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少凌的声音有些崩溃,红了眼眶,神色莫名,好像受了好大的委屈。 “我不是小孩子,我有自己的想法,我请你们不要再管了,行不行!” 叶浅浅手臂一松,莫名其妙,“你至于吗?” 他胡乱甩开叶浅浅,逃也似的往前跑。 程明也被搞糊涂了。 叶浅浅大喊:“如果离开会毁了你和苏墨阳的兄弟情,你还会离开吗?” 风少凌顿了一下,痛苦地喊:“我留下来,才会毁了我们的兄弟情!” “不是,你非得较真是吧!我说了是你心理问题不是真的有病,你对女人没感觉是因为没碰到让你心动的!不信你回来,我把苏墨阳借给你两天,你俩躺一个床上试试!” 风少凌:????? 程明:“......什么意思?” 叶浅浅烦躁地说:“他以为自己有龙阳之好!” 程明震惊。 所以,所以......原来是这么回事! “不,不是......” 风少凌震惊过后,脸成了红布,想要解释,又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最后羞恼至极,又带了些苦涩。 这样更好,这样更好,她什么都不知道。 “叶浅浅,你,你简直,脑子里全是屎!” “再见!”这次他头也不回。 叶浅浅拦了,没拦住,她叹了口气。 之前她和苏墨阳分析过,那人不是三皇子,也定然和三皇子有关系。 风惜语嫁给了他,风少凌又跟着他走,若以后真的混入了三皇子党,与苏墨阳成敌,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了。 “弟妹,你说的是真的吗?少凌是因为这个才离开的?” “是啊。” 程明自听到这个消息,嘴巴就没闭上,他想了又想,想了又想。 平时少凌是很粘苏墨阳,没事勾脖子,从背后踢一脚,在书舍的时候,没事就喜欢躺元光床上,翘着二郎腿吃东西。 元光也是对他宽容,要是别人这样,早冷了脸,但只要是少凌,他就只是瞪一眼,然后该打扫打扫,该换褥单换褥单。 元光没成亲前,俩人也睡过一床。 一块洗过澡,互相搓过背,玩闹掏......当然是少凌下手...... 元光只有在他面前才显得没那么老成。 成亲以后,叶浅浅胡闹,少凌没少打抱不平,恨不得替他休妻。 但后来...... 叶浅浅变了性子,元光时不时隐晦炫耀自家娘子,少凌哇啦哇啦地嘲笑,但却是真真实实为他高兴的。 没觉得哪里不对,就是十足十的手足之情。 “弟妹,你是不是搞错了?” “不信你去问我相公去啊!” 程明当然会问,不过...... “弟妹,你果真是与众不同,知道了这事儿,还把自家相公借出去。要是换成你,元光估计会把你藏得严严实实,不让你再和那人见面。论心胸啊,他可真比不上你。” 叶浅浅听得舒心,“这不是心胸不心胸的事儿,你看我收拾李文清就知道了,只是我相信我相公,而且你和风少凌跟其他人不一样。 是相公最好的兄弟,兄弟情哪能跟泡沫似的一戳就破,咱能帮他走出来就走出来,要是走不出来,那我也没那么大方,有多远滚多远吧!” “弟妹睿智。” 怪不得把元光治的服服贴贴。 程明又问:“刚才你为何又不让少凌走了?” “他姐夫这个人,身份不简单,看到那个赶马车的了吗?迟招的伤就是他干的。” 迟招是二皇子精挑细选出来的暗卫,功夫顶高了,能击败他的人,那都是上流武者。 能让这样的人俯首称臣的,会普通到哪里去? 程明听此,面色也凝重起来。 另一边,金检查了发疯的马后,从马腿上拔出一根细如牛毫的银针。 “主子,果然是叶神医干的,射在马腿,角度刁钻,正好避过属下的视线。” 带着帷帽的男人声音温和:“不知她想留下风少凌做什么?” “哼,她不是说了吗,怕她那个相公伤心。” “比试台上,你也听到她那些话了,你觉得她是这样的人吗?”男人反问。 “主子,叶神医怎么说也是个女人,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冠冕堂皇的话谁不会说,事实上,她......十分没骨气。” 金不好说得太直白,但说到这了,也不能隐瞒什么。 “她对着她相公的时候,简直就是没点原则,当然,也可能她相公能力强点......” 一晚五、次还不够强吗?而且听声音,浑实有力,一点不虚,可见身体真的足够好。 哎,年轻个几岁就是好。 帷帽之下,男人声音轻若飘絮:“区区秀才......” 怎能配得上她。 “主子,夫人来了。”金提醒。 风惜语跑得妆容都花了,白色的衣裙上也沾满了泥土草屑,可见不是摔了一次。 她说的对,这身衣服真的很难看。 “夫君你,你没事吧?” “无事。”男人声音比之刚才淡漠了许多。 “启程吧。” 啊?她还没换衣服呢。 这么脏,怎么好靠着仙人一般的夫君? “夫人,要不您先坐在车辕上吧。”金嫌弃的皱皱眉。 “好,好吧。”风惜语见男人没说话,只得默默又笨拙地爬上另一边的车辕。 正要启程的时候,风少凌也赶了过来。 “姐,你干嘛不进去?” 这原本是他的位置,她坐在这,他坐哪里? 面对寡言少语的那个奇怪姐夫,他十分不自在。 “我想看看风景,你进去坐吧!” 风少凌无奈,只能钻进了马车。 姜子安对风少凌,却比刚才温和得多。 “朋友舍不得你走,为何不留下呢?” 风少凌没想到这个姐夫会主动说话,他声音清雅温和,坐姿端正,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养,家境不俗。 他的脸他也见过,一边出了一片疹子,说是因为误服药物所致,正在调理。 但看五官,生得当真俊美。 不意外姐姐能看上,不惜自毁名节也要跟了他,这般不俗,实在不像个商人。 但他还是觉得他兄弟好看,既文雅又锐气,有棱有角,有貌有才,文武双全。biqubao.com 最重要的身体比这个姐夫强多了,打闹时他总是被掀翻的那个。 这个姐夫,他一个指头都不敢动,就怕一不小心给戳破了。 总之,没人比得过他兄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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