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209章结婚进行时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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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仅是大哥和大嫂起来了,钱胜利、大山和石头也早早的赶到了刘红军家里。
  今天钱胜利要帮着去接亲。
  而大山和石头是伴郎,也要跟着一起去接亲。
  大嫂进厨房忙着做早饭,不等早饭做好,老爹和赵班主一行人也都回来了。
  吃过早饭,赵班主一行人,并没有上台唱戏,今天他们要跟着一起去接亲。
  接亲的时候,要有鼓乐相伴。
  这个是六十年代初期以前,以及八十年代之后的习俗。
  也就老爹心大,七八年就把这一套拿出来了,很是震惊了一众村民。
  刚刚吃完饭,刘招娣带着自己的一对双生儿女来到刘红军家。
  今天,刘招娣的一对儿女,是压车的金童玉女。
  主要任务就是坐着车去杨秋雁家,接上杨秋雁之后,再跟着车回来。
  “舅舅,新婚快乐!”刘招娣一对儿女,说话还不利索,但是见到刘红军之后,还是像背书一样,对着刘红军说着恭喜的话。
  舅舅是从刘招娣这边论的,毕竟他叫刘招娣为姐,那么自然刘招娣的儿女,要叫他舅舅。
  “真可爱,舅舅给你们拿糖吃!”刘红军笑着摸了摸两个小儿女的脸,从兜里掏出几块大白兔,一人分了一块,剩下的则塞进他们的口袋。
  “谢谢舅舅!”这次的道谢,倒是真诚了很多,笑容也更甜。
  “红军,都准备好了吗?”
  “应该准备好了吧?”刘红军挠挠头道。
  反正能够想到的,都已经准备了,其他想不到的,也就那样了。
  说了一会话,董书记和苏有财都穿着一身新衣服,来到刘红军家。
  今天董书记是主持人兼证婚人,而苏有财则是账房,也是管事人。
  又过了一会,赵师傅带着徒弟们也赶到了,一来就开始忙活起来。
  今天摆流水席,按照之前说的,差不多要有一百桌。
  流水席,古代的流水席,就是要摆在外面大街上的,是谁来都可以吃,只要坐满一桌,就会上菜。
  吃完走人,然后下一波人继续入席,继续上菜。
  不过,此时是冬天,如果在街上摆流水席,还真没办法吃饭。
  所以,酒席摆到了周围邻居家里,凡是摆酒席的邻居家,门口都贴了喜字,表明里面有酒席。
  苏有财作为管事的,来到之后,就直接进入角色,开始指挥着帮忙的年轻人,开始布置酒席的桌椅板凳。
  一切收拾利索,钱胜利赶着马车,在唢呐,百鸟朝凤的音乐声中,出发。
  刘招娣的一对儿女,穿着大红色的棉袄,坐在车里。
  刘红军穿着浅灰色的毛呢大衣,黑色西裤,黑色狼皮靴,身上绑着一朵大红花,跟在马车旁边。
  “这红军长得还真是俊!”
  “是啊,这一打扮,更俊了,比城里人还白净。”
  “红军从小就不像农村人,长的比那些城里人还白净。”
  “这衣服真好看。”
  “那是,这衣服我听说,是红军带着秋雁去牡丹江买回来的,能不好看?”
  一群村里人,站在路边看着刘红军接亲的队伍,小声议论着。
  大山和石头也跟在马车旁边,两个人用一根缠了红纸的木棍,抬着一大块五花肉。
  这五花肉叫作离娘肉。
  离娘肉的多少,就看男方的心意,可以是五斤,也可以是十斤。
  如果家里有钱,像张衍这样,直接抬着半扇肉,也没有问题。
  离娘肉是这个年代最大的礼数,也是对女方的尊重,女方的面子,所以必须要高高亮出来。
  刘红军家距离杨秋雁家很近,没几分钟,就来到了杨家。
  杨家的大门也贴着大大的喜字,不过门却是紧紧的关着。
  这个需要刘红军上前叫门。
  叫门,也是结婚的一个习俗。
  不过,现在婚闹还不像后世那么夸张,也就是热闹热闹。
  “杨叔,婶子,开门,我来接秋雁了!”刘红军上前,拍打的门,大声喊道。
  “想开门,你先表个态,结婚之后怎么对待雁子姐!”里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这是杨秋雁堂妹的声音。
  “杨叔,婶子,结婚以后,我一定好好对待秋雁,把她当成心头宝,捧在手里,小心呵护,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太笼统,你说,结婚以后,衣服谁洗?饭谁做?家务活谁干?”
  “春梅,我说我洗衣服,你信吗?
  我只能承诺,饭一起做,家务活一块干!”刘红军翻了个白眼,大声说道。
  “那····那个,算你过关了,你再唱一首歌吧!”杨春梅也知道自己提的条件有些过分,这个年代,要说男人什么活都干,别说她不信,全屯子的人也没有人相信。
  “别太过分啊!都知道我不会唱歌,给你个红包,赶紧开门。
  再不开门,我可要跳进去了,你知道,这墙可挡不住我。”刘红军往里面塞了几个红包,然后威胁道。
  “哼!一点都没趣!”杨春梅接过红包,分给其他小姐妹,然后嘟着嘴打开了院门。
  她可是知道,自己大伯家的院墙,还真挡不住刘红军这家伙。
  “哈哈,谢谢了小姨子,来,吃糖!”刘红军大笑着走进院子,然后抓出一大把喜糖,塞给杨春梅。
  “哼,算你识相!”接过大白兔奶糖,杨春梅这才露出笑容,哼了一声,拿着喜糖和小姐妹去分。
  “杨叔,婶子,我来接秋雁了!”刘红军走进屋,对坐在堂屋的杨广福和杨母大声说道。
  “嗯!”杨广福看着刘红军,点了点头。
  当父亲的,这个时候,心情都是复杂的,哪怕刘红军这个女婿是他相中的,但是到了结婚的时候,也是很复杂的。
  喜悦和伤心交杂在一起。
  “好孩子,以后雁子就交给你了!”杨母看着刘红军,高兴的笑着。
  “婶子,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对秋雁的!”刘红军承诺道。
  “好,我相信你,你是好孩子,把雁子交给你,我放心!”杨母拉着刘红军的手,笑着说道。
  交代几句之后,才说道:“快去吧!雁子在屋里等着你呢!”
  “嗯!”刘红军点点头,然后走进里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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