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哥又把坟挖开。 挖出了在里面哇哇大哭浑身是血的刘二。 “棺材子也就罢了,自古来也不是没有过,可那个孩子,他出生就长了牙!这是大不祥啊!当时里正就要摔死他,他大哥拦着护着,这才没摔成。 后面他大哥还不是因为他连媳妇都娶不上,把他养到六岁,被抓去当兵,第二年就死了。” “这也怪他?” 叶浅浅不解,这不是该怪当权者,怪这个世道吗?才六岁的孩子又有什么错? “这不怪他怪谁,要是当时里正把他摔死了,那他大哥就是独苗,用不着去当兵的。” 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个刘二也真是倒霉了,他娘明明快生他了,当然会肚子疼,怪就怪这个世道太乱,土匪横行。 全都是乱世惹的祸,不敢把矛头对上康王,全把灾难压在一个孩子身上。 “他还把杏儿带山上去,被虫子咬了,毁了一张脸,要不是碰到你们,杏儿这辈子也就被他毁了!”梁山恨恨地说。 “不是,叶姐姐,这不是刘二哥的错!”杏儿反驳。 “是我让他带我上山采点蘑菇,因为我家的粮食根本不够吃!刘二哥以前都是独来独往,从不跟村民打交道,我缠了他半天他才带我去。 那个地方潮湿,蛇虫多,我不小心被什么咬了一下脸,差点掉下石头崖子,是刘二哥抓住了我,自己反而掉下去,摔坏了脚。 这怎么能算是他的错,是我害了他才对。” 杏儿又用袖子擦眼睛,“就这样他也没怪我,反而因为内疚总是给我送吃的。”biqubao.com “听起来是个心善的呀!”叶浅浅说。 “这,他是不坏,可是克亲,不祥啊。”梁正最在意的是这个。 否则,瘸子就瘸子,也不耽误干活,他那么计较干什么。 叶浅浅摇摇头:“哪里有什么不祥,世人愚昧罢了。第一,你说他克父母,可他娘就要生产了,哪有肚子不疼的道理,你该怪那杀人的土匪,再不济,你该怪他爹没本事,让一个大着肚子的妇人出去奔波,否则,根本碰不上这事。 第二,你说他克大哥,他大哥是服兵役带走的,更怪不着一个六岁的孩子,难道那些服兵役死了的人家,都要怪没死的兄弟不成? 第三,他生来带牙齿,这更不是什么不祥,这叫胎生牙,一千个孩子里就会有一个这样的。 第四,他让杏儿毁了脸,但是人家可也断了脚,你咋不说杏儿克人呢,这更是无稽之谈。 还有,杏儿上山还不是因为粮食不够吃,粮食不够还不是你这个做爹的无能,还好意思怪别人?” 梁正目瞪口呆。 这整个村里也没人比叶浅浅能说。 关键是人家说的还很有道理。 杏儿更是对叶浅浅崇拜了。 她有预感只要有叶姐姐在,肯定能嫁给刘二哥了。 “叶姐姐......” "哎?你别指望我,能不能嫁还得你爹说了算,刘二这个人到底好不好也得你爹自己去考验,我只是跟你们说明白不祥这个问题。 世上哪有不详之人,全都是人心作祟。你看他不详,我还觉得他很幸运,爹娘被土匪害了,孩子却没伤着,你说他爹娘在地底下会不会开心? 还有他大哥为什么宁愿不娶亲都要抚养他? 你们认为的不详之人,却是他的家人想要护着疼着的人呢。" 杏儿和梁正都听呆了。 傻了一般。 而后杏儿就哭了。 “我要把姐姐这话,告诉刘二哥,他不是不详之人,是所有人都错了。” 她急切地要往外走,却在门口站住。 “刘二哥?” 叶浅浅和梁正往外一看。 却见苏墨阳正站在外头,手里还提着一个瘦小的少年。 见叶浅浅看过来,苏墨阳马上松了手。 “他在外面扔了个馒头,我就抓进来问问认不认识。” 刘二没站稳就跌到地上。 但他也没有起来,傻愣愣地看着叶浅浅,眼睛里还冒出泪光。 她是谁? 她在说什么? 说他是幸运之人。 说他是家人想要护着疼着的人。 爹娘早死了,他不知道,但是大哥养到他六岁,他还是记着一点模样的。 那是活到这么大,唯一对他好过的人。 有时候,他真怕自己会忘了,夜里会拼命地想他的样貌,想要一直记着他。 可是,时间太久了,他好像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留住那本就模糊的记忆。 想他的时候,只有对着他穿过的衣服,用过的碗,拿过的镰刀喊一声大哥。 大哥确实,是疼他,护他的。 “刘二哥,你听到了吗?你不是不详之人,叶姐姐是神医,比县城最好的大夫都厉害,她是从富贵的地方来的,她懂得可多了,她说生来长牙是正常的!” 杏儿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跟刘二说。 “我的脸,也快好了,你看,已经很浅了!” 是的,杏儿的脸确实已经好很多了。 那他以后,就不必内疚了。 刘二爬起来,什么话都没说,一瘸一瘸走了。 “刘二哥......”杏儿叫。 看这少年的神色,不像是对杏儿有情啊。 要是单纯因为内疚就对杏儿这样的话,那人品该是差不了。 过了两天,杏儿的脸彻底好了。 她马上跑去找刘二,却哭着回来。 梁正以为她被欺负了,要去找刘二算账。 杏儿却喊:“刘二哥根本就不愿意娶我,你不用再担心我嫁给一个瘸子了!呜呜!” 梁正:臭小子,还看不上他女儿! 这事儿叶浅浅管不着,她打算走了。 可是苏墨阳不知怎么回事,说他和她一路。 一路个屁啊,她可是去找江熠。 江熠现在和他是对立关系! 叶浅浅想着半路找个机会甩掉他。 俩人还没出村,就听到后面有脚步声。 回头就看到刘二正跟着他俩呢! 脚虽然不利索,跑得还挺快。 “干嘛跟着我们?你的脚我现在治不了,都长结实了,要想治得再砸断,养上好久,没人管你你能活下去?” 叶浅浅以为他是想治腿,先把实话告诉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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