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时候,他们都快死了! 这两个女人居然还舍不得钱财,难不成是想害死他们好带着钱财去找野男人? “你特娘安的什么心,赶紧拿给大夫!”程如森强撑一口气,无礼地吼了出来。 黄氏迫不得已翻了翻地契。 山契和田地契纸长得不太一样,黄氏一下子就找到了。 张宣看过上面字迹,确定完才开始给程家兄弟看伤口,没一会,便给两人开了药服了祛毒丸。 “毒入五脏六腑……” 程家兄弟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 张宣继续道:“不过祛毒丸管用,你们躺个十天半个月差不多就好了。” “眼睛呢?” “视力还是受到了些许影响,晚上尽量别出门,会看不见路。” 程家兄弟松了口气,能看见总比看不见的好。 “抓完药可以走了。” “我们的腿也动不了,你帮忙看看!” 张宣装模作样地摸了下,淡淡地道:“穴位被封住了,我扎下针就会恢复原状,不过一针十两银子。” 两个人两针,也就是二十两。 黄氏脸色很不好看地道:“山契值那么多钱,你咋好意思还问我们要?” 这人未免太贪得无厌了! “不给钱我不扎针。”张宣摆弄着山契,转身就走。 “给!”程如森狠狠地瞪了眼自家婆娘,连忙叫唤起来,“我们给钱,大夫你赶紧给我们扎一针——” 张宣哼了哼,伸出手。 黄氏咬着牙递上银子,眼里的怒火和不甘快喷出来了。 拿过钱袋子,张宣满意地掂量了下,确定没错才蹲下身在两个人的脚踝上扎了两针,程家兄弟俩双脚顿时能动弹了。 在原地跳了好几下,残废果然不是人当的! “谢谢大夫!”几人朝门口走。 张宣招呼着,笑眯眯地道:“得空的时候常来我们福安堂看看。” 黄氏差点忍不住脾气破口大骂,谁好人会常来医馆啊? 死大夫,心眼可真恶毒,居然咒他们多灾多难! 张宣可不管几人怎么想,屁颠屁颠地进了后院,将山契和二十两银子通通给了程筠,刚坑了人,他心情显然极好。 “还真别说,他们挺富贵的,不仅能拿出山契,还当场给了二十两银子。” 福安堂大夫医术高,看病贵。 来看病的患者多多少少有点家当,可像程家人这样的,很少有。 “有程如玉在,他们可不得赶紧在程如玉身上吸血?”程筠照收不误,把山契和银子装了起来,“今日之事多谢了。” 张宣奇怪地道:“你说你也是你娘的女儿,她为啥对你厌恶至极?” 他很少打听别人家的私事,今日着实有点忍不住了。 当初程如玉对待秦烟和程筠的态度,他和张神医看在眼里,按照道理来说,都是自己女儿,还生了下来,证明程如玉对孩子还是有感情的。 难不成是生下来后发现程筠是傻子才大变样? 程筠想了想道:“不知道。” 她是真不知道,原主的脑子里也没提到这点,她只是偶尔听见别人提起,程如玉怀上她后便被那个男人抛弃了。 至于那个男人是谁,她并不清楚,脑子里也没有关于这些的记忆。 连程如玉,可能都不知道吧? “行了,我回了。”程筠站起身。 张宣想送她。 她欠身道:“你留步。” 从福安堂离开后,程筠没有回溪水村,而是去了千里香,她将骡车里的东西搬下来,李掌柜看她的动作,忙招呼店小二过来帮忙。 “这是啥?”李掌柜让她在旁边歇着,问了句。 “豆豉。”程筠介绍了句,“可以放辣椒炒,味道很奇特,是我自己做出来的,前段日子自己做了点,本来是想给你们送来,但想着先分给村子里的大家伙试试味道,他们都挺喜欢吃的,我就重新做了份送来。” 她怕这个朝代的人接受不来,便先让那些人试了下。 好在村子里的人都挺喜欢,没有谢三郎和阴湛那么挑嘴。 李掌柜觉得不管什么东西经过程筠的手都能化腐朽为神奇,他咧着嘴笑道:“味道肯定不错,不然你不会送来。” “是还行。”程筠自己还挺喜欢吃的,至于李掌柜的口味她不清楚。 等坛子搬进去了,她跟着进了后厨做了一碟子。 让大厨和李掌柜试了味道。 “可以当成下酒菜,也可以当成小菜咸菜。”几人聚在一起下了定义。 李掌柜满意地道:“这味道确实还不错,配上辣椒很下饭,应该是黄豆做的吧?黄豆便宜可以定低点价格,这样没钱的老百姓能吃得起。” 价格方面程筠不参与,她只负责做。 黄豆除了能做豆豉还能做点别的,比如豆腐、黄豆芽、豆浆,到时候她好好利用新盖的作坊,绝对可以形成产业链,大赚一笔! 想到这,程筠眼睛亮了起来。 “没想到李掌柜还挺为我们这些老百姓考虑。” 李掌柜叹了口气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再说我是从底下爬上来的,自然为百姓们考虑下,唉,说白了,我比他们才好一点点。” 程筠从李掌柜身边绕了过去:“底下百姓的日子不好过,所以才想着要往上爬,人之常情。” “是啊。”李掌柜说着,意味深长地瞥了她一眼,“你们溪水村有你,是有福的,自己赚钱了还能想到村子里的人,为他们谋福祉,世间少有……” 这种亲力亲为的事,他都做不到。 顶多照顾自己家人,至于其他人,呵呵,这世道顾好自己家里人算不错了,哪里还有闲钱和功夫照顾其他人? 而且升米恩斗米仇,万一哪天他帮不上忙了指不定还会让那些人记恨他们。 不过程筠做得挺好,她挺明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个道理,避免了怨恨的根源。 “程娘子,你上次让我弄的烤肉和烤炉,前几日我和东家取得联系,在京城里进行售卖,被不少达官显贵们喜爱,我们主店近几日生意异常火爆,比火锅还要受欢迎!” 李掌柜说起这个,一脸与有荣焉:“东家说了,除了你那份,每月再多给你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可不是小数目,不过对千里香这样一家连锁酒楼来说,犹如九牛一毛。 程筠听到有钱拿,自然不客气地道:“好。” “对了程娘子,你上次说的喝的酒,怎么还没送来?东家在催了。” 李掌柜和东家说过这件事,听见有好喝的酒,酒能让烧烤和烤肉的生意更上一层楼,东家被勾得心神荡漾,每日翘首以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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