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农女,逃荒路上养崽开挂了_第109章 矛头指向陆二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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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舍不得,也得分开。
  人和人的缘分都是有数的,那位小公子气质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咋可能和他们这些乡下人一样呢!
  “咱们收拾收拾,也该赶路了。”陆银山又敲起了他手里的小破锣,心情略有些激动。
  在林子里过了大半年,谁也不知道外头的世界到底咋样了。陆银山心里没底,打算走之前问问陆知许。
  “知知,你说接下来咱们应该咋办?”
  “对呀,我这心里没底呢,也不知道双榆镇的瘟疫传没传到外面来。”
  “大旱才刚过去,又下了半年的雪,往年这天早该热起来了,可现在都啥时候了,咱们还穿着夹衣呢。”
  七婶的话让大家都沉默起来,确实啊,以前这个时候,地里的苗都窜起来了。
  “也不知道奉阳府受没受灾,要是不能种地怎么办?等咱们走到了,估计也来不及种地了,没有收成大伙怎么活啊。”
  “知知,你说到底咋办呢?”
  村民们早就把陆知许看成是领袖,对于她的决定都是无条件支持。
  只有极个别的人,比如齐寡妇,耿氏,把陆知许当成眼中钉,肉中刺,见不得她有一星半点的好。
  但是人家也不傻,眼下他们还要依靠陆知许呢,不会在这个时候找不自在。更何况陆知许杀土匪的事对她们来说有一定震慑力,所以喜欢和陆家对着干的那几个人都没说话,难得安静一回。
  “二叔,七婶,各位乡亲,你们太高看我了。”陆知许站起来,扬起手道:“我有点本事不假,打猎也好,功夫也罢,那也是跟我爹学的。”
  她顿了顿,又道:“但是外面现在啥样,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神仙,还有千里眼,顺风耳不成?”
  村民们听她这样一说,也都觉得自己提出的问题有些过分了。陆知许和他们一样在林子里待了大半年,哪里可能知道外面的事情呢!
  “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吧!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qiao三声麻雀的意思)。”
  “对,不能种地,咱们就找活干,实在不行就回林子里,总归是饿不死。”
  陆知许以前也动过在林子里生活的念头,后来又一想,他们得落户,不能成为流民。
  总不能在林子里躲一辈子。
  陆银山敲起小铜锣,石门村的村民们就又踏上了征途。
  眼前的山路较为平整,过了那道山梁,拐个弯就下了山。
  土匪们被灭了以后,也没啥危险性了,也不用陆知许带头探路了,她就跟着张氏走,抱着宝儿赶路,比以前在山林不知道轻巧多少。
  天快黑的时候,石门村的村民终于看到了一条平坦,宽阔的土路。没有官道那么气派,但有路的地方就有人家,有村落,也代表他们彻底从林子里走出来了。
  陆银山眼圈都红了,指着路道:“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前面应该就是济县。咱们绕了一大圈,绕过了双榆镇啊。”
  躲过了疫症啊。
  活下来了!
  村民们也都十分激动,忍不住欢呼起来。
  “赶紧,趁着这会儿还有点亮,赶紧走。”
  陆银山敲了几下小铜锣,示意后面的人跟上。
  大伙都像脚下生风一样,走起路来一点不带喘的。平地走起来就是轻省,比林子里省事多了。
  山野间飘散的炊烟,就像一个引路符,将石门村的老少都吸引到了村子里。
  陆银山站在村口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呢!
  进去,他们能打听到消息,还能有个安身的地方,可万一有疫症咋办?到时候他们也被染上了,都活不了。
  陆二壮沉着一张脸,阴阳怪气地道:“让陆知许去呗,她不是能吗?”
  “陆二壮,你是不是找打?没事找事?”李正道不是一个爱多说话的人,他是实在看不上陆二壮那副德性。
  明明都是一个爹娘生的,陆大壮就踏实能干,人也好,再看看陆二壮,简直是另一个极端,又懒又滑,还一肚子坏水,连自己的妹妹都不放过。
  就算陆知许不是陆家亲生的,可张氏还没说什么呢,哪里轮到他叽叽歪歪的!
  “你又算哪根葱,凭什么骂我?”陆二壮突然嘿嘿一笑,“我知道了,你和陆知许有一腿,你是她的姘夫。”
  这话说得可太难听了,李正道人品如何,大家都看着呢!陆知许虽然未婚生子,可村里人都知道她是被陆二壮害的,现在陆二壮又往这两个人身上泼脏水,可真是把大伙气得够呛。
  “陆二壮,你还是不是人。”张氏都气哆嗦了,“那是你妹子,你的良心让狗吃了不成。”
  陆二壮眼神阴鸷,呲牙咧嘴地如同一个怪物,“我是你亲儿子,你为什么总向着那个贱货说话!”他大概是觉得出了林子,一家子都用不上陆知许了,所以也不忍了。
  张氏气得直哆嗦,“我没你这样的儿子,我们早就断亲了,你滚,以后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么多年以来,张氏心里一直装着凌家的恩怨情仇,养育陆知许成了她最重要的事。说句不好听的,她早就把自己这条命卖给了凌含霜,要不是当初凌含霜托孤,她甚至很有可能殉主。
  儿子在她心里也很重要,但是如果她的儿子想要欺负凌含霜的女儿,那是万万不能的。
  如果凌阳侯府还在,凌含霜是主子,陆知许便是小主子。他们一家都不过奴婢而已,没听说过哪个家生子敢算计主子,骂主子的。
  张氏片刻也容不下陆二壮,不明白自己怎么生了这么一个东西出来。
  “咱们村里可不能留这个祸害。”
  “就是,总想着害人,哪儿有千日防贼的。”
  “里正,咱们是不是该把这个害人精攆出去。”
  全村人都把矛头指向了陆二壮。
  “你们干什么?”石氏和陆二壮还是有感情的,前几天耿氏就一直鼓动她,让她赶紧和陆二壮散火,跟着一个瘸子有什么意思,等到奉阳府落了户,就可以再嫁。
  反正他们又没有孩子,少了许多的牵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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