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104章黑龙、冷血、无情、追命、铁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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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回来,还没有好好的安抚一下自己的六只小狗崽,刘红军拿着骨头狗粮,先喂了钱胜利家的三条狗,还有自己的黑龙和无名黑狗。
  然后才走进小狗圈,好好的撸了几把狗崽,和它们互动了一会,才离开狗圈。
  转身进屋,把六条伤狗带出屋,同样喂了狗粮,让它们在院子里活动活动。
  三黑看到钱胜利,这个主人,相当的激动,小跑着来到钱胜利身边,呜咽着,去舔钱胜利的手。
  钱胜利这个主人,看到自己的狗,恢复的不错,也是相当的激动,蹲下身子,抱着三黑,狠狠的撸了又撸。
  “胜利大哥,回头你把三黑带回去就行了!
  它的伤,基本上已经无碍,在家慢慢养着就行。”刘红军开口说道。
  人家的狗,总留在自己家里,也不是个事。
  “好,等晚上走的时候,我就把三黑抱回去。”钱胜利大喜道。
  要不是担心三黑的伤势,钱胜利早就想把三黑抱回去了。
  此时,黑虎,大黑,二黑,也都走上前来,和三黑互动,互相嗅阿嗅,然后舔舔对方,表达着亲切和喜悦之情。
  “红军,你这又新得了四条狗,手里大狗也有七条了,我家黑虎生的狗崽,你还要?”看到刘红军在和‘梨花’、‘黄忠’等五条伤狗互动,钱胜利笑着问道。
  “要啊!猎人哪有嫌狗多的?
  以前不多养,那只是因为养不起。
  我的‘曹操’和白狼,要明年这个时候才能跟着进山,学习打围。
  想要培养出来,怎么也得两年的时间。
  两年之后,‘梨花’、黑龙都老了,正好由‘曹操’这一众狗崽接替。
  六条狗,还是单薄了一点,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再养六只狗崽,凑十二只。”刘红军道。
  “你不怕狗太多了,天天掐架?”
  “有本事吃肉,没本事吃屎!
  我还真不怕它们掐架,等选出狗王来,自然就不会再掐架。”刘红军笑道。
  掐架是早晚的事,现在‘曹操’和白狼,还太小,还没有当狗王的意识,等再大大,‘曹操’和白狼必有一战。
  最后谁赢谁当狗王。
  “红军,你这新收的五条狗,还没取名字呢,你准备取什么名?”想到刘红军取名字的特点,钱胜利凑趣的问道。biqubao.com
  “呵呵,黑龙的名字就不改了,这名字就不错。
  跟着黑龙来的白鼻黑狗,以后就叫冷血,那条花白狗叫无情,那条白蹄黄狗叫追命,那条白耳黑狗就叫铁手。”刘红军灵机一动,给四条狗起了个四大名捕的名字。
  这四条狗,都是久经阵仗的好狗,倒也当得起四大名捕的名字。
  “你这名字,红军兄弟取名,还真是不拘一格。”钱胜利愣了好一会,才大笑道。
  冷血,无情,追命,铁手,钱胜利虽然不知道这四个名字是什么意思,不过听上去,好像很牛逼的样子。
  “呵呵!原来也没想着这么快取名字,还想着试试活再说,胜利大哥提起来,我才灵机一现,取了这四个名字。”刘红军笑着解释了一句。
  其实,不要说钱胜利不知道这四个名字,代表什么意思,全世界除了刘红军,恐怕没有人知道这四个名字代表的是什么。
  毕竟,温瑞安的《四大名捕会京师》还没写出来呢。
  现场是78年,就是温瑞安本人,也不知道这四个名字是什么意思。
  最多会感觉,刘红军取名字,很合他的胃口。
  说话间,刘红军见钱胜利三人已经把獾子全都剥皮剔骨,让他们继续处理獾子皮,自己则拿着獾子肉,进厨房,烘焙獾子油。
  刘红军拿着刀,先把獾子肉上的肥肉全部剔出来,切成小块。
  在锅里加了小半锅水,点火烧水。
  等水烧开之后,刘红军把其中一半肥肉块,放进锅里。
  烘焙獾子油,必须要加水,不然不仅出油率小,质量还不好。
  肥肉放进水里,不多大一会功夫,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锅里冒了出来。
  随着刘红军慢慢的搅拌,肥肉开始变颜色,先是变成金黄色,接着便有油脂不断的从肥肉中渗出。
  锅里的水,也慢慢变成黄色。
  刘红军在锅底加了一点柴火,然后进屋拿了一些冰片出来。
  把冰片加入锅里,继续搅拌。
  这一锅是专门给老丈母娘烘焙的治疗烫伤的獾子油,加入冰片之后,可以提升獾子油治疗烫伤的效果。
  刘红军一直用勺子搅拌着,直到肥肉再也没有油脂渗出,这才把已经变成油渣的肥肉捞出来。
  刘红军拿来一个干净的陶瓷罐子,把锅里的獾子油舀出来,装进陶瓷坛子里。
  放在一边,清洗了一下锅之后,再次加入一部分水,接着烧水,继续熬煮獾子油。
  这一次的獾子油,不再加其他的药物,是纯正的獾子油。
  这样的獾子油,獾子油可以在治疗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润肤生肌、疥癣痔疮、胃溃疡等病,根据不同的治疗方向,与不同的药物配伍,以提升药效。
  比如,用獾子油煎鸡蛋,可以治疗胃溃疡,治疗女子子宫脱垂等病。
  又比如用獾油500克、水豆腐10块,以獾子油炸水豆腐,每日服用两到三次,可以治疗中风偏瘫。
  “红军哥,獾子肉炖好了,吃饭吧!”杨秋雁掀开锅看了一眼,对刘红军说道。
  “好!先吃饭!”刘红军在锅底加了一些柴火,然后笑着点点头。
  “我就不吃了,回去晚了,我爹娘该担心了。”杨秋雁小声说道。
  “你现在回去,家里也没有饭了,等吃完饭,我送你回去。”刘红军劝说道。
  “嗯呐!”杨秋雁红着脸点点头,她也不想这么快就回去,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和刘红军待在一起。
  杨秋雁掀开锅盖,先把馏好的馒头拾出来,放到筐子里。
  然后又把獾子肉盛到盆子里,两个人端着饭菜走出厨房,对着钱胜利、大山和石头招呼道:“胜利大哥,吃饭了!”
  “好!刚才在外面就闻到了肉香,这肚子就开始咕咕叫起来了。”钱胜利笑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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