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162章三副药的规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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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狗圈里那些跳不出来的小狗崽嗷嗷直叫,刘红军也没有去管它们。
  蹲下身子,使劲撸了几把两只狗崽,把它们撸美了,又和它们互动,把两只狗崽开心的直吐舌头。
  至于那些跳不出来的,就在里面看戏吧!
  有本事吃肉,没本事吃屎。
  虽然自己的狗子,不至于去吃屎,但是也绝对不会一碗水端平。
  这也是为什么,进山之后,打到猎物,都是头狗先吃的道理。
  现在狗崽还小,再大大,就会出现,刘红军喂食之后,只有头狗先吃,头狗吃饱之后,其他的狗,才会依次去吃。
  最后的结果就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动物的世界,不讲究人权,只有弱肉强食。
  刘红军和杨秋雁美美的吃完早餐,坐在炕上正聊着天,外面响起狗叫声。
  这是家里来人了。
  “红军在家吗?”
  “在呢!咋了菊香婶子?”刘红军穿上鞋走出去。
  “红军,我家你老叔,昨天冻着了,今天早上发烧,你去给看看。”菊香有些着急的说道。
  “行啊!你等我一会!”刘红军进屋拿起自己的药箱,和杨秋雁打了个招呼,跟着菊香出了门。
  农村的小诊所,就是这样,治疗的都是感冒发烧,头疼脑热的病。
  一个屯子,又哪有那么多的重病?
  到了菊香家里,号了号脉,笑道:“没什么大问题,就是风寒感冒。
  一会,菊香婶子,跟着我去抓一副药,喝完就好!”
  “真没事?今天早上你老叔,都快烧迷糊了,喊着浑身疼,还咳嗽,可把我给吓坏了。”
  “没大事,就是受了风寒,我给他开一副药,回来之后,你给他喝了,把炕烧热,等老叔的汗出来,这病自然就好了。”刘红军笑着安慰道。
  “真的?”
  “菊香婶子,能不能好,最多两个小时,就能见效。
  我还能骗你啊?”刘红军笑道。
  “红军,我不是不信你,就是觉得,你说的这一副药就能治好。”
  “菊香婶子,我爹的规矩你忘了?
  看病治疗,最多就是三副药。
  三副药不见效,你另请高明。”刘红军笑着道。
  “记得,记得!
  你爹的原话就是,我能看的病,三副药准能给你治好,治不好,那就代表我看不了,你抓紧时间该找谁找谁看去,别耽误了病情。”菊香笑着说道。
  “就是这个理,老叔的病,很简单,就是风寒,身体里的汗排不出来,所以憋得发烧,浑身疼。
  只要这汗发出来,这病立马就好。”刘红军笑道。
  回到家里,刘红军非常麻利的给菊香抓了一副麻黄汤。
  “菊香婶子,这药回去就给我老叔煎了,三碗水煎成一碗,一次性喝下去就行。
  喝完之后,把炕烧的热热的,盖上被子,等着发汗,什么时候汗出来了,什么时候这病也就好了。
  可千万得注意,别再晾着汗。”刘红军把药交给菊香,又叮嘱了一遍。
  “多少钱?”
  “你给两毛钱吧!”刘红军想了想道。
  “给!
  要不是你们老刘家积德呢!
  看个病,才两毛钱!”菊香一遍掏钱,一边还不住的夸奖着刘红军。
  刘红军自己也感慨,这个年代的物价就是便宜。
  这一副麻黄汤,要两毛钱,还是刘红军咬着牙要了个高价,要不一毛钱就够。
  刘红军开的麻黄汤总共就四味药:麻黄9克桂枝6克杏仁12克炙甘草3克。
  就着,能要多少钱?
  “红军哥,看完病了?”看到刘红军回来,杨秋雁放下手里的小人书,笑着问道。
  “嗯呐!看完了!”刘红军点点头。
  “红军哥,下次下山的时候,再买点小人书吧!”杨秋雁拉着刘红军的手撒娇道。
  “我买的这些小人书,你都看完了?”
  “快了,这本红楼梦,还有两本,我就全都看完了!”杨秋雁道。
  “红楼梦你都快看完了?没感觉到啊!”刘红军有些意外的问道。
  “感觉到?我看书,你还能感觉到什么?”杨秋雁疑惑的问道。
  “你看红楼梦有什么感觉?”
  “没啥感觉啊!
  挺好的,就是里面的林黛玉太矫情了,动不动就哭,有啥事也不知道说出来,就知道哭。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薛宝钗。”杨秋雁疑惑的看了刘红军一眼,然后讲述起自己对红楼梦人物的感觉。
  也是,自己这个小媳妇,从来就不是那种矫情的人,所以对于林黛玉那样矫情的人,也向来无感。
  “还有呢?”
  “里面好多好吃的,看着就想吃!
  比如酸笋鸡皮汤、莲叶羹、野鸡崽子汤、糟鹅掌、火腿炖肚子、胭脂鹅脯、酒酿蒸鸭子、烤鹿肉。”杨秋雁说着还吸了吸口水。
  “哈哈!没想到,你还是个小吃货!
  等咱们结了婚,咱们慢慢的研究,别的弄不出来,那什么野鸡崽子汤,火腿炖肚子,烤鹿肉这些我还是能够弄出来的。”看着杨秋雁可爱的样子,刘红军忍不住笑了起来,宠溺的在杨秋雁充满胶原蛋白的俏脸上捏了一把。
  “讨厌!”杨秋雁娇嗔了一句,然后又被刘红军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红军哥,还有好多菜,咱们都能做,比如糟鹌鹑,酒酿清蒸鸭子,都可以做,等结了婚,我一定好好的研究一下,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好,咱们一起研究,需要什么样的食材,我进山给你打。”刘红军心里暖暖的,自己的小媳妇,真的太可爱了,这样的女孩,再有下辈子,依然不能放过。
  就在刘红军偷偷的在心里立了一个三生三世的誓言,然后准备和杨秋雁好好的温存一下的时候,钱胜利三个人,又跑过来打搅他的二人世界。
  “红军兄弟,刚刚听到屯子里的人说,你回来了!”钱胜利一进门就大声喊道。
  “胜利大哥,大山,石头你们来了?”刘红军只能穿上鞋,走出来招呼三人。
  “在家没事,听说你回来了,我们过来看看!”钱胜利笑着说道。
  杨秋雁下炕给三人泡了一杯茶。
  这茶叶是刘红军刚刚从大哥家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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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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