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打扮成铃医的模样,在郡主府后面的巷子里招揽生意。没有人探头询问,她也不着急,从这头走到那头,等一会儿再从另一头走回来。 陆知许走到第三趟的时候,角门突然被人推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三角眼的瘦婆子,颧骨极高,面相刻薄,冲着陆知许的背影喊道:“哎,铃医,走远点,我们这儿没人看病啊。晦气!”说完,还朝着她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 陆知许转过身来,揖礼道:“婶子,多有打扰了。” 那婆子看清她的脸后,哎哟了一声,原本耷拉的眉眼也微微扬了起来,“哟,好俊俏的后生,瞧你年纪也不大,长得倒是俊俏,比大姑娘都俊,怎么干上这个营生了?” 陆知许脸上露出窘迫的表情,实则心中冷哼一声,瞧吧,不管什么年代,都是看脸的。 她要是弄个丑样,八成得被人拿大扫把赶走。 “婶子,我是被师傅赶出来的。他老人家说我早该出师了,留在他那儿不但帮不上忙,还添乱。”陆知道眼角微微发红,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老婶子也是个爱俏的,哪里受得了她这般模样,当下抓着陆知许的手道,“你有何委屈,不如同婶子说说,也让我开解你一二。” 淦! 你说话就说话,上来就摸手是什么意思? 陆知许只道:“师父嫌弃我在药铺时,来看诊,抓药的大姨、大娘、婶子、嫂子,大妹子都找我,不找他。” 老婶子听得瞠目结舌,心说乖乖,这师父不就是嫉妒吗?不过也是,这小后生长得实在是太过于俊俏了,自己都舍不得放开他的手,更何况别人了。 “那你医术如何?” “我很有天分的,看症又快又好,不好不要钱。” 老婶子有些迷惑,又快又好?总感觉哪里不对。 算了,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biqubao.com “看不好,真的不要钱?” 陆知许认真地点了点头,“诊金可以先欠着……”她努力想要抽回自己的手,抽了两次都没抽动。 大婶太执着了,太爱占便宜了,还好她不是真的男儿身,否则回去怕是连饭都吃不下了。 “那你给我看看,若是说得准,治得好,我就替你宣传宣传。我们这府里,可都是金贵人,治好了,你的福气在后头呢。” 陆知许呵呵了,不过为了能把戏继续唱下去,还是给老婶子诊了脉。 “肾气虚寒,命门火衰,虚热内生,四肢不温。”陆知许边说边摇头,“婶子,你有漏尿的毛病吧?” 老婶子有些尴尬了,“那咋治?”话题虽然有点不雅,但是把她的毛病都说对了,她生了六七个孩子,早就落下毛病了。 “温肾固涩,温补肺脾……” “哎,后生,我漏尿,肺子没事。” 陆知许当下解释了一番,才道:“婶子不用怕,我给你开个方子,你先抓两副药吃了试试看。后天我还在这儿,若是你吃了不见效,我便不收钱。否则我的诊金也要几两银子呢。” 有便宜可占,老婶子欢天喜地,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又把院里其他几位老姐们叫了出来,让陆知许给她们也瞧一瞧。 反正不要钱。 陆知许的目的是进郡主府,自然乐得见到这种情况。她是神级医术传承人,看点寻常病症,简直如同喝水吃饭一样容易。 “婶子,你肝火太旺,口苦口臭,yue……” “婶子,你这是失眠症,得对症下药,否则损伤身体。” “婶子,你气血两虚,年轻的时候亏着了,得好好补一补。” 陆知许方子开得飞快,众人大喜,都把她开的方子当成宝贝一样,原因无它,只因为她说对了大伙所有的症状。 “小神医,你真是太厉害了,等我治好了,一定好好谢你。” “小神医,你住哪儿啊,可曾婚配啊?我有个侄女,长得与我年轻时一模一样,不如……” 陆知许吓得落荒而逃。 她白天走街串巷替人看诊,晚上就进空间里休息,一转眼三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铁蒺藜还真说对了,这城门根本封不了太长时间,早就通畅自如了。 陆知道早起巩固了一下自己的妆容,确诊没问题后,又出了空间,开始摇铃看诊。 她都想好了,如果今天还是没有收获,那她就打道回府了,她不可能一直留在京城,让家人担心,将来找到机会再坑陆家人一笔就是了。 谁想到老天爷今天心情好,居然也站在她这边,她的摇铃声一响,立刻有人推开角门走了出来。 “小哥儿。” 陆知许回头一看,出来的正是最先和她搭话的那个有漏尿症的婶子。 “婶子。”陆知许这才发现,她身边还跟着一个人,年纪四旬,穿着墨绿色的短褂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表情甚少,一双眼睛像按照灯似的不停地在陆知许的身上扫来扫去。 看架势,看打扮,这位应该是个在主子面前挺得脸面的管事嬷嬷。 “哎!”项婶子应了一声,赶忙给陆知许介绍,“小哥,这位是宋妈妈。” 陆知许连忙过来见礼,“宋妈妈好。” 宋妈妈微微点头,“听说小哥医术高超,很有本事?” 这话说得,挖坑啊! 如果陆知许初出茅庐,说不定就要跳进她挖的陷阱里去了。正常人的思维都是要谦虚的客气几句,可是一旦客气,就是露了怯,说明自己底气不足,很容易让对方打退堂鼓。 “医术高超不假,有本事也不假。”陆知许淡然一笑,脸上仿佛闪过一道流光,“宋妈妈真是好眼光。” 宋妈妈一噎,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他年纪小,上来不是应该先自谦一番吗?怎么说起话来如此不客气? 大概是看透了她的想法,陆知许紧接着又道:“有本事的人人,无需自夸,也无需自谦。” 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必须要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 宋妈妈思量再三,轻声问道:“小哥对疮症可有研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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