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救的人,就是他的人。 没给钱,想走? 没门! 宋郎中看琅璀不知厉害,还要下床,忙按住他,低声劝着:“哎,小兄弟你可别惹她,她力气大着呢,一拳没准真能给你打断腿。” 琅璀:“……” 他好像会武功来着? 哪怕断了腿,也不会叫一个姑娘吓唬了去。 只是脑袋实在昏沉,浑身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 他就这么被宋郎中按着躺了回去。 对,他是身体太虚了,才不是怕了她。 冯小菀见他躺回去了,便看向了葛菜花,眼里含着刀子,威胁道:“二嫂,你以后再来我家,我就打断你的腿!” 葛菜花还真被她打断腿过,就有阴影,心里虚虚的,嘴上还是硬:“冯小菀,你就仗着一身蛮力欺负人,你说实话,我家阿松是不是被你打没的?你个泼妇!你个母老虎!我可怜的阿松啊——” 她竟然提了冯文松,这简直是往冯小菀心里捅刀子。 她能饶了她? 当场拿了个长条板凳,就要去砸她。 葛菜花跑得迅速,也是倒霉,在院子里遇到了玉娘,又跟她打了起来。 狗咬狗,一嘴毛。 冯小菀一旁看了会热闹,又回了屋,见宋家伯侄二人还没走,就委婉赶人了:“哎,宋郎中,辛苦你来一趟了,回头医药费我一起结算了,这会就让他好好休息吧。” 宋郎中也无意多留,一边往外走,一边劝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小菀,你别钻钱眼里去了,可得用心照顾着,尤其是他的腿,他还年轻,可不能碰着磕着、二次受伤,不然落下残疾,一辈子都毁了。” 冯小菀点了头,含笑应着:“知道了。知道了。我晓得厉害。” 宋新一直沉默,等到了门口,才出了声:“小菀,我刚细细观察了他一番,他是习武之人,绝对有些功夫在身上,你脾气别那么爆,当心吃了亏。另外,我等会寻人给他画个画像,到城里张贴了,他那模样、那气质都是顶好的,肯定是哪家的贵公子,眼下失踪了,家里定然着急,会派人来寻,我们提供了他的画像,没准很快就能有消息了。” 这是个好主意。 冯小菀朝他竖起大拇指,由衷夸道:“宋大哥,厉害,还是你聪明。” 这么一来,那男人身份大白,回归家里,也就有钱谢她的救命之恩了? 冯小菀想到这里,心情转好,跟宋新道了谢,转身回了屋子。 不想,一回屋,就见男人试图下床。 这是还想走? 她误会了,想着钱财,才让自己冷静下来,赔笑道:“公子,不好意思,我刚刚冲动了。哎,我这小门小户农家女,头发长,见识短,让你见笑了。你放心,养伤期间,我定会好生照顾你的。” 琅璀听她这么说,尤其是听到“好生照顾”四个字,不知为何,总感觉后背有些生冷风。 他不喜欢面前的女人,一睁眼看到她,就不喜欢,明明她很漂亮,青春正好,肤白貌美,眼睛莹亮,红唇饱满,胸前更是鼓鼓囊囊的,哪怕破布衣衫也掩盖不了她的美,反而更让人生出亵渎的念头,停,停,停,非礼勿想,总之,他就是不喜欢她。 这种不喜欢,更像是一种对命运的反抗。 但他为什么要反抗命运呢? 他又说不出为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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