帝的别宫,杨贵妃洗香香的地方。
  她也不贪,照着华清宫的样子建,就算缩小规模,卖门票收钱都收到手软。
  只不过工程太大,前后得分三期进行,毕竟古代没有机械,一切都得人工开凿,费时费力。
  好在一期工程在陆家搬家时,已经建得差不多了。围绕在陆府附近,一座座两层迷你版别墅拔地而起。
  古香古色的小木楼面积并不大,但是用料特别扎实,看起来也特别贵气。里里外外的装潢,家什都造价不菲,要的就是一个高大上。
  等将来园子开起来,光是住宿费这一项,就数钱数到手软。
  嗯,这都是后话,选建着吧!
  陆知许端了好几个私库,有钱!
  当天晚上,陆知许把陆大壮叫到前院的小偏厅喝酒。
  “咋突然就想起找我喝酒了?”桌上摆着好几样下酒小菜,酒是陆家酒坊的玉壶春。
  这酒度数不算高,口感柔和,少喝一点还有舒筋活络的功效。
  “有事。”陆知许给陆大壮倒了一杯酒,“大哥,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过日子?”
  以后?
  陆大壮嘿嘿一笑,“知知,你有话直说,别消遣我。”
  “我这不是想要问问你的打算嘛。”她举起酒杯,“哥,我先敬你一个,谢谢你一直护着我,护着宝儿。”
  陆大壮鼻子一酸,拿起酒杯和陆知许碰了碰杯。
  兄妹二人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陆知许吃菜,而陆大壮则是心事重重,他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其实我知许你要说什么,知知,现在这样的日子,我以前都不敢想。”
  兄妹俩都是乡下长大的,自小过的都是苦日子。陆金山没病的时候,日子过得还挺滋润的,家里起了砖瓦房,虽然不至于顿顿有肉,但是日子比旁人家宽裕多了。
  后来陆金山一病不起,家里为了给他治病,花了不少钱,欠了不少债,也没能留住人。
  从此陆家的生活一落千丈,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起,陆二壮的性格有了不小的变化。
  吃了那么多年苦,又遇灾年,他们背井离乡逃荒,在呦鸣村安了家。
  日子突然就好起来了,有砖瓦房住,有生意做,还买了那么多地,建了酒坊,在镇上置办了大宅。
  以前陆大壮都不敢想自己也有能坐马车的一天,现在家里三辆马车,还住着老大一个庄子,光是水浇地就有六百多亩。
  陆大壮觉得,人到了这步,该知足了。换作以前,他肯定想以后好好种地,好好赡养老娘,多生几个孩子,将来有时间再回老家看看,将爹的坟迁过来。
  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知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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