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看来,曹夫人时时处处为曹茂德考虑,可见他们二人真是恩爱夫妻。 第二日,翟朋兴来寻薛景睿的时候,就问了林婉棠布匹的事情,林婉棠让翟朋兴去她名下的锦绣布行去找冉掌柜。 翟朋兴很是高兴,问林婉棠:“锦绣布行为何会囤这么多布料?” 林婉棠道:“这边富庶,我原本打算在这周围多开一些铺子,还想找机会做做海上生意,就趁价格便宜的时候囤了一批。没想到遇上地动,先紧着救灾用吧。” 翟朋兴谢过林婉棠,林婉棠又说:“我的粮油铺子也囤了些粮食和食用油,如果朝廷有需要的话,我们都可以提供,价格绝对比市价要便宜。” 翟朋兴记在心里,命人带上银票,先去布庄找冉掌柜。 这一日,翟夫人在知州衙门的后宅举办宴会,邀请了泰州上下官员的夫人,以及泰州富商的夫人。 刘仁贵的夫人包氏也接到了帖子,带着姜怀艳来了。 不少人都听说了姜怀艳和刘仁贵的丑事,对姜怀艳很是鄙夷,都不愿意搭理姜怀艳。 连带包氏也被人疏远了。 包氏心里很是不忿,大声说:“不知道什么人,嫉妒你生得美貌,就编出一些离谱到没有边儿的事情来诽谤你。舅母才不会信那些谣言你,怀艳,你就跟在舅母身边,谁敢说你的坏话,舅母一定扇她两耳光。” 姜怀艳柔弱地应了声:“是,多谢舅母爱惜怀艳。” 包氏满意地笑了:“就得这样。我不信自己的夫君,难道信那些人嚼舌头不成?你舅舅生意做得大了,难免惹人眼红,招来闲话。” 说着,包氏拉着姜怀艳的手,低声说:“走,我们去拜见曹夫人,你只要讨好了她,在座的这些浅薄妇人谁都不敢看不起你了。” 姜怀艳上次碰了钉子,有些害怕曹夫人。 包氏安慰她道:“别怕,这回有我陪着,她怎么也得给我几分薄面。” 包氏带着姜怀艳来到了曹夫人面前,两人行礼道:“曹夫人安好。” 曹夫人正在与林婉棠下棋,听到姜怀艳那甜腻得令人反胃的声音,曹夫人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包氏扯了扯姜怀艳的衣袖,姜怀艳只得壮着胆子又唤了一声“曹夫人”。 曹夫人冷着脸,不屑地瞥了姜怀艳一眼,说道:“什么不入流的人,都敢跟本夫人说话了吗?” 姜怀艳闻言涨红了脸,眼里噙着泪,拧着衣角说道:“曹夫人,我也是好人家的女儿,虽说商户不比士族,您也不必如此说我。” 女眷们听到动静,都围了过来看热闹。 曹夫人不由得轻笑了起来:“姜怀艳,你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我说你不入流,跟你是不是商户出身没关系,相反,我有不少商户友人。” 姜怀艳故意紧紧咬住唇瓣,装出委屈的样子。 曹夫人接着说:“我只不过不爱跟风流轻佻不自重的女子打交道罢了。” 曹夫人这话一说,众人想起姜怀艳最近的传闻,不由得更看不上姜怀艳了。 包夫人尴尬地说道:“曹夫人,想来您是误信了谣言。怀艳她是容貌太盛,被人嫉恨了而已。” 此时,一个丫鬟从一旁的花厅里走了出来,在曹夫人耳边说了几句话。 曹夫人唇角上扬,说道:“将他带出来吧。” 很快,丫鬟带了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出来。 姜怀艳一见这个男人,顿时就变了脸色。 曹夫人问那个男子:“你认识姜怀艳?” 男子低头回道:“她不叫姜怀艳,她叫花奴,是玉春楼养出来的瘦马。” 淮扬瘦马! 男人的话,如同石块投入平静的湖水里,激起无数浪花。 在场的夫人们不由得议论纷纷。 怪不得姜怀艳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风尘味儿呢。 大梁,在淮扬附近,如今有人专门从事这个职业。 他们先出资把贫苦家庭中面貌姣好的女孩买回后调习,教她们歌舞、琴棋书画等,还教她们挑逗伺候男人的本事。 待这些姑娘长成后,就会被卖与富人作妾或卖入秦楼楚馆。 相貌越好的瘦马价格越高,瘦马被卖出去,从事这种生意的人就可以得到暴利。 包氏难以置信:“你们胡说什么?怀艳是被她父母养大的,怎么可能会是瘦马?!” 曹夫人瞥了包氏一眼,道:“姜怀艳是好人家的女儿不假,可是,你跟前的这个人不是姜怀艳。你没听白蚂蚁说吗?她叫花奴。” 包氏楞楞地问道:“白蚂蚁?白蚂蚁是什么意思?” 曹夫人道:“白蚂蚁,就是给瘦马找买主,替瘦马和买主牵线搭桥的人。” 包氏将信将疑,看向姜怀艳,以往她不觉得,此时再看,姜怀艳的确不太像良家女子。 曹夫人问那个白蚂蚁:“你还记得花奴的买主是什么人吗?” 白蚂蚁不假思索道:“是泰州富商刘仁贵。” 包氏几乎站立不稳。 曹夫人笑着问白蚂蚁:“你记得这么清楚?” 白蚂蚁回答道:“小人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刘仁贵当时出手非常阔绰,他放话说,价格贵些无所谓,他一定要挑个美貌风流的,因为刘仁贵好像要用瘦马招待一位高官。”biqubao.com 曹夫人皱眉:“一位高官?可知是什么人?” 白蚂蚁摇头:“这种阴私,买主肯定不会告诉我们,我们也不好问。小人帮刘仁贵挑选了花奴,刘仁贵很是满意,当场付清银子,买下了花奴。” 曹夫人看向花容失色的姜怀艳,道:“我好歹是一等诰命夫人,怎么可能和一个瘦马打交道?实在丢不起这人。” 阮氏见这副情形,说道:“今日参加宴会的人,要么是正头夫人,要么是没有出阁的小姐,花奴,你的身份实在不适合待在这里。来人,送花奴出去。” 花奴怎么都没有料到,今日会在这里被人当众揭穿身份,她原本心高气傲,一心想攀高枝,此时跌落云端,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丫鬟们半押半送地将花奴领了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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