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简单的做了四个菜,对付了一口。 晚上,才是正餐。 刘红军和大嫂周凤霞从下午三点就开始忙活,整出来足足十个菜。 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吃了一个团圆饭。 今天老爹和大哥没有半路撤走,一直喝到趴在桌子上,还是刘红军把他们送回房间。 大哥刘红波不用他照顾,交给大嫂就成。 给老爹擦了身子,洗了脚,回到自己房间。 秋雁早已经睡下,刘红军也没有惊动她,悄没的洗漱之后,上炕睡觉。 第二天,一早,刘红军早早起床之后,没有练拳,而是先来到老院子里,摘了一大筐子蔬菜。 昨天说好的晚上去摘菜,结果后面因为忙着做饭,然后就是喝酒,一直喝到十点多,也没来得及摘菜。 所以,刘红军一早过来摘了菜,让大哥大嫂走的时候带着。 “红军,怎么摘这么多菜啊?”等刘红军扛着筐子往回走的时候,村里已经有人出来去等小火车,看到刘红军都纷纷打着招呼。 “昨天我爹,大哥他们回来过的节,这不给他们带点蔬菜。 咱屯子里也没啥好拿的,就这点蔬菜,吃着新鲜。”刘红军和村里人说着话,回到家里。 此时,刘老爹、大哥、大嫂已经起来,正在收拾东西,准备一会去坐小火车。 他家离着火车站很近,等听到火车的声音再出门,完全来得及。 “爹,大哥,大嫂,你们不吃了饭再走?” “不吃了,一会赶不上火车,等下了山再吃。” “我大侄子还没睡醒呢!要不,让咱爹带着我大侄子,在这儿住两天?”刘红军笑着挽留道。 “可拉倒吧!”不等大嫂说话,老爹先不乐意了,“这小兔崽子,白天我怎么抱都行,一到晚上,除了他妈,谁都不跟。 你留下,你缠他,我可缠不了。” 老爹的话,惹的大家一阵轻笑。 “就是我这大侄子要遭罪了!”刘红军说了一句。 送走老爹之后,刘红军开始忙活着做早饭。 吃完早饭,刘红军来到钱胜利家。 大哥昨天偷偷和他说了,大哥的老丈人想要竞争一把手,要拿六品叶人参去送礼。 这个忙必须要帮。 帮大哥的老丈人也是帮他自己,毕竟想要找地质勘探队来打井,还需要大哥老丈人帮忙。 所以,刘红军准备去找钱胜利商量一下进山的事情。 “胜利大哥在家吗?”刘红军站在门口大声喊道。 “谁啊?” “嫂子,是我!” “红军啊!快进来,你胜利哥去养猪场了! 自从当了这个社长,他都快把养猪场当场家了。”钱胜利媳妇嘴里抱怨着。 如果不看钱胜利媳妇脸上得意的神色,刘红军就当真了。 “嫂子,那我不进去了,我去养猪场找胜利大哥。” “有事吗?”钱胜利媳妇好奇的问道。 “我这不是想着,看看胜利大哥有没有空,明天进山一趟。”刘红军道。 “进山啊? 你胜利大哥,现在养猪场那边忙的很,不一定有空。”钱胜利媳妇道。 “行吧,我问问,如果没空就算了!”刘红军不动声色的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看来,钱胜利的媳妇,这是不想让钱胜利跟着进山了。 心里想着,忍不住摇摇头。 也不知道钱胜利的媳妇怎么想的,跟着他进山,不管是打猎,还是赶山,那都和捡钱差不多。 来到养猪场,钱胜利正坐在养猪场办公室里喝茶。 “胜利大哥,你这小日子过的挺舒服啊!”刘红军笑道。 “红军来了!快坐! 我这一早来了,也是刚刚坐下。”钱胜利笑着把刘红军让到椅子上,给他泡了一杯茶。 茶在榆树屯可是稀罕物。 绝大部分家庭,都不舍得买茶,所以一般招待客人都是用蜂蜜水。 “养猪场现在咋样?挺忙?”刘红军接过杯子,喝了一口,才开口问道。 “还行吧!现在养猪场一共有二十头老母猪,全都带上了崽。”钱胜利很是高兴的说道。 “养猪场的取暖设施弄好了没有?到了冬天,没有取暖设施可是直接影响猪长膘。”张衍提醒道。 “弄好了!每个猪舍里,都有两个暖包,还有一道火墙,保证冬天冻不着他们。”钱胜利道。 “对了,上次你说的那个秸秆粉碎机,也买回来了,这段时间就忙这个了,咱们养猪场把全屯子的秸秆都收了上来。”钱胜利又开口说道。 “那能省不少钱!”刘红军道。 “那可不,把桔梗磨成粉和麸子掺在一起,能省老多钱呢!”钱胜利得意的笑道。 钱胜利站起来笑着说道:“走,我带你去看看,说起来,这个养猪场你才是大老板,我们这些人都是在给你扛活。” “胜利大哥,你可别这么说,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咱们每个人都是老板。”刘红军一边说着,一边跟着钱胜利走出办公室。 养猪场里有不少干活的村民,都是当初入股的那些社员。 一开始就说好的,养猪场用工,优先用入股的社员。 也就是说,像钱胜利、苏树旺、还有那些负责为主的工人,除了年底拿分红之外,还可以拿一份工资。 妇女一天五毛钱,男工一天七毛钱,钱胜利这些管理层一天一块钱,工资不是很高,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不错的待遇。 就着,都抢破头的想要进养猪场干活。 这可是一年四季都能干的活。 只要早中晚,喂完猪,一点不耽误他们去赶山赚外快。 刘红军跟着钱胜利在养猪场转了一圈。 养猪场建的很大,按照规划未来要养五百头生猪的,现在只有二十二头猪,二十头母猪,两头大炮卵子。 逛了一圈,回到办公室,刘红军才说起正事,“胜利大哥,你明天能有空不?” “咋了?要进山啊?” “嗯!正好距离秋雁生产还有一段时间,想着进山碰碰运气,看看抓点林蛙,挖点草药什么的。”因为是在养猪场,刘红军并没有说去挖人参的事。 “行啊,这边有没有我都行,明天咱们一早在南山口汇合?” “好,那就在南山口汇合,我一会去和大山和石头说一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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