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聊了几句之后,刘红军就穿上滑雪板,离开了村委。 无论是养猪场,还是养鸡场的保卫警戒,都不需要他操心,村里有新上任的民兵队长,也就是原来的副队长田小军。 田小军也是部队退伍回来的退伍兵,也曾经参加过战斗,这一次顺利接了钱胜利的班,成为新的民兵队长。 “怎么样?村里没有事吧?”回到家,杨秋雁关心的问道。 “没啥事,上午在村委清理房顶上的积雪,忙了一上午。 村里也不管饭,只能回来了!”刘红军笑道。 “胜利大哥真小气,干了一上午的活,也不说管饭!”杨秋雁知道刘红军是开玩笑,也顺着他的话说道。 “哈哈,是啊!太小气了! 咱们自己吃! 你想吃什么?”刘红军笑道。 “我想吃猪肉酸菜炖粉条子!” “行,那就做猪肉酸菜炖粉条子! 家里馒头快没有了,下午把面发上,晚上咱们蒸馒头。” 刘红军说完,走进厨房,开始准备午饭。 酸菜炖粉条子,是东北冬天最常吃的一道菜,如果能够加点猪肉,尤其是五花肉,那味道别提多下饭。 吃完午饭,刘红军把面和上,面盆放在炕头上,等着发酵。 陪着闺女玩了一会,把她哄睡,拿起家里的刮雪板,爬上屋顶,开始清理屋顶上的积雪。 别看他的房子是新房子,可也不敢让积雪一直压在屋顶上。 房子能够承担一米多厚的积雪,如果一直压在上面,再来一场积雪,很有可能变成三米厚,什么样的房子能够承担这么大的重量? 把房顶的积雪清理干净之后,刘红军又来到后院,把狗圈,鸡圈,鸭圈,鹅圈顶上的积雪清理干净,顺便把鸡鸭鹅和狗子喂了一遍。 想了想,刘红军把狗圈的门打开,让狗子们能够自由出入。 这样,晚上真有野牲口进村,家里的狗子也能够出得去。 回到前院,洗洗手,到屋里看了看,面已经发好。 杨秋雁想要和面,蒸馒头,被刘红军给拦了下来,如今杨秋雁怀着孕,刘红军可不舍得让她干这样的活。 别以为蒸馒头很轻松,实际上蒸馒头可是个力气活。 馒头想要好吃,和面是关键,尤其是和面的力度,力度大了,蒸出来的馒头就会更加劲道好吃。 反之,就会很松软,没有嚼劲。 当然了,有没有嚼劲,不光是和面力度的问题,还和面粉里的麦芽有关系。 后世的那些雪白的面粉,都是去掉胚芽的,那种面粉,怎么做都不好吃,已经失去了麦香。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好多人都推崇石磨面粉,全麦面粉等等,就是因为,用石磨磨出来的面粉,没办法去掉胚芽,蒸出来的馒头有小麦胚芽独有的麦香。 有人说,小麦胚芽不好吃,去掉是为了让面粉更加好吃。 四五十岁的人,对比一下小时候吃到的馒头,和现在的馒头,就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相就是,含有小麦胚芽的面粉保质期不如去掉胚芽的面粉时间长。 再一个,小麦胚芽可以单独加工成保健品,或者其他价值更高的产品。 扯远了。 刘红军在案板上,来回揉着面,倒也没有用什么太极手法,形意手法去和面,他不会。 这就是一个普通世界,没有那么神奇,只要力度到了,把面和到三光的程度,就算成功。 所谓三光,就是盆光,面光,手光,面盆光洁没有沾的面,面光,和好的面,表面光洁滑溜,手光,和完面之后,手上也是干净的,没有粘的面。 做到这三光,就代表面和好了。 接下来就是把面团,变成馒头剂子,也就生馒头胚子。 刘红军这边和面,闺女大雪在旁边跃跃欲试的想要上手,要不是杨秋雁在旁边镇压着,早就爬过来伸手了。 看着闺女渴望的小眼神,刘红军拽了一点面,团成一个小面团,递给闺女,让她在一边玩。 “你就惯着她吧!”杨秋雁瞪了刘红军一眼,不满的嘟囔道。 “这可是我的小情人,必须的惯着!”刘红军哈哈笑道。 刘红军和面是在卧室里和的,要是在厨房,估计刘红军这边刚刚和好面,那边馒头剂子就会冻成冰疙瘩。 做好馒头剂子之后,来到厨房里。 把地锅的火点着,锅里加上水,开始烧锅。 “秋雁,晚上想吃什么?”刘红军加完火之后,回到屋里道。 “啊?红军哥,你能不能别问我吃什么?我也不知道吃什么。”杨秋雁很苦恼的问道。 刘红军忍不住笑了起来。 日常不知道吃什么好,这是后世很多人都有的一种苦恼。 但是,在这个年代来说,大部分人都没有这样的苦恼,谁要是敢说不知道吃什么好,绝对会被家里老人骂:吃几天饱饭,不知道姓什么了? 还不知道吃什么好?我看是饿的轻,饿你两顿,看你知不知道吃什么。 “我去泡点榛蘑,炖个小公鸡咋样?”刘红军想了想道。 “家里的小公鸡能吃了?” “我看可以吃了,咱家养的小公鸡,都有二三斤了,杀两只尝尝。”刘红军笑着说道。 “行,那就吃小蘑菇炖鸡。”杨秋雁想了想,好像挺好吃的样子,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好嘞,你等着吧! 我这就去抓鸡!”刘红军说完,走到后院,从鸡圈里抓出两只小公鸡。 拿在手里掂了掂,也就二斤多点。 这个时候吃,这要是被屯子里的人看到,肯定会被骂败家子。 不过,这个不在刘红军的考虑范围内,两斤多点的小公鸡,肉最嫩,最好吃。 拎着小公鸡,走进厨房,拿着刀直接往脖子上一抹,把鸡血滴到碗里。 然后把小公鸡放到盆子里,从锅里舀出热水,浇到小公鸡身上,开始褪毛。 刘红军的动作很快,不多大功夫,两只小公鸡,就变成光秃秃的光鸡。 接着开膛破肚,把内脏掏出来,清洗干净。 把小公鸡放到案板上,拿刀剁成小块。 刘红军这才想起来,还没泡榛蘑,赶紧到地窖里,拿了一串榛蘑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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