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时候,刘红军正在厨房里做饭,钱胜利、大山和石头跑了过来。 “红军,今天你怎么没去大队部?” “我又不打算分那些东西,去干嘛?” “红军哥,今天你没去大队部可是亏大了,今天大队部老热闹了。”石头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对刘红军说道。 “热闹,今天怎么热闹了?”刘红军疑惑的问道。 昨天不是已经分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小部分还没分完,能有多热闹? “今天光是打架的就有好几拨。 有因为别人抬价,导致自己花了高价买下大牲口,心里不高兴,碰到一起,说了没两句,就动手打起来的。 还有,昨天竞价拍走了大牲口,回到媳妇不愿意,结果两口子打起来了,今天跑到大队部,闹着要退了的。 还有好多老娘们骂架的,那场面老精彩了。”石头绘声绘色的给刘红军讲述今天分家的热闹场面。 “你啊!少在那儿幸灾乐祸。 对了,这次你们家拿下大牲口了吗?”刘红军说了石头一句,然后关心道。 “我爹要了一头大黄牛,反正我家也去林场拉套子。 有头牛耕地就行。”石头高兴的说道。 “那还不错!”刘红军笑道。 石头家里有酿酒的手艺,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光是靠着这手艺,就能让一家小日子过的很不错。 当然了,如果石头他爹,不那么老古板,不肯把手艺传给老二、老三的话,那就更好了。 父子四个齐心协力,他们的日子,只会更好。 而不是,像后世那样,父子兄弟反目成仇。 “大山呢,你们家要的什么?” “我爹要了一匹枣红马,还有一架马车。 我爹和我大哥准备过几天,就去林场拉套子,我爹去拉套子,我大哥去伐木。”大山咧嘴笑道。 伐木和拉套子可以组成搭档,拉套子的帮着伐木工伐木,伐木工也可以帮着拉套子的把砍伐下来的木头拴起来。 大山的爹和大山的大哥,一个伐木工、一个拉套子,倒是可以组成父子局。 林场对临时工,有两种待遇,一种是归楞,这个是拿死工资的。 一种则是计件工,就像伐木工和拉套子这样的工种,按照伐木的数量以及拉回楞场的木材数量来计算工资。 “晚上在这儿吃吧! 我刚刚炖上飞龙汤,一会再弄个野鸡炖野兔。”刘红军笑着挽留道。 “不了,你嫂子已经做好饭等着我。” “红军哥,明天咱们进山吗?”大山希冀的看着刘红军。 刚刚跟着刘红军进山打围,此时大山和石头对进山打围都很热切。 “明天,咱们下山去,先把那三头傻狍子卖了,买一些东西。 等后天,咱们再进山。 这次进山,可就不会当天去,当天回了,说不定会在山里过夜。”刘红军笑着说道。 “好啊!”大山和石头一听,立马兴奋起来。 钱胜利三人都没在刘红军家里吃饭,主要是他们和知青玩不到一块去。 说句粗糙的话,就是尿不到一个壶里。 送走钱胜利三人之后,刘红军继续做饭。 知青们过来帮着忙活了一天,中午并没有好好招待他们,都放在了晚上这一顿。 这会,知青们都回去洗漱了,刚刚给火腿上二遍盐,再有就是把咸肉进行二次的腌制。 咸肉如果是自己吃的话,完全不需要进行二次腌制,就这么封装着,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拿出来洗一洗就能吃。 但是,这里面很多咸肉都是知青周卫国他们预定的。 那就需要进行二次腌制,让咸肉变成半腊肉化,这样才好送人。 干了一天活的知青们,身上的衣服全都是盐粒子,有些人身上还沾了很多的血水。 所以,忙活完之后,他们就回去洗漱了,约好一会再过来。 刘红军把野鸡、野兔炖进锅里之后,周卫国等一众知青洗漱完,又来到刘红军家。 “回来的挺快啊! 你们先进屋玩一会,马上就好。”刘红军从厨房里探出头,打了个招呼。 看到周卫国等几个人手里拿着的酒,又笑着说了一句,“怎么还带着酒啊?家里都准备好了,来我这儿,还能少了你们酒喝。” “哪能空着手来。 行了,你不用管我们!”周卫国都和刘红军熟悉,也不和他客气。 几个人直接进屋,找出扑克牌,然后玩了起来。 至于杨秋雁,之前忙完之后,也回家去洗漱了。 因为知青们在这里,杨秋雁临走的时候,告诉刘红军,她不过来了。 杨秋雁也因王菲的原因,不喜欢知青。 更多的还是,大家聊天都不在一个频道上。 刘红军把野鸡和野兔炖上,然后拿出狗粮,把自家的狗崽都喂了。 晚上,刘红军一众知青,一直喝到八点多,把周卫国他们带来的五瓶酒全部喝完,才结束。 第二天,杨秋雁比平日来的更早一点,刘红军刚刚洗漱完,杨秋雁就走了进来。 “今天怎么这么早。”刘红军笑着问道。 “早上醒了睡不着,就过来了。”杨秋雁开心的笑着说道。 当然高兴了,昨天刘红军答应她,今天带着她下山去玩。 山里的孩子,对于山下的世界,充满了好奇。 杨秋雁不是没去过山下,大约一两年,能到山下去那么一趟吧。 所以,杨秋雁知道今天可以下山,兴奋的一夜都没有休息好。 “红军哥,咱们坐火车下山,要不要提前准备点馒头啊?” “红军哥,我记得家里还有野蜂蜜,咱们用水壶带点蜂蜜水好不好?” “红军哥,我这身衣服怎么样?要不要换一身啊?” 杨秋雁像一只小麻雀一样,在刘红军耳边叽叽喳喳的问着他。 “你啊!你忘了,我爹,我大哥他们都在山下场部。 咱们中午可以去我大哥家里去吃饭。 我爹看到未来儿媳妇,肯定高兴的多喝两杯酒。”刘红军笑着捏了捏杨秋雁的鼻子。 “啊?中午要去大哥家吃饭啊?”杨秋雁一下子变得有些慌乱。 有些期待,又有些慌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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