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魏国公府。 刚下了早朝的徐达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今日的朱元璋心情大好。 在朝堂上。 朱元璋难得的露出了近几日来的笑容。 相比应该是马皇后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昨日楚王进宫给皇后娘娘治病,可否有确切消息?” 徐达询问了自己的亲信。 “据宫里的太监们说,楚王用一种神药治好了皇后娘娘!” 此话一出,验证了徐达的猜想。 朱元璋因马皇后病情而苦闷,那又有什么事情会比马皇后病情治愈更让朱元璋开心呢? “真不愧是楚王。” “是个人才啊!” 徐达现在对朱桢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观。 没想到平日里还算是默默无闻的朱家老六,居然是兄弟几个当中最厉害的。 不仅将楚地治理的条理有序。 更是研发出了治病救人的神药。 这样的丰功伟绩,在朱家众兄弟中,绝对是第一! 就算是太子,也没能够做出这样的功绩。 “大人,楚王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 这倒是让徐达好生意外,加惊喜。 下一秒,朱桢便独自一人出现在了魏国公府。 徐达满脸欢喜的上前迎接。 “岳父大人好啊!” “这次突然到访,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朱桢率先说话。 “哪里的话,楚王亲自驾到,是府上的荣幸。” “只是不知,殿下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在宫中给皇后娘娘治病吗?” 朱桢昨日才到应天府。 马皇后的病都还没有痊愈,今日便前来。 这样是否有些不合适? “我已经让医学院的人注意母后的病情。” “况且昨日已经用药,那药只需用一次即可。” 听见朱桢这么一说,徐达很是惊讶。 他不免夸张:“这不愧是神药,居然只用一次,就可以完全治好皇后娘娘的病。” “此乃世间罕见!” 徐达还是第一次听说治病只需用药一次。 也算是开了眼界。 “今日前来,其实是有一份礼物相送。” 高兴之余,朱桢开口说话了。 只见他打开大木盒,其中摆放的居然是一个照相机。 这可把徐达乐坏了。 照相机虽然之前就没有被发明出来,但在这个时代,依旧算是比较难以得到的物品。 这东西,在市场上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 “这是送给我的?” 朱桢微微点头。 “许久未来看岳父大人,想着平时可以拍点照片给我们寄过来,我们也可以寄给你。” “这样,也算是不会错过一些重要的时刻。” 徐达听后,爱不释手的将照相机捧在手上把玩。 照相机不管是在民间很受欢迎,在应天府的这些达官贵人圈子中,也是非常的受喜爱。 自从这东西出现以来。 不知道有多少当官的,想通过朝中的关系得到楚王的照相机。 可也没有几个人成功过。 现如今,徐达万万没有想到朱桢居然亲自送了过来。 脸上都笑开了花。 ………… 与此同时。 坤宁宫。 朱元璋一下早朝,就过来查看马皇后的病情。 和昨日用完药相比,马皇后今天的起色更好积分。 昨日,吃东西开始有了胃口。 而今日,马皇后的食量明显比昨天多了不少。 兴许是因为之前兵种,都没怎么吃东西。 现在病情得到好转的马皇后适量还挺大,好似要将前些日子没吃的,都给补回来。 朱元璋来的时候,马皇后都还在吃鱼。 “这老六还真有本事,居然就一根针,把你治好了。” 朱元璋看到马皇后食欲大增,自己高兴的同时,也跟着一起吃了几口。 老话都说,人一旦还有吃东西的欲望,那身体不会差。 看现在马皇后的起色,虽还未痊愈,但也基本没差。 “陛下,这回还真的多亏了老六。” “臣妾现在的身体好许多,也不烧了。” 听闻马皇后的话,朱元璋轻轻的用手抚摸对方的额头。 的确,已是恢复到正常体温。 “传楚王来,朕要赏他!” 朱元璋大喜。 在他的心中,马皇后异常重要。 朱桢能够救治她,封赏自然少不了。 没多久,朱桢被传唤到坤宁宫。 “老六,你这次做的不错。” “皇后现在已经基本痊愈,想要什么赏赐,尽管说!” 一边夸张朱桢,朱元璋还一边为马皇后加了一大块鱼肉。 妻子大病痊愈,在儿子面前秀恩爱一点儿都不遮掩。 朱桢也趁此机会,提出了自己的需求。 “父皇,儿臣不需要什么钱财奖励。” “儿臣需要的,是人!” “目前科学院和医学院都是人才紧缺。” “这两个学院的重要性不必多说,所以还请父皇多给我些人,我定当重用!” 这一次马皇后被成功治愈,是楚王的功劳。 当然,也跟医学院和科学院密切相关。 这一切,朱元璋自然知道。 而且楚地目前发展得非常好,根本就不却钱财。 甚至,楚地的财富,可能比应天府还要高。biqubao.com 若非是全国各地的税负都要上缴到应天府,那武昌绝对是整个大明最富有的地方。 “那我就让陶成道去你那里如何?” 朱元璋左思右想,响起陶成道这个人平日里确实喜欢钻研东西。 让他去朱桢哪里做事,应该最合适不过。 “谢父皇!” 朱桢行礼。 表面平静,实则内心激动。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飞天第一人万户! 他是世界上第一个想到利用火箭飞天的人。 只可惜,最后还是为了航天事业牺牲。 不久。 万户陶成道便被宣入宫。 “陶成道,你是否愿意跟着楚王搞研究啊?” 朱元璋问道。 当得知自己被朱元璋派到朱桢手底下做事,本人倒是很惊喜。 “禀告陛下,臣愿意!” 陶成道掩盖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 继续说:“能够为楚王点下做事,是臣的荣幸。” “一直以来,臣都希望能够去科学院和医学院学习,苦于没有机会。” “陛下能够成全臣子,此乃臣之荣幸!” 听见陶成道这么一说,朱桢自然是高兴的。 两人也算是惺惺相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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