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哥别忙着走啊!既然遇上了哪能让你空着手回手。” 庄静伸手将人拦下,指着院中的小野猪道。 “那只小野猪送给兄弟们了,肉不多是我的一点儿心意。 你不会连这点儿心意,都不会满足吧!” “哈哈哈,庄兄弟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大哥再不拿的话,就真不识抬举了。 谢了,庄兄弟,大哥代他们感谢你的慷慨相赠。” 周大魁不再客气,脸上的笑容已说明他的好心情。 不光他有肉吃,连兄弟们的份儿都有。 但他还没忘记来此的目的,拱手道。 “庄兄弟,明天请你去队里检查工作,大哥也有事相求。” “行,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我上午会去两位烈士家中探望,下午有时间。” 庄静爽快地应下周大魁的话,正好与他们交流一下与敌周旋的心得。 她更希望他们外出时,能减少牺牲。 虽然有战争就有牺牲,但她是真不希望熟悉的人牺牲。 庄静有些想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男人,也不知他回安市没有。 看到小院儿换了人,不知有没有失落。 神游时,庄静见刘春生两口子从隔壁过来。 有人忙活晚饭,庄静自然被解放双手,她笑嘻嘻地拱手道。 “嫂子,又要麻烦你们了。” “看你说的什么话,你这是照顾嫂子一家呢!”齐大兰笑容满面地道。 “晚上想怎么吃,嫂子给你做。” “来个最简单的,手抓羊肉和羊杂汤,管饱。”庄静很是大方地道。 肉拿出来就是吃的,她才不会抠抠搜搜的舍不得。 山里初冬的季节,正是喝羊汤吃羊肉的时候,能暖和到一觉天亮。 想起以前只有爷俩在的时候,到冬天那是经常吃涮锅子。 原汁原味儿的清汤锅,鲜香红亮的麻辣锅,无一不是她的最爱。 “好,春生去地里拨两颗白菜和萝卜回来。” 齐大兰知道庄静虽喜肉,但必不可少的菜还是会吃上一些。 十张嘴全吃肉,再多也不够造,哪能那么浪费。 … 黄昏,山脚下的庄家早早升起炊烟。 六个馋嘴的孩子齐齐围在厨房,吸溜着锅里冒出的肉香,小八也趴在厨房不动。 村中因为小野猪的出现一时躁动起来,对很久没吃过肉的村民来说,能喝到一口肉汤都是幸福。 在这连个鸡蛋都舍不得吃的村子里,肉对他们来说更是想都不能想的好事儿。 周大魁见里三层外三层的乡亲们围着,一个个的眼珠子都落在烫毛的小野猪上。 不禁有些懊恼,他该等天黑了才背小野猪回来。 现在村里九成的人家都在这里,这野猪肉是吃,还是不吃。 吃的话,总不能让乡亲们看着他们吃。 不吃又不甘心,这毕竟是庄兄弟犒劳队员们的肉。 周大魁一时拿不定主意,只得与帮忙的亮子合计。 “亮子,你快拿个主意,这小野猪肉怎么吃。” “还能怎么吃,当然是炖着吃了,我们不吃伤员总要吃吧!” 亮子向围观的人群努嘴,这么多人围在这里不走,明摆着就是想蹭一口肉吃。 一想到要分出大部分肉,亮子的心都在滴血。 他们好不容易才吃上一口肉,这些人也太没眼色了。 虽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但肉这种东西谁舍得分出去。 有一就有二,这是还当成大锅饭吃呢! … 周大魁不断运气,压下心头的不郁,果断地道。 “将小野猪从中间剖开,一半给伤员补充营养,一半支起大锅炖。 各位父老乡亲,今晚咱们吃大锅炖肉菜,肉不多就是一个心意。 还请乡亲们一家出一把菜,炖好后一家分一碗回去尝个鲜。” 周大魁知道这肉是必须要分出去,还不如主动一点儿,更是免得有些人背后嚼舌根。 “好,周队长大气,我们这就回去准备菜来。” “周队长,我们这就回去拿菜。” …… 众人纷纷响应,他们没想到就是来看个热闹,竟然还有肉吃。 真是意外之喜啊! 这样的好事儿,还可以多来几回。 各有心思的人,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回家拿菜的动作自然很快。 来的时候,手里不仅拿着菜,还拿着盆儿。 有野菜,有刚从地里拨的白菜、萝卜,还有从家里装的腌菜。 拿的盆儿就很有意思了,那是一个比一个大,甚至有一家连锅都端出来了。 忙活的队员们见了,那是一阵无语,因为他们就没见过这样的骚操作。 … 林林总总的菜,凑出三大箩筐来,四个妇人主动抬去洗。 爱玩闹的小孩儿,今晚出奇的没有跑闹,全都守在两口大锅前闻味道。 那样子看得人好笑又心酸,周大魁心中的郁气也消散全无。 当村民们端着一碗油水不多的炖菜回家时,已是九点多。 这要是在以往,村里人都吃完饭歇下了,今晚却出奇的一致连哈欠都没有打。 在这没有任何娱乐的村子里,干活、吃饭、睡觉就是村民的人生三大件事儿。 … 送走村民,周大魁等人这才吃上晚饭。 二十个大男人聚在一起吃饭,那饭量不是一般的惊人。 平时家在庄村的队员,都是各自回家吃住。 周大魁带的‘阎王’队,还属于编外便没有112师的固定配额。 要想带好这支队伍,只能靠队员们自给自足。 行动上也相应的比较自由,没那么多正规的约束。 除了训练和出战斗任务外,他们都可以回家,也能照顾到家里。 像这样全部聚在一起吃饭的情况,是少之又少。 毕竟,谁也拿不出那么多粮食来给他们造。 一阵风卷残云后,连碗都可以不洗了,骨头也被一个个的咔吧咔吧嚼来吃了。 嚼不动的大骨头,则留着下次煮汤的时候再煮,还能多个肉味儿。 周大魁摸一把八分饱的肚子,看一眼队友道。 “我请了庄兄弟明天来视查工作,你们都给表现好点儿。 肉也吃了,该巡逻的去巡逻,别忘了正事儿。 不用巡逻的都回去,多陪陪媳妇儿孩子热炕头。” 吃好的队员们,一听明天庄兄弟要来视查工作,一个个兴奋地又坐下议论开来。 “队长,咱们让庄兄弟教点儿真本事呗!” “队长,让庄兄弟讲讲敌后作战的经验呗!” “队长,让庄兄弟带咱们进山打猎呗!” 队员们七嘴八舌地说着自己的要求,听得周大魁手指挨个点过去。 “人还没来,你们就这么多要求,是真想将人吓跑啊! 一个个的还真敢提,你们当庄兄弟有三头六臂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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