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静之再一次被她那个蠢女儿气坏了。 派出去6个人,5个被人抹了脖子,唯一回来的那个还是因为跑去了落霞村。 她明明说的是废了苏墨阳,结果她这个好女儿阳奉阴违,把命令全改了。 关键是哪一边的都没成! 她不光气,还有怕,因为有个人的怒火更甚。 叶浅浅猜对了,闫世增和卫静之确实有私情。 此刻闫世增恨得咬牙切齿,他就这么点人,跟了他好多年了,一晚上全没了,那看向李文清的目光,像要生吃了她一样。 “干,干爹,我是觉得的,女人好对付一些。”李文清吓得结结巴巴。 “蠢货,跟你死了的老子一样蠢!” 不光蠢,还丑,看着就倒胃口! 李文清被羞辱也不敢吱声,因为她知道自己这个干爹有多狠。 卫静之呵斥:“好了,你回去吧,别在这惹你干爹不高兴,跟那边说我在院里备课晚点回。” 李文清知道娘这是要在这安抚干爹的怒气了,丝毫没有半点担忧,只有逃过责骂的庆幸。 没有半点停留地跑了。 “哼!真就跟那个男人一样,鼠雀之辈。” “闫哥,别跟她一般见识了,现在咱们怎么办?” 卫静之半老徐娘,却风韵犹存,特别是做院长久了,仪表神态都十分端庄文雅,有股子不容侵犯的矜傲。 这样的女人,温柔小意起来,还是很让人满意的。 她抚着闫世增的胳膊,目光祈盼,把他当做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男人看。 闫世增怒气多少降了些,要是些小问题,他也就不生气了,但今日这事太大,他不可能被一个女人三言两语哄好。 “怎么办,只能照常比试,你赢了不就行了!” “闫哥,你这是不管我了吗?”卫静之泫然欲泣。 “你是李家妇,老子凭什么管你!” “闫哥......” 夜深人静。 济世堂的后门,全身包裹严实的女人扶着门出来,脚步虚浮,朝着不远处的马车走去。 “王八蛋,要不是看你还有点用,老娘愿意伺候你!” “也不知道吃的什么玩意儿,折腾死人了!” 她恨声嘀咕着,没注意脚下踢到了某样东西。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继而她的腿被人抱住。 “行行好吧,俺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给点吃的吧!” 原来是个臭乞丐! “滚开!”她咒骂,因为身体虚,差点被晃倒。 一想到对方是个乞丐,也令她恶心。 奈何乞丐抱得紧,她根本抽不出身来。 慌张地拿出钱袋,正要掏钱,那乞丐却一跃而起,抢了整个钱袋就跑了。 气死她了! 闫世增是怎么回事,养了俩月的伤都养废了,竟然让乞丐跑到家门口来了! 算了,虽然今晚受了些罪,但好歹也是答应帮忙了。 先过了比试再找苏墨阳算账! 李家,李文清一直在等着她娘回来。 倒不是因为关心,而是怕事情解决不了自己受惩罚。 她可是对那个干爹畏惧得很。 “娘,干爹消气了吗?” “说了多少次,在家里别提那个人!” 卫静之环顾四周,压低声音呵斥:“回你的屋子去!” “那你到底解决了没有,我先说好,你让苏墨阳去不了文人馆就成,别弄死他,我还要嫁给他的。” “你在说什么?脑子进屎了吗?还在做什么青天白日梦!” 卫静之怒的身体越发无力,“真的就跟你那个蠢爹一样,跟李家那些蠢货一样!” 怎么就一点没随了她! 李文清被闫世增骂不敢反驳,对这个娘却一点不客气。 “你聪明倒是别依赖男人啊,自己下贱我管不着,但我可不想跟你一样,我就要苏墨阳这个人!” “你!你这个......” “蠢货?不孝女?别说了,这么多年,听都听烦了!你记住我的话,别把苏墨阳弄残了,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李文清说完,回自己的屋去了。 卫静之却扶着墙在黑夜里站了很久很久。 她忽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创办女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了。 可她不敢深想,她只知道,女学不能毁,苏墨阳不能赢,她要打起精神,迎下这场较量。 然而,事情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了。 第二天,城里有人传扬女学院长卫静之经常半夜待在济世堂,还说李文清的鼻子跟济世堂的闫大夫长得很像! 在落霞居士和女学对战的节骨眼上,这事儿被传播得飞快,一直清高被人推崇的卫静之名声再次下降。 终于到了比试的日子。 两层的文人馆全被人挤满,不光是那些读书人,普通百姓也全卯着头往里面挤,因为下赌了呀! 最后馆长一看,根本就不成,急忙又让人将比试台挪到了外面。biqubao.com 落霞居士这边一个桌,女学那边设了两个桌。 这是双方自己达成的,一对二,男人对战女人,让一让也显示大气。 直到此时,所有人都还以为落霞居士是个男人。 文人馆的馆长对落霞居士很重视,文房四宝都是他拿出自己的心头好摆上的,好茶好水,鲜瓜鲜果,还有一个书童在桌前伺候。 女学那边就没这个待遇。 在馆长眼里,女学的水平根本不够看。 一切准备就绪,大家就开始抻着脖子等人了。 董文远作为落霞先生的代言人,当然也受到了礼遇,被安排在台下第一排桌子上,跟四个裁决老先生坐一块。 此时,尚未开场,他身边围了好几个同行。 “董老板,你捂了这么久的落霞居士,今日可就看到庐山真面目了,你别怪我们之后抢人呦。” 笑话,连男女都不知道,还敢和他抢人? 董文远心里吐槽,面上却一派和气。 “说什么抢不抢的,落霞居士乃高人,之前在我书肆留书也是随性之举,只说看董某顺眼,钱不钱的,人家不看在眼里。 几位兄台若得先生青眼,都有机会的。” 董文远暗暗得意:他背后不光有落霞先生,还有一把宝剑。 待春闱乡试之后,这把宝剑就要出鞘,到时候,他们只有拍大腿的份儿。 几个同行思索:钱不放在眼里,只重眼缘,那可不好挖呀! 他们开始暗搓搓地打量董文远,硬是从一副普通相貌中找出了点特点。 那就是不管他为商多么奸诈,但打扮得却像个文人雅士。 于是,有的让人回家拿青衣,有的把头冠换上了简单的长簪。 有的人暗暗模仿董文远的神态。 四位裁决老先生来的时候,还以为这些都是哪个书院来的夫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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