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用温水把榛蘑泡上,这才又往锅里加了一些水,锅底加了一块木头。 接着又用凉水把小公鸡泡上,放在锅台旁边,别一会血水没跑出来,反而变成冰疙瘩。 其实,就这一会功夫,刚刚剁成小块的鸡肉,已经冻成冰疙瘩。 零下三十多度,滴水成冰不是说着玩的。 等锅里的水开了,刘红军走进卧室,把馒头拾到箅子上,端着箅子小跑着来到厨房,把馒头剂子拾到锅里。 忙活了一个小时,刘红军把馒头蒸好,热气腾腾的馒头直接端进屋里。 小鸡炖蘑菇也炖好了,用陶瓷盆子盛着,端进屋里。 “这小公鸡的肉真嫩!” “是吧?我就是,小公鸡炖蘑菇绝对好吃! 尤其是这种不到一年的小公鸡,肉最嫩了!”刘红军说着,也夹了一筷子,放在嘴里。 一股浓郁的肉汁在口腔里爆开,满满的都是鸡肉香味和蘑菇的味道。 说着,又夹了一小块鸡肉,在嘴边吹了吹,喂给自己宝贝闺女。 用杨秋雁的话说,既然是你的小情人,你就负责喂吧! 又掰了一小块馒头,放在一边凉了凉,然后递给闺女大雪。 闺女大雪抱着馒头,吃的很开心。 “等翻过年来,咱们家的小母鸡也能吃了,到时候,我给你炖小母鸡汤喝!” “鸡汤不是用老母鸡吗?” “呵呵,老母鸡炖汤,有老母鸡的味道,小母鸡炖汤,有小母鸡的味道,不一样的。”刘红军笑道。 很多人都认为,老母鸡更有营养,尤其是三年以上的老母鸡。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老母鸡随着时间推移,脂肪增长,蛋白质减少,鸡肉萎缩,肉质变柴,营养成分也会逐渐减少。biqubao.com 所以,老母鸡汤味道要比小母鸡汤更好,因为老母鸡的脂肪比小母鸡更多。 但是要说营养,还是小母鸡汤的营养更加丰富。 一家人说说笑笑,吃着美味的晚饭。 吃完饭之后,刘红军把碗筷洗刷干净,回到卧室。 杨秋雁已经洗漱完,躺在炕上和闺女玩闹。 “红军哥,我给你端洗脚水?” “不用,我去洗澡间洗洗就行!”刘红军说完,拿了换洗的衣服,到洗澡间去洗漱。 回到卧室,刘红军爬上炕,陪着闺女玩了一会,让她把多余的精力发泄出来,然后塞进被窝里,把闺女哄睡。 看着闺女睡着了,杨秋雁靠过来,钻进刘红军的被窝,依偎在刘红军怀里。 其实,刘红军盖的被子很大,两米宽的被子,一家三口盖一点问题没有。 杨秋雁因为担心闺女睡觉不老实,踢到肚子,才又拿了一床被子。 不过,这床被子,也就是摆设,每天晚上,等闺女睡着之后,杨秋雁就会钻进刘红军的被窝里。 刘红军顺手搂住杨秋雁,伸手在杨秋雁的肚子上轻轻抚摸着,不时还好往上,在粮仓上盘旋一会。 不多大会功夫,杨秋雁的眼睛就被水汽弥漫。 “红军哥!”杨秋雁腻声叫了一声,转过身子,背对着刘红军。 杨秋雁现在的情况,背后这个姿势是最舒服的。 ········ 半夜,刘红军被一阵狗叫声吵醒。 杨秋雁还在熟睡中,刚刚太累了,并没有被狗叫声吵醒。 刘红军有时候也纳闷,明明出力的是他,怎么最后累的是杨秋雁。 刘红军支起耳朵听了一会,全村的狗子都叫了起来。 后院,哮天独特的叫声,从后院开始,逐渐远去。 哮天这是带着狗子跑出了后院。 刘红军小心从被窝里出来,穿好衣服。 从橱柜顶上拿下自己的枪。 “红军哥,你干嘛去?”这时,杨秋雁终于被吵醒了。 “我出去看看,好像有野牲口进村了! 你快睡吧!”刘红军说了一声,走出屋。 来到外面,刘红军穿上滑雪板,出了院子。 在山里,遇到这种野牲口进村的情况,全村的男劳力都会出动。 这不是单纯的团结,而是一种生存之道。 今天村里进了野牲口,你不出来,我不出来,大家都不出来,必然会有人倒霉。 家里的牲口被野牲口叼走事小,野牲口进了屋伤了人,那可就是大事了。 不要以为关着门,就没有事,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关着门照样被野牲口给祸祸了的事情。 更何况,就算家里的牲口或者鸡鸭鹅被野牲口给祸祸了,那也不是小事啊! 今天我家被祸祸了,你们不出来,明天你们家被野牲口祸祸了,我也不出来。 时间一长,这个屯子的人心散了,基本上这个屯子也就废了,最终会被野牲口给占领。 所以,每次有野牲口进村,全村的劳力都会出来,齐心合力把野牲口赶出去。 刘红军拿着枪,顺着哮天留下的脚印追了过去。 “在哪呢?” “在哪儿呢?” “什么野牲口?” 走了不远,就听到远处传来许多人大声的吆喝声。 这种大声的吆喝声,也是一种生存智慧,通过大声吆喝,把可能隐藏在黑暗中的野牲口吓跑。 大家出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打死野牲口,而是把野牲口驱赶走。 “在村西,从养猪场那边过来的!” “村南也有,是一群野猪!” 伴随着人声,还有狗叫声,以及枪声。 这是村里的猎人出手了,找到野猪群对着野猪开枪。 这开枪的目的,自然也不是为了打死野猪,而是为了惊走野猪群。 大晚上,哪怕有月光,视线也就那样,一般的猎手,还真打不死野猪。 更何况,村里的猎人也不敢靠的太近。 野猪群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要以为刘红军猎杀野猪,比杀死一个小鸡仔一样容易,就感觉野猪不厉害。 实际上,一猪二熊三老虎,可见野猪的厉害。 发狂的野猪,就是老虎遇到都要躲着走。 刘红军听着前面的动静,费力的在雪地上跑着。 他没有去村南,而是往村西跑去。 因为哮天它们是奔着村西去的,说明村西进来的野牲口,对哮天的威胁更大。 很有可能是狼群。 没想到,这才两年,又有狼群进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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