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278章半夜野狼送口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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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狗子缠着,刘红军拉偏架相当轻松,直接一把抓住野狼的后脖颈,然后一刀捅进心脏,手腕一翻,直接毙命。
  想回头咬都来不及。
  而且,抓着后脖颈的皮,只要你不因为害怕而松手,野狼回头也是咬不到的。
  大山和石头拿了长枪,想要冲过来帮忙,被钱胜利拦了下来。
  “胜利叔,快去帮红军哥啊!”
  “不用,咱们去了只会添乱!
  我们照顾好自己就行!”钱胜利很是坚决的说道。
  大山和石头虽然也算身强体壮,但是和野狼近身搏斗,还是差点事。
  现在,最好的处理方案就是像钱胜利说的,保护好自己。
  家里养的狗子,平时再怎么凶猛,也比不过每天在丛林中觅食的野狼。
  家里的狗子,单打独斗,没有一只是野狼的对手,就连哮天这只纯种的白狼,也因为年龄的原因,打不过野狼。
  不过,谁让战场上还有刘红军这个裁判,所以,随着被刘红军捅死的野狼增加,狗子们不再单打独斗,而是变成了二比一,甚至三比一,四比一的时候,野狼很快就落入下风。
  一直没有现身的头狼,发出一声嚎叫。
  剩下的野狼,快速的脱离战斗,钻进丛林里。
  狗子们在黑龙的带领下,也追了出去。
  “回来!”刘红军赶紧大喊一声。
  听到刘红军的呼喊,黑龙这才停下追击的脚步,发出一声声不甘心的呜咽。
  “回来!”刘红军态度坚决的又喊了一声。
  所有狗子这才回到刘红军身边,开始舔舐伤口。
  刚刚的战斗,很多狗子都或多或少的受了一些伤。
  这让刘红军很无奈,狗永远是狗,真的打不过狼。
  除非藏区的獒犬,或者那些经过专门培育的巨型犬,靠着身高体重的优势去碾压。
  不然,像这些猎犬,虽然也都是大型犬,真的打不过野狼。
  这时,钱胜利、大山和石头,看到这边战斗结束了,也都纷纷跑过来。
  “红军,你没受伤吧?”钱胜利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收拾一下,咱们回河对岸!”刘红军摇摇头说道。
  四个人,打扫战场,把刚刚打死的野狼尸体带回河对岸。
  刚刚一共被刘红军用枪打死八只野狼,后面又用刀捅死了七只,一共打死十五只野狼。
  还有六只野狼逃跑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狼群。
  要知道,狼群一般情况下,也就七八只左右,超过十只的狼群比较少见。
  像这种超过二十只的更加稀少。
  毕竟,这里不是内蒙古大草原,很难形成大的狼群。
  当然也不是绝对,狼群的大小,还是取决于猎物的多少,周边猎物多,狼群的规模就会不断的扩展。
  狼是一种非常有智慧的动物,它们知道,自己的族群规模多大,能够在丛林中更好的生存。
  一旦族群规模超出当前领地供养的极限,就会进行分群,一些瘦弱的野狼就会被驱逐出族群。
  不允许它们继续留在领地范围之内。
  这一点,野狼比人类做的都好。
  回到营地之后,刘红军先把狗子们拴起来,然后开始给狗子们治疗伤势。
  好在伤口都不是很大,拿出急救包,把狗毛剪掉,然后撒少金创药,都不需要包扎。
  只是被剪了狗毛之后,这些狗子看上去有点惨,很像那些斑秃的野狗。
  钱胜利三人把所有的野狼,开膛破腹,把内脏掏出来,喂给一众狗子。
  然后连夜剥皮,多点上几堆篝火,照亮不是问题。
  刘红军给狗子处理完伤口,也上去帮忙,四个人一起动手,把所有的狼皮剥下来。
  “正好,家里的狗粮没多少了!
  这就有狼群送上门了!”刘红军一边剥皮一边笑着说道。
  “这可不少,十五只野狼,剥皮之后,也有一千多斤,加上其他的辅料,能够制作出五六千斤狗粮。”钱胜利笑的也很开心。
  “没办法,本来春天不想打猎的,可是非要送上门,不打还真是对不起它们。”刘红军笑道。
  “红军哥,咱们还要不要去捡林蛙啊?”石头开口问道。
  “呵呵,你们不累啊?
  剥完皮,吃点东西,睡觉,明天一早还要继续挖天麻呢!”刘红军道。
  “哦!”石头有些不甘心的应了一声。
  “钱是赚不完的!
  不能因为赚钱,就不要命了!
  明天上午把在挖一会天麻,把马车装满之后,咱们就启程回家。”刘红军道。
  大山里的好东西多的是,谁都没办法,把这些好东西,都据为己有。
  不管是猎人,还是赶山人,最重要的就是知足常乐。
  烤了一些狼肉串,众人吃了一点之后,往篝火堆里加了一些柴火,四个人钻进睡袋里睡觉。
  后世,很多人都喜欢跑到野外去宿营,体会夜宿深山的感受,去聆听大山的寂静和虫鸣交织的安眠曲。
  实际上,在这种真正的深山老林里夜宿,并不是多么美好的体验。
  夜晚,山里野牲口的嘶鸣,有野牲口觅食时发出的嚎叫,也有野牲口被猎杀时发出的凄惨叫声。
  还有不知名的叫声。
  胆子小的,在深山老林里绝对睡不着觉。
  刘红军睡的很香甜。
  无论是这一世,还是上一世,他早已经习惯了在深山老林里睡觉。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刘红军能够在一分钟之内进入睡眠。
  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
  夜里,野狼来了好几次,想要报复刘红军他们。
  但是,不等它们靠近,就被狗子发现,立马狂叫着,警告它们不允许靠近。
  加上有火堆,野狼来了几次,发现没有办法悄无声息的靠近。
  狼群的头狼只能退走。
  早上,简单吃了点东西之后,喂了狗子。m.biqubao.com
  因为有狗子在,昨天野狼的内脏并没有被山里的野牲口叼走,正好继续喂狗子。
  刘红军担心它们不够吃的,又割了一下狼肉喂给它们。
  狼也是吃狼肉的,最起码哮天和灰狼吃的很开心。
  吃完饭之后,四个人又来到山坡上,看看昨天挖出来的,还有好多没有装进麻袋里。
  刘红军分了一下工,两个人挖,两个人装麻袋,搬到马车上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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