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那日,病秧子相公他醒了_第281章 程娘子,小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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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忘了我说过的了?”程筠不喜欢人大呼小叫,没得个规矩。
  再说了,总是一惊一乍对人的身体本就不好。
  大丫想起来了这个规矩,立即收了声。
  但她眸子里还是难掩惊喜:“外面、外面来人了,东家你快出去看看吧,他们点名要见你!”
  程筠站起身道:“谁?”
  “好像是京城来的人,为首的男人声音很细,像是传闻里的太监公公!”
  大丫没去过京城更没见过太监。
  只是从那些人的阵仗断定出来的身份,她们这样的小地方可从来不会出现大人物的。
  也不知道最近怎么了,百年不见一回的大人物在小地方倒是经常出现。
  柳慧娴放下手里的针线,眼睛一亮:“我估摸着是皇上的赏赐到了,快,我们快出去迎迎!”
  几人到了门口,太监单手拿着圣旨,高声道:“哪位是程筠?”
  “我是。”
  “快接圣旨吧!”太监看见她出来,声音多了些谄媚。
  程筠带着乌泱泱的人跪了下来。
  在这个皇权至尊的时代,她还不至于当着众人的面去做那种掉脑袋的事。
  “民妇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感恩程大夫不畏艰险,为时疫研制药方,照顾难民,损耗钱财,特赐朕亲手书写之匾额与黄金千两。”
  那么多字串起来,程筠只听见最后面四个字。
  黄金千两!
  这东西好啊,不仅可以让她多施粥几日,还能让她在京城立足!
  不愧是皇上,出手就是大手笔毫不吝啬!
  太监往前走了一步,亲自把圣旨放在了程筠手里:“程大夫,你可真是宅心仁厚,杂家还以为你年过半百了,没想到还如此年轻。”
  程筠抿了下唇:“谬赞了。”
  说着,她从衣袖里拿了一袋银子递过去:“公公一路辛苦,还请笑纳。”
  太监没有客气,他就是为了这打发钱来的。
  否则这路途遥远谁愿意过来这一趟,不过他把钱袋子接到手里后,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足足有十两银子!
  他还以为这些小地方人穷拿不出钱,或者吝啬,真是没想到出手这么大方。
  太监乐开花了:“程大夫这么客气做什么,这是皇上的吩咐,杂家只是按照君命办事。”
  “公公要不要留下来用膳?”程筠哪不知道这些人情世故。
  人家只是嘴上客气一下,当真可就不行了。
  “不必,我们定了客栈,休息一晚上再去看看难民们就要往回赶。”太监顿了顿,“皇上说了,难民听说双水镇雇佣伙计,还有一部分人也在往这里来。”
  程筠眉眼皱了皱:“好。”
  看来这黄金千两可不是给她一个人花销,这皇上还真是算计得很。
  “杂家就先告辞了。”
  太监让人将匾额当着众人的面掀开,然后急匆匆地走了。
  程筠送了几步:“公公慢走。”
  “程大夫留步。”太监不是什么大太监,礼数倒是很全,让程筠停下了步子。
  程筠这才得空去看那张匾额。
  在这个时代,匾额可能比黄金千两还要值钱,因为这代表的是皇权,代表她在皇帝心里上了号。
  既如此,地方的地头蛇就不敢将主意打到她身上,算是一个保障。
  “挂上去吧。”
  程筠指了指门口:“挂正点,可不能浪费皇上的一片心意。”
  柳慧娴看着几个伙计帮忙:“妙手回春,的确是皇上的字迹。”
  “皇上这次有心了。”柳慧娴不敢议论皇上的是非,但还是小声嘀咕了声,“怎么不封你名号什么的,光赏赐匾额算什么。”
  程筠道:“名号?”
  “你不是一直想当官吗?”柳慧娴似笑非笑,“女人可以得个诰命什么的,不过这需要三郎给你去挣,但乡君总是可以给的。”
  “兴许是皇上觉得我做出的事还不足够匹配乡君这个封号,好啦,有钱就行啦,要劳什子封号做什么?”
  程筠可不在意这些。
  她只在乎黄白之物,只有银钱才能让她有安全感!
  柳慧娴挽住她的胳膊:“筠娘,有时候我还真是看不懂你,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就好像没什么能提起你的兴趣。”
  “这你就说错了,银钱、谢三郎都能提起我的兴趣。”程筠很坦然。
  柳慧娴被她逗得笑出声。
  匾额装好后,容婶带人放了鞭炮,程筠这才回了院子。
  只是没想到赫连错还在,并没有离开。
  赫连错朝她笑了笑:“恭喜程大夫,有了你们燕帝赏赐的匾额,以后就不会有人再质疑你的医术。”
  程筠果断地道:“现在也没人质疑我的医术。”
  赫连错想到了神医谷的那些人,咳嗽了声:“我身上的药味,真的能去除吗?”
  程筠道:“只要你配合治疗,自然可以,只是我很好奇,以你的身份,谁敢让你去当这个生不如死的药人?”
  不仅当了,还在他骨子里下了药人的香毒。
  香毒没什么作用,更不会让人疼痛或死亡,但身上带有香毒,就好比罪奴身上烙印了字。
  去哪都会被人识破身份。
  赫连错温和地笑了笑:“不是每个人出生后就会被疼爱。”
  她从赫连错的嘴角里看见了苦笑的滋味。
  “也是。”程筠想到那些一出生就被父母丢弃的孩童,再看赫连错这模样,应该和这种情况差不了多少。
  赫连错见她反应平淡,嘴角反而勾了勾:“程大夫,遇上你,是我这辈子最庆幸的事。”
  程筠想都没想地道:“年纪轻轻,用不着说最庆幸,药材我给你包好了,拿着回去,半个月后再来复诊。”
  “谢谢程大夫。”赫连错站起身,即便脚步很不稳,但他拒绝任何人的搀扶。
  彼时,青狐主出现在小院周围。
  云泽听见动静立即从暗中追了出去:“阎王楼的人?”
  青狐主看向云泽,凉飕飕地道:“阴家的人,真是阴魂不散,很符合这个词。”
  “鬼才需要阎王,你更符合。”云泽反击。
  青狐主听见这话,挑眉道:“云泽,谢三郎又不在这,你为什么要守在一个女人身边?”
  “遵主命。”云泽眯起眼,“你来这做什么?”
  “你家主子在查什么,本座自然也在查什么。”
  云泽道:“阎王楼向来不掺和朝廷之事,阎主何意?”
  “本座想做什么还需要和你这等蝼蚁解释?”青狐主目光潋滟,那张银白色的狐狸面具,在阳光下竟然让人无比胆寒。
  仿佛狐狸面像是从地狱里捞出来的东西。
  倏地,青狐主脚步踩在屋檐上,如鬼魅地停在了程筠的身前。
  云泽在后面紧追不舍。
  还是没来得及阻止他的动作!
  “程娘子,小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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