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不死心的往办公室里探头看了看,里面就几张办公桌椅,别的什么也没有。 再看看周围荷枪实弹的民兵,只能老老实实的琢磨着,该花多少钱,买下那样东西。 最抢手的无疑就是生产队的那些大牲口。 这些大牲口,可都是劳动力,买回家今年冬天就能进山去拉套子赚钱。 开春种地的时候,拉犁,耙地都能用得上。 所以大家热议的重点都在这些大牲口上面,至于其他的,倒不是那么的热切。 “没带钱不要紧,队里给你们留三天时间,让你们去筹钱。 只要三天之内把钱交上来,就可以。”杨广福给众人解释道。 “那要是交不上咋办?” “交不上的,东西收回,重新竞价,并且取消当事人的竞价资格。 二次竞价卖出去的钱,当事人也不能参与分配。”杨广福早有准备,闻言很是干脆的说道。 “凭啥?凭啥不能分钱?”有人一听顿时不乐意了。 “你说凭啥? 没钱瞎几把竞价,把价格抬高了,你又拿不出钱来,这是对那些乱报价的一种惩罚!”杨广福瞪眼道。 时间在杨广福的答疑中,一转眼,半个小时就过去了。 刘红军在旁边看着,很是新奇,没想到,这个年代居然就有了这么先进的竞价机制。 不得不说,这种竞价机制还是很公平合理的。 最起码,在处理生产队的物资上,尤其是在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显得很公平合理。 至于说,那些拿出钱,也借不到钱的人家,会因为缺少生产物资,造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在生产队这种大集体的模式下,都过得不如别的人家,那就只能在自身找找原因了。 至于说,家里死了男人,或者说家里孩子少,缺少壮劳力等等原因,这个只能怨命不好。 生产队给出的底价都不是很高。 一匹高头大马,还是黑龙江大挽马,平均身高体高151.8,体长159.8,体重七八百公斤,仅仅要价五百块钱。 当然了,这只是底价,一会大家竞价的时候,还不知道会叫出什么价。 果然,一开始第一匹大黑马,就叫出了一千二百八十块钱的高价。 刘红军皱眉想了一会,在记忆中和大黑马对上了号,这应该是榆树屯最好的一匹马,还是一匹刚三岁的青壮年马。 马的寿命一般是三十到三十五岁。 三岁的马,刚刚成年,正是可以出力的好时候,未来能够干二十多年的活。 所以,这样的马,最受欢迎。 原本达成的薄弱的合作协议,在这样一匹马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大家都忘记了之前互不竞价的协议,纷纷报价。 最终,报出一个一千二百八十块钱的天价。 刘红军并不知道,这个价格高不高,不过看众人的表情,应该是挺高。 因为就连杨广福的脸上,都露出了意外的神色。 报价一千二百八十块钱的苏家的人。 会计苏有财家的老大。 真不愧是当会计的,家里还真是有钱。 接着,到了第一匹白马,底价三百,一番竞价之后,到了五百,就停滞不动,一番磨叽之后,最终被钱家的人以五百二十块钱拿下。 之所以这么便宜,因为这是一匹已经是十四岁的中老年马。 当然了,以马的寿命,好好的喂养,再干个七八年的活,还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了,七八年之后,也就是没办法进山拉套子,并不是不能干活,耕田,耙地,拉车这些活,还是没有问题的。 马的正常役使年龄是三岁到十五岁,如果饲养的好,役使年龄可以达到二十岁。 这也是为什么,两匹马的价格差这么多的原因。 随后,一匹匹马、骡子、驴、牛等大牲口被屯子里的人拿下。 最后就是榆树屯养殖场的猪、羊,也都被众人拿下。 价格总体来说,比市场价格便宜一些。 这也是生产队给社员的一种福利。 或者说,是隐藏的一种不公平。 为什么说是隐藏的不公平,因为这种福利说是生产队给社员的福利,其实最后买单的是那些家境贫困的社员。 也就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拿下,最后擎等着分钱的拿下社员。 具体这个不公平,有多大,完全看生产队的队长如何操作。 如果队长默不作声,这种不公平就会不断的放大。 不过,老丈人杨广福还是很不错的,在他的调节下,哪怕是家境最贫穷的人家,也能买到一头半大羊或者一两头小猪仔。 刘红军看到最后,暗暗给自己老丈人挑大拇指,虽然这种隐藏的不公平,没办法避免,但是老丈人还是尽量照顾到每一个人。 “红军,你怎么没报价啊?没有看上的东西?”站在刘红军身边的一个中年看到刘红军全程没有开口,笑着问道。 “我一个卫生员,也用不到这些猪牛马羊啊!”刘红军笑着摊了摊手道。 “也是,要不说,这人得学一门手艺。 荒年饿不死手艺人,有手艺的人就是好,不像我们这些大老粗,只能在地里刨食。”中年人听了刘红军的话,颇有些羡慕的说道。 “以后,分了家,干多干少都是自己家的,只要人勤快,日子都会比以前好过很多。”刘红军能说什么,虽然对方说的是真话,可是也不能就这么承认,只能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 “是啊!以后分了家,交了公粮,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这日子有盼头。” “呵呵,不只是这样,以后养鸡养鹅,养猪养鸭,都不再限量,只有愿意干,啃吃苦,就是养二三十只鸡鸭鹅都没人去管。”刘红军补充了一句。 “还真是,到时候家里养上两头猪,再养上十几只鸡,这家里可见不缺鸡蛋吃了,年底的时候,还可以杀一头年猪······”中年人脸上露出憧憬的神色。 “哈哈!想想那日子,是不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日子。”刘红军笑道。 “还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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