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没有丝毫意外,点头应允。两人离开营地,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说话。 耿氏瞧见了,撇了撇嘴,小声和石氏道:“你看看吧,长得不怎么样,就知道勾搭男人。”随即还打量了石氏两眼。 自己闺女长得可比陆知许好多了,至少没破相,将来要是把那个死瘸子踹了,再找一个应该也会很容易吧? “娘,你胡说八道什么呢?”石氏已经被陆知许吓怕了,连土匪都敢杀的人,她可惹不起。 “哎呀,这不就咱俩嘛,我不说了。” 陆知许和罗炽走得稍微远了一些,“这些僻静,罗公子有话大可直说。” 罗炽只道:“主要是向陆姑娘道谢,多谢你几次相救之恩。” 陆知许好想翻白眼,心说你好歹是个世子,只会空口白牙的谢人未免也太不厚道了,真金白银给一点,可比干巴巴的感谢要强多了。 她有空间,能种地,不愁吃的,就是手里没钱,心里没底气。至于从别人那得到的金银首饰等物,她暂时不想动。 “我知道陆姑娘品性高洁,只怕看不上我这谢礼。”罗炽将早就准备好的银票拿了出来,踌躇着没往前递。 他现在只有这些,拿出来好像有点侮辱人。 陆知许瞧见罗炽攥在手里的银票眼睛都亮了,她要是知道了罗炽的想法,非笑掉大牙不可。 品性高洁有什么用,银子才是最实惠的。 快交出来。 罗炽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将手中的银票向她递了过去,嘴上还道:“外面还不知道怎么样,等到了济县,花销大着呢。粮食价格一路看涨,你们前往奉阳府安家,花销不会小。” 罗炽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废话,他是个不善言谈之人,这样关心的话说出口,已经是极限。 “这些钱你收着,虽然不多,但是应该也够你们用一阵子。” 陆知许接过来一瞧,居然整整五百两! 这是小钱吗?什么叫够他们用一阵子。 有多少人家,土里刨食,一年到头也攒不下二两银子。 这五百两,足够普通五口之家花上十几年,甚至更久。遇上过日子仔细的,能花到重孙子辈娶媳妇。 陆知许捏着银票,费劲所有脑细胞想出来一个问题,“把钱都给了我们,你怎么办?” 罗炽印象中的陆知许,一直都是沉着冷静,睿智大胆的。 但是他头一次瞧见陆知许露出了狡黠和小算计的一面,还挺有意思的。 她明明很想要这些钱,却还拼命给自己找补。 还有之前两个人那一夜…… 他之前虽然忘了,但是后面记忆恢复想起来时,总觉得那天夜里的陆知许和眼前的这个人不太一样。 她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一面? 罗炽的沉默,让陆知许误以为他后悔,说不定要把她手里的钱要回去。 想到此处,陆知许飞快地将银票收好,贴身放进怀里。 嘿嘿,这下他就算反悔也没用了,他一个大男人,总不好到自己怀里抢钱吧。 陆知许觉得自己聪明极了。 她这点小把戏全都被罗炽看在眼里,他以前很反感宅院里的女人们斗来斗去,手段下作。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陆知许算计自己得逞的模样,他竟然觉得很开心…… “我们还有,你放心。”罗炽摸腰间的一枚玉拿了出来,递给了陆知许。 “这是干什么?”玉佩温润透,入手微凉,上面的雕工非常精美,一见便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 “玉能驱邪避难,给宝儿戴着吧。”罗炽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是有点难过的,宝儿是他的骨血,若不是身不由己,他怎么也不会任由宝儿流落在外面。 他这辈子,可能只有宝儿这一个孩子,还不能相认。 罗炽想到这里,不禁有点难过,他和他老子一样,都是个不负责任的。还好,宝儿还有娘,他娘是个非常好的女人。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宝儿受不起。” 罗炽有些生气,宝儿是他的儿子,只要是他有的东西,宝儿都能受得起。 可是他没有资格说这些,更不能说。 他更对不起陆知许,不管怎么说,是他让陆知许未婚先孕有了孩子,背负了不堪的骂名。 他这辈子怎么补偿陆知许母子都不为过,但是前提是他能活下来。 “什么贵重不贵重的,要不是你,我们早就死了。这些不过是身外物,给孩子带着,也就是积福了。” 陆知许接了过来,那什么,她就是觉得罗炽说得挺对的,玉是能驱邪避难的,宝儿岁数小,正需要这东西。 可不是她贪财。 罗炽又问,“宝儿可有大名了?” 他问这个干什么?该不会是想反悔把玉要回去? 陆知许连忙将玉揣进怀里,“陆云骁,宝儿这个大名是我起的,乡下人没啥见识,你别笑话。” 云骁? 这个名字倒是很好,怎么会没有见识呢!真正没有见识的人,会取这样的名字? 陆云骁,其实,改成罗云骁也很好听啊。 罗炽深深地看了陆知许一眼,“谢谢你。”谢谢你为我生了一个儿子,谢谢你疼爱宝儿。 “你不都谢过了吗?我还收了谢礼。”陆知许脸皮再厚,提起这个也有些不好意思,“那个,我也有东西要给你。” 罗炽一愣,没想到陆知许也有东西送他。 陆知许拿出两小瓶外伤药粉,“我也看出来了,你们几位身份与我们这些乡下人不同。离开深山,外面或许危机更胜从前,这药粉止血生肌效果不错,你拿上,以防万一。” 她单纯是觉得拿了人家那么多钱,不给点东西过意不去。 罗炽也接了过来,笑着道:“再见,陆姑娘。”或许此生再也不复相见了。 “祝你一路顺风。”陆知许点了点头,抱拳道:“保重。” 罗炽带着人,与石门村的村民告别,很快就下山了。 陆银山没着带大伙下山,他和罗炽等人也不熟,话总共就说了那么几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是舍不得。 好歹也相处了半年多,人家也替他们清理了土匪,就这样分开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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