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璀不知她的猜测,就简单说:“主要是抓到人。只要人抓到了,其他不是难事。” 姜雅知点头笑:“嗯嗯。是这个道理。” 她带人去了义来医馆。 几个混混正排队看伤。 他们有的伤了腿,有的伤了胳膊,还有的伤了脑袋,反正都鼻青脸肿流着血。 “虎哥,你们怎么样?” 那报信的小混混关怀同伴一句,便为他们介绍:“这位是县老爷。” 他指着姜雅知,没介绍琅璀,在他眼里,县老爷就是最大的官了。 同伴们也是这个想法,见到县老爷,纷纷下跪叩拜:“小人见过大人,请大人安。” 姜雅知点头抬手,示意他们起来,同时,问着:“你们见到那江洋大盗了?” “是!见到了!大人不知,那江洋大盗实在可恨!” “对,还说我们是宵小之徒,打劫他,分明是他打劫皇宫宝物!” “生的人模人样,下手实在狠毒!可怜那姑娘被他骗了!” ……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到了关键点。 琅璀听到这里,便拿来画像,让他们指认:“可是他们?” 小混混瞄一眼,一致点头:“对,就是他!老早就认出他了,从东城那家昌隆客栈出来的!现在他已经看到告示,怕是早藏起来了!” 昌隆客栈? 琅璀抓到这个字眼,便带人去了昌隆客栈。 姜雅知也匆匆跟了上去。 昌隆客栈 老板还在配合官差做客人信息的核对。 当看到琅璀拿着画像,猛一拍头:“是他们啊!” 他想起了他们,但也就是想起而已,只知道有这么一对男女入住客栈,但关乎他们的印象很模糊,当翻看入住名单,竟也寻不到相关记录。 琅璀看到这里,方知时阙的厉害——他们时家的催眠秘术比段玉璋的医术还好用。 段玉璋已经带人分别把守东西两个城门了。 这荔城也就两个城门。 他来回巡视,为免他易容逃出去,还在城门口放了一缸水,但凡出城的人都要洗把脸,确定是本人后,才能出城。 他想的很周到了,但百密一疏。 时阙带着琅璇进了一家当铺,这当铺开在一处偏僻的胡同,这胡同里住着的都是乞丐、小偷、烟花地里染一身脏病的女人等,反正都是些下九流的货色。 也是达官贵人们眼里命如蝼蚁的贱民。 可贱民有贱民的活法。 他们为了钱,什么都敢干。 当铺亦然。 “两位客官有什么需要呀?” 当铺的老板是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穿着艳俗的红色衣裙,十分暴露,但打量他们的眼神很犀利,透着精明。 琅璇失了记忆,如同才出生的孩童,乍然来到这陌生的地方,还被女人这么打量,还是有些害怕的,就下意识往时阙身后藏。 时阙护着她,盯着女老板的眼睛,缓缓说出了两个词:“时不我待。客随主便。” 那女老板一听,立刻坐直身子,恢复了正经,恭敬道:“原来是公子。” 时家游走在黑白边缘,旨在为各种“有缘人”解决困难。 他们表面经营着当铺、茶庄、妓院等等,但只有一些“有缘人”才懂里面的门道。 “公子遇到困难了?有什么需要?” 女老板从柜台里走出来,满眼的关心。 时阙冷声说:“我要出城!立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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