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休对自己的功夫是很有自信的,他是内外兼修的功夫,从小修习内家功法,同时也练外家拳,他和姓江的那个蠢货可不一样。 他原本对自己信心满满,可是没有想到和陆知许对上以后,他才发现眼前这个有点丑的小伙子实在难缠。 对方的拳路,他从未见过,但是能够感觉到拳法刚猛,速度也远比一般拳法更敏捷。 而且更诡异的是,他善用双腿,膝部,肘部这些人体自身最坚硬的地方进攻。膝,肘发力流畅,力量充沛,进攻的方式也常常出其不意,让他只有抵挡之力,没有还手之功。 “还是陆仕的赢面大。” “这小哥儿年纪不大,但功夫实在是漂亮。可是他的拳法,从来没有见过,莫不是自创的?” “是啊,真的没见过。” 众人议论纷纷,目光却无法从擂台上移开半分,强强对决,实在是太精彩了,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只不过梁休的赢面很小,论力量,他打不过陆知许,内力更是不及陆知许深厚。他的招式套路,都已经被陆知许摸得差不多了,可是陆知许的拳数他依旧防得不好。 十不足一,必输无疑。 战线拉得太长就没有意思了,该给的面子都给足了,陆知许就加快了自己的进攻节奏。 她猛然抬脚朝着梁休踢去,这一脚威力十足,要是踹在人身上,只怕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梁休自然不敢硬接,连忙后退两步。 谁知对方居然紧迫不舍,一个跃起,膝盖朝着梁休的胸口撞了过来。 梁休只觉得头皮发麻,这姓陆的看着年纪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怎么这么难缠? 就在他失神的这一瞬间,陆知许的手肘到了,高抬下压,朝着梁休的腮帮子就撞了过去。 梁休一惊,脚下慢了半拍,被陆知许这一肘子砸得失去重心,整个人极为狼狈地趴在了擂台上。 半个头都是麻的,视线也有些模糊。 梁休费力的爬起来,嘴里一股血腥味,他一吐,居然吐出两颗牙齿。 陆知许沉声道:“你认输吧。”他不是自己对手。 梁休苦笑一声,“我输了,多谢手下留情。” 他看得清楚,陆仕出手的时候压肘了,他若将手肘再抬高三寸,撞的就不是他的脸,而是太阳穴了。 那么大力气撞到太阳穴上,人还能活吗? “承让。” “是我技不如人。” 陆知许又赢了,伍百万有多高兴,方氏叔侄俩就有多生气。 气死才好呢! 梁休败后,又有人跳上擂台。 “金枪镖局宋天放。” 陆知许也拱手,“陆仕。” 总算来了一位有名气的。 “陆少侠功夫了得,让在下大开眼界。” 陆知许不想和他说废话,场面话是他们这些江湖人说的,而她只想快点完成任务,拿到积分。 “宋镖师比什么?拳脚功夫还是兵器。” “那就兵器吧!论拳脚,我未必是陆少侠的对手。”金镖头和宋天放师出同门,两人都是以长枪见长。 “好!” 宋天放选了一杆长枪,而陆知许也是会使枪的,却偏偏挑了一把剑。 “他干什么呢?怎么挑了剑?” “使枪啊,双枪对决才好看。” “会不会是觉得自己的枪法不及宋镖师,这才选了剑?” “一寸长,一寸强,枪再怎么样也比剑保险吧,看不懂了。” 伍百万也急得不行,抓耳挠腮的,不懂陆知许这番操作。 宋天放更是意外,“你之前用过枪,这次为什么不用了,要我看,你的枪法并不差。” “多谢,只是我更想用剑。” 宋天放不依不饶,“若是你用剑,但是我讨巧占便宜了,陆少侠可否换枪一战?” 陆知许的眉头微微皱起,“我用什么是我的自由。” “我只怕你输得太难看,用枪,你还有赢面。”宋天放十分自负,他的枪法是非常精湛的。 “我用剑,一样赢你。” 两人之间的火药味儿十足,仿佛一点就着了。 “姓陆的不知好歹。” “我看宋天放也未免太自负了些,陆仕到现在为止,一场没输过的。” “宋镖师也未输过。” 宋天放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并没有再说什么。 战鼓再次响起,二人不再说话。 陆知许将手中的剑背在身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鼓声渐歇,宋天放手中长枪一挥,朝着陆知许冲了过去。 陆知许猛然睁开眼睛,将手中长剑挽了一个剑花,朝宋天放刺了过去。 陆知许手中的剑似出水蛟龙,闪着银光一样,铮鸣声声,气势夺人。 好强的剑意。 在场的习武之人,无一不震惊,很多剑客穷极一生都参悟不到何为剑意。擂台上的这个年轻人,还不到二十岁,居然已经参透了。 宋天放将枪横在面前,企图抵抗住他的攻势,可惜陆知许这一击,毫不留情,没有半点慈悲。 她不想浪费时间,所以这一击,几乎是将全身的内力都集中在了剑身上。 枪头是铁做的,枪杆可不是。 陆知许的剑尖直直插入枪杆之中,只听得咔嚓一声,上好的牛筋木枪杆,直接四分五裂,碎渣子掉了一地。 剑气霸道,宋天放受不住,不但手中的抢杆碎了,连人也被这股剑气震飞了出去。 宋天放的嘴角缓缓流下一道血迹。 他捂着胸口,双眼中带着无法言喻的震惊。 宋天放一向自傲,却没想过自己会输得这么惨。 擂台上下,整条街上,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 这是输了,更让人震惊的是,陆仕只用了一招,就让宋天放倒地受伤。 “太强了。” “宋天放竟然不敌陆仕一招。” “是剑意!” “太强了。” 众人反应过来,陆仕赢了,只用了一招。 伍百万激动得脸都红了,“好样的!真是太厉害了。” 宋天放脸色不太好,他没想过自己会输得这么难看,“我输了。” 众目睽睽之下,他也说不出别的来。只是想到之前他的自大自负,看到擂台下议论纷纷的吃瓜群众,宋天放觉得,这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 “我说过,我用剑,一样赢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66/74125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