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首辅家的恶毒原配是神医_第274章 比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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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静之再一次被她那个蠢女儿气坏了。
  派出去6个人,5个被人抹了脖子,唯一回来的那个还是因为跑去了落霞村。
  她明明说的是废了苏墨阳,结果她这个好女儿阳奉阴违,把命令全改了。
  关键是哪一边的都没成!
  她不光气,还有怕,因为有个人的怒火更甚。
  叶浅浅猜对了,闫世增和卫静之确实有私情。
  此刻闫世增恨得咬牙切齿,他就这么点人,跟了他好多年了,一晚上全没了,那看向李文清的目光,像要生吃了她一样。
  “干,干爹,我是觉得的,女人好对付一些。”李文清吓得结结巴巴。
  “蠢货,跟你死了的老子一样蠢!”
  不光蠢,还丑,看着就倒胃口!
  李文清被羞辱也不敢吱声,因为她知道自己这个干爹有多狠。
  卫静之呵斥:“好了,你回去吧,别在这惹你干爹不高兴,跟那边说我在院里备课晚点回。”
  李文清知道娘这是要在这安抚干爹的怒气了,丝毫没有半点担忧,只有逃过责骂的庆幸。
  没有半点停留地跑了。
  “哼!真就跟那个男人一样,鼠雀之辈。”
  “闫哥,别跟她一般见识了,现在咱们怎么办?”
  卫静之半老徐娘,却风韵犹存,特别是做院长久了,仪表神态都十分端庄文雅,有股子不容侵犯的矜傲。
  这样的女人,温柔小意起来,还是很让人满意的。
  她抚着闫世增的胳膊,目光祈盼,把他当做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男人看。
  闫世增怒气多少降了些,要是些小问题,他也就不生气了,但今日这事太大,他不可能被一个女人三言两语哄好。
  “怎么办,只能照常比试,你赢了不就行了!”
  “闫哥,你这是不管我了吗?”卫静之泫然欲泣。
  “你是李家妇,老子凭什么管你!”
  “闫哥......”
  夜深人静。
  济世堂的后门,全身包裹严实的女人扶着门出来,脚步虚浮,朝着不远处的马车走去。
  “王八蛋,要不是看你还有点用,老娘愿意伺候你!”
  “也不知道吃的什么玩意儿,折腾死人了!”
  她恨声嘀咕着,没注意脚下踢到了某样东西。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继而她的腿被人抱住。
  “行行好吧,俺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给点吃的吧!”
  原来是个臭乞丐!
  “滚开!”她咒骂,因为身体虚,差点被晃倒。
  一想到对方是个乞丐,也令她恶心。
  奈何乞丐抱得紧,她根本抽不出身来。
  慌张地拿出钱袋,正要掏钱,那乞丐却一跃而起,抢了整个钱袋就跑了。
  气死她了!
  闫世增是怎么回事,养了俩月的伤都养废了,竟然让乞丐跑到家门口来了!
  算了,虽然今晚受了些罪,但好歹也是答应帮忙了。
  先过了比试再找苏墨阳算账!
  李家,李文清一直在等着她娘回来。
  倒不是因为关心,而是怕事情解决不了自己受惩罚。
  她可是对那个干爹畏惧得很。
  “娘,干爹消气了吗?”
  “说了多少次,在家里别提那个人!”
  卫静之环顾四周,压低声音呵斥:“回你的屋子去!”
  “那你到底解决了没有,我先说好,你让苏墨阳去不了文人馆就成,别弄死他,我还要嫁给他的。”
  “你在说什么?脑子进屎了吗?还在做什么青天白日梦!”
  卫静之怒的身体越发无力,“真的就跟你那个蠢爹一样,跟李家那些蠢货一样!”
  怎么就一点没随了她!
  李文清被闫世增骂不敢反驳,对这个娘却一点不客气。
  “你聪明倒是别依赖男人啊,自己下贱我管不着,但我可不想跟你一样,我就要苏墨阳这个人!”
  “你!你这个......”
  “蠢货?不孝女?别说了,这么多年,听都听烦了!你记住我的话,别把苏墨阳弄残了,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李文清说完,回自己的屋去了。
  卫静之却扶着墙在黑夜里站了很久很久。
  她忽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创办女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了。
  可她不敢深想,她只知道,女学不能毁,苏墨阳不能赢,她要打起精神,迎下这场较量。
  然而,事情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了。
  第二天,城里有人传扬女学院长卫静之经常半夜待在济世堂,还说李文清的鼻子跟济世堂的闫大夫长得很像!
  在落霞居士和女学对战的节骨眼上,这事儿被传播得飞快,一直清高被人推崇的卫静之名声再次下降。
  终于到了比试的日子。
  两层的文人馆全被人挤满,不光是那些读书人,普通百姓也全卯着头往里面挤,因为下赌了呀!
  最后馆长一看,根本就不成,急忙又让人将比试台挪到了外面。biqubao.com
  落霞居士这边一个桌,女学那边设了两个桌。
  这是双方自己达成的,一对二,男人对战女人,让一让也显示大气。
  直到此时,所有人都还以为落霞居士是个男人。
  文人馆的馆长对落霞居士很重视,文房四宝都是他拿出自己的心头好摆上的,好茶好水,鲜瓜鲜果,还有一个书童在桌前伺候。
  女学那边就没这个待遇。
  在馆长眼里,女学的水平根本不够看。
  一切准备就绪,大家就开始抻着脖子等人了。
  董文远作为落霞先生的代言人,当然也受到了礼遇,被安排在台下第一排桌子上,跟四个裁决老先生坐一块。
  此时,尚未开场,他身边围了好几个同行。
  “董老板,你捂了这么久的落霞居士,今日可就看到庐山真面目了,你别怪我们之后抢人呦。”
  笑话,连男女都不知道,还敢和他抢人?
  董文远心里吐槽,面上却一派和气。
  “说什么抢不抢的,落霞居士乃高人,之前在我书肆留书也是随性之举,只说看董某顺眼,钱不钱的,人家不看在眼里。
  几位兄台若得先生青眼,都有机会的。”
  董文远暗暗得意:他背后不光有落霞先生,还有一把宝剑。
  待春闱乡试之后,这把宝剑就要出鞘,到时候,他们只有拍大腿的份儿。
  几个同行思索:钱不放在眼里,只重眼缘,那可不好挖呀!
  他们开始暗搓搓地打量董文远,硬是从一副普通相貌中找出了点特点。
  那就是不管他为商多么奸诈,但打扮得却像个文人雅士。
  于是,有的让人回家拿青衣,有的把头冠换上了简单的长簪。
  有的人暗暗模仿董文远的神态。
  四位裁决老先生来的时候,还以为这些都是哪个书院来的夫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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