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回来了,小叔回来了。” 薅完杂草的小五四人,早早等在山顶上。 远远听到小八的叫声,兴奋得又喊又跳。 待看到要等的小叔挑着一担肉出现时,那尖叫声两座山外都能听到。 他们很懂事的没在山上奔跑,小五还特意牵着小六和小路,让他们也不准跑。 但那尖叫的四重奏,真的能刺破耳膜,连等在山脚下的庄老头儿都听到了。 他看一眼自己不利索的腿,对陪着的周大魁道。 “大魁,去山上看看孩子们在叫什么,别遇上什么野物。” 周大魁笑着摇头,老爷子真是关心则乱。 有庄兄弟在,来什么样的野物都是送菜。 他本想来找庄兄弟去队里检查工作,没想到他上山了。 见老爷子要去地里转一圈,他肯定得陪着。 伤本就没好利索,万一再磕着哪里怎么办,这里看病得到三十里外的镇上去。 镇上的医馆,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夫,且药品不足。 队上的卫生员,只会处理一些简单的外伤,严重点的伤就无能为力了。 既没药品也没技术,他也是真难。 想着庄家是猎户出身,就来找庄静出出主意。 能不能用土办法搞些偏方药,以备不时之需。 “老爷子,我扶你在石头上坐下歇会儿,我去去就来。” 周大魁扶着老头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这才快步向山上的尖叫处跑去。 还没到山顶,便见一行五人出现在眼前。 好家伙,小半天功夫就猎到两头野物。 一头野羊已剥皮,另一头竟是小野猪,两只野鸡则被周大魁自动忽视。 有了两个大家伙,野鸡当然就不够看了。 同样久未吃到肉的周大魁,不由得口舌生津,又想起曾经吃过的大肉。 他紧走几步,上前接过庄静肩上的担子,笑道。 “庄兄弟,你这运气真是够好的,我带人进了两次山都只猎到野鸡。 现在要找到一头野猪太难了,能弄到一两只野鸡、野兔都算好猎手了。” “那是你们自己没找对地方,我自小就在这片山里打猎。 打猎虽不说百发百中,但十拿九稳绝对不会有问题。 今天能猎到黄羊和小野猪,小八功不可灭。”庄静毫不见外地道。 大形山于她而言,就像后花园一样随意。 有着圆圆这个助力的加持,可说是进出如无物。 历经干旱和大量捕杀后,大形山的猎物已明显减少。 现在根本不适合大量捕杀,一旦打破食物链的平衡,狼必会下山祸害村子。 这才是她最担心的事儿,毕竟四个小孩子住在村尾。 他们活动的范围也大多在村尾,真遇上狼下山又有谁顾得上他们。 当然,这只是庄静在上山前的担心。 今天上山一看,外围连只野鸡野兔都难见,狼就更不会下山了。 … 当庄老头儿看到羊头时,低头假装理一下衣服。 那只羊一看就出自孙女的仙府,山里哪来又肥又大的黄羊。 骗骗村里不懂打猎的人还差不多,想骗他一个老猎人,是想都别想。 庄老头儿控制下面部表情,拄着拐慢慢站起来道。 “小五,去隔壁叫你齐婶和村长叔过来帮忙。” 庄老头儿不管孙女对拿回来的肉有什么安排,但今晚的羊肉汤是稳了。 “哎,小五这就去,太爷爷。” 小五欢快地应下,背着一篓杂草跑得飞快。 几个小的一听晚上又要吃肉,立马开心得飞起。 在他们有限的认知中,肉就是世上最好的食物,没有之一。 … 庄静扶着老头儿走在后面,一阵儿埋怨道。 “太阳都下山了,一把年纪还不知道回家待着。 外面湿气重,山下的温度又低,腿不想要啦! 一把年纪真是让人操心得很,一会儿没看到就乱跑。 说吧,我走后你又干什么去了。” “嘿嘿,爷在家里坐不住,就出来走走。 正好看你们回来了没有,年纪轻轻的怎么像个老头子一样爱叨叨。” 庄老头儿嘴里虽反驳着孙女的话,心里却暖烘烘的。 被自家宝贝疙瘩关心的感觉,真是不赖。 他都想天天生病了。 【呸呸呸,千万不能有这种要不得的想法。】 【他才不想喝苦苦的药汁子。】 “都是你言传身教得好,年纪大了要自己爱惜身体。 你想大冬天的喊腿痛啊!冬天别忘了把护膝带上。” 庄静是真担心老头儿会冬天喊腿痛,一把年纪受伤后肯定会有后遗症。 不好生将养个几年,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程度。 … “好好好,爷爷都听你的,咱不说那些了。 到冬天里,爷一准儿穿得厚厚的,肯定不会冻着。 别担心,爷不会有事儿,还没抱曾孙子。 哪里就舍得丢下你不管,再活他个三五十年不成问题。” 庄老头儿连连说好话,孙女一片好心不可辜负。 万一生气真不管他,一个老头子没吃没喝又晚景凄凉。 可咋办哟! 不能想不能想! 庄静见老头儿服软,这才满意地点头。 还真以为没办法治他了,哼! 爷俩依旧嘴上不饶人地说着互怼的话,脸上的笑容却骗不了人。 … “爷,我把小野猪送给队里的兄弟们,你觉得咋样!” “行,就按你的意思办。 咱们刚回来,家里也没啥拿得出手的东西。 你问问村里有卖年猪的人家没,有的话咱买两头。 你爱吃辣味儿香肠和啃大骨头,咱家就多备些。 难得在村子里过年,有些人情还是要走。 小五他们四个还小,咱们得多为他们铺路。” 庄老头儿拍着庄静的手,与她说着其中的人情世故。 他很清楚孙女不会在村子里久待,而他也不会再与孙女分开。 像安市那样来回奔波,既危险又累人,庄老头儿舍不得孙女四处奔波。 “姜还是老的辣,佩服老爷子考虑得周到。” 庄静翘起大拇指拍老头儿的马屁,高兴得老头儿那寸长的胡子,都快翘起来了。 爷俩说说笑笑地进院子,正碰上出来的周大魁。 这家伙虽然馋肉,却不好意思留下蹭饭。 早上才带着一大帮兄弟来吃过一顿,再吃的就有不要脸的嫌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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